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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要求險企設立打非專項小組

  • 發佈時間:2016-01-08 07:27:05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崔啟斌 陳婷婷  責任編輯:張明江

  隨著保險業非法集資案件風險的逐漸暴露,保監會也在不斷加碼防範風險的力度。繼去年5月與央行、證監會等監管部門達成聯動治理的方案後,昨日,保監會又聯手各保險機構打擊非法集資,打出設立專項組、領導問責制以及常規檢查組合拳。

  保監會昨日下發《進一步做好保險業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單位要成立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專項工作小組,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擔任組長,並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此項工作。與此同時,保監會還要求各保險機構在案件後續處置中查明案發原因,厘清責任並後續問責,確保責任追究到位。

  某險企相關負責人表示,保險領域的非法集資活動,往往呈現出假借銷售保險名義吸收資金、利用高額利息誘導消費者、偽造保險單證及印鑒等三大特點。如以保險之名銷售未經批准的違規高息理財産品,其最終目的在於大量吸收資金。數據顯示,2014年保險業案件數量與2013年持平,均為16起,涉案金額下降85%。雖然非法集資風險總體可控,但案件涉及金額和人數多、風險集中度高等特點卻讓保險行業的非法集資風險逐漸加大。

  對此,保監會副主席黃洪表示,當前,受內外部多種因素影響,保險行業非法集資風險不斷積聚,案件集中爆發的可能性增大,防控難度和風險處置壓力較大。

  事實上,保監會一直在設立保險與非法集資之間的防火牆,2014年5月,保監會與央行、證監會等監管部門達成聯動治理的方案。此次的防火牆從監管延伸到各家保險公司。《通知》要求各保險機構加強非法集資風險監測預警,建立包括資金監測、輿情監測、投訴監測、人員往來監測在內的系統性風險監測預警機制。

  值得一提的是,為了解決各類非法集資案件帶來的風險,保監會還圈定了三種常規檢查的案件,並提出重點解決的內容。對主導型案件,要重點排查公司單證印章管理、管理人員和銷售人員個人借貸和資金往來情況;而對參與型案件,要重點排查基層機構高管和銷售人員社會兼職、代銷第三方理財産品情況;此外,針對被利用型案件,重點排查公司承保驗標、保單批改和外部機構利用公司名義虛假宣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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