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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員銷售誤導 被國華人壽告上法庭

  • 發佈時間:2015-10-29 07:25:24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保險行銷員為銷售保險,欺騙客戶稱購買保險可獲得超額利益,之後客戶發現保險公司從未開展過此類活動,即以代理人銷售誤導、向客戶作虛假宣傳與承諾為由要求全額退保。國華人壽在第一時間全額退還客戶保費後,向幾名涉嫌銷售誤導的保險行銷員提起訴訟。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處習某等幾名行銷員向國華人壽賠償全部損失。

  為打擊銷售誤導,保護客戶利益,保證保險公司的利益,維護行業形象,國華人壽在遇到保險行銷員欺騙客戶、銷售誤導事件時,絕不妥協,在第一時間保障客戶利益即根據客戶要求進行退保後,會根據保險公司與行銷員簽訂的代理合同、行銷員管理辦法、擔保書等法律文書,向法院提起訴訟,對欺詐客戶的行銷員進行追責,挽回保險公司的損失。

  近日,國華人壽接到客戶投訴,該客戶稱于2011年4月購買了國華人壽錦繡年年兩全保險,期交保費1萬元,繳費年限10年,已交2年保費,合計2萬元。2012年8月,保單代理人即國華人壽保險行銷員向客戶書寫書面承諾,約定投保上述保險産品可獲得超額利益,如不兌現,將補足客戶正常退保損失部分,並由該保險行銷員簽字確認。之後該客戶發現國華人壽從未開展過此類獎勵超額利益的活動,即以代理人銷售誤導、向客戶作虛假宣傳與承諾為由要求全額退保,國華人壽依據保險合同為客戶辦理了全額退保,維護了客戶的利益,卻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為打擊銷售誤導,維護行業良好的市場秩序,國華人壽立即向幾名欺詐客戶的保險行銷員提起訴訟。

  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決幾名保險行銷員賠償保險公司損失,並歸還佣金費用、育成津貼、管理津貼等所有損失。

  保險行銷員銷售欺詐與誤導的行為時有發生,既欺騙了客戶,也給保險公司和保險行業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害,嚴重影響了保險行業的形象。國華人壽堅決打擊此類惡性事件和無操守行銷員,並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行業聲譽,同時加強內部管理與風險防範,打擊銷售誤導,重塑行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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