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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排查"類相互保險組織" 警示抵制高額誘惑

  • 發佈時間:2015-10-15 06:10:34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蘇向杲  責任編輯:郭偉瑩

  昨日,國務院下發《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決定(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對險資管理、相互保險等領域進行了修改。其中,新增的第二百零二條規定,“保險集團公司、相互保險公司以及其他相互保險組織的設立、分立、變更和解散應當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這意味著保險法首次將各類相互保險組織納入保監會的監管範圍。

  從國內相互保險的發展來看,已獲得保監會批復的相互保險組織僅黑龍江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1家,另有不少相互保險組織在獲得保監會報批之前,以網際網路公司的形式通過微信、手機APP的形式開展業務。《證券日報》記者獲得的數據顯示,目前國內五大互助平臺的會員總數已經超過66萬人。

  國內相互保險公司僅1家

  相互保險,是指具有相同風險保障需求的人通過繳納保費形成基金,當合同約定的事故發生而遭受損失時,由基金承擔保險金賠償責任的保險活動。與股份制保險公司相比,兩者最大的差別在於,股份制保險公司客戶不參與公司治理,經營利潤分配給股東;而相互保險公司沒有股東,會員即客戶,一人一票共同參與公司治理,公司運營的盈餘全部返還給會員。

  雖然相互保險在國際保險市場上佔有重要的地位,但國內的相互保險業務開展較為緩慢,相互保險佔保險業務的比重遠低於國際水準。據國際相互合作保險組織聯盟統計,2013年全球相互保險保費收入達1.23萬億美元,佔全球保險市場的26.7%,覆蓋人群8.25億人,相互保險組織總資産超過7.8萬億美元。

  從機構來看,已獲得保監會批復及開展相關業務的相互保險組織僅黑龍江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1家,但有不少機構以網際網路公司的形式經營相互保險,這類機構借助手機APP、微信等網際網路形式,會員發展較快。

  事實上,在徵求意見稿下發之前的2月份,保監會正式下發了《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相互保險的地位被扶正,各路資本成立相互保險的熱情被激發出來。

  最新消息顯示,9月份,保監會已受理眾惠財産相互保險總社、信美相互人壽及匯友建工相互保險3家互助保險公司遞交的申請材料。資料顯示,眾惠保險由昆吾九鼎投資、大連先鋒投資、深圳前海新金融投資等9家公司共同籌建,初始運營資金1億元;信美相互人壽的發起會員人主要包括湯臣倍健騰邦國際新國都博暉創新,初始運營資金10億元。

  除了上述3家公司外,還有多家互助保險公司正在積極準備工作,如中海達財産相互保險、眾康互助保險和萬誠相互人壽保險。

  相互保險無需向公眾籌資

  在各路資本紛紛進入相互保險的同時,類相互保險的風險也暴露出來。

  記者近期獲悉,為防範“類相互保險組織”風險,保監會要求保險仲介機構排查類相互保險組織的風險,並給仲介機構下發《保險仲介機構涉及“類相互保險組織”情況表》,要求仲介機構上報相關情況。

  保監會要求仲介機構排查兩大風險:一是保險仲介機構是否通過網路平臺等渠道設立“類相互保險組織”,向加入組織的成員事先收取較小數額費用甚至無需繳費,待發生成員意外死亡、患病等事件後再向全部成員徵集錢款予以救助。

  二是保險仲介機構是否為“類相互保險組織”提供服務。排查還包括類相互保險機構的組織宣傳、經辦渠道(網站、微信、微網志等地址)、運作模式、人員規模、資金籌集渠道等方方面面。

  保監會此前曾提示消費者,“我會發現有關人員編造虛假相互保險公司籌建項目,試圖通過承諾高額回報方式吸引社會公眾出資加盟,涉嫌嚴重誤導社會公眾,擾亂正常金融秩序,可能給相關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保監會表示,相互保險組織與股份制保險公司在資本構成方面有所不同,不存在股權溢價和上市收益,目前也無需向社會公眾公開募集籌建資金。請社會公眾自覺抵制高額回報誘惑,不參與此類出資加盟活動,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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