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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未成年人身故保額明年提至50萬元

  • 發佈時間:2015-10-03 04:29:38  來源:長江日報  作者:胡楠  責任編輯:胡愛善

  隨著生活水準提高,保險公司承保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額也在不斷上調。近日,保監會發文表示,自2016年起,將未成年人身故保險金額由現行的10萬元上調至50萬元。《中國保監會關於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人身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顯示,對於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被保險人不滿10周歲的,保險金額不得超過20萬元;對於被保險人已滿10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不得超過50萬元。

  保監會曾于1999年規定未成年人身故保險金額總額不得超過5萬元,但考慮到部分地區生活水準相對較高,又于2002年將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四地的這一保險金額上限提至10萬元。2011年4月起,保監會再次做出修訂,規定上述四地保險公司對全國未成年人身故保險金限額統一上調為10萬元。

  信誠人壽湖北分公司總經理助理胡姝告訴記者,對未成年人實施限額投保,主要是為了防範投保人的道德風險,避免以傷害未成年人為目的來騙取保險金。

  “保額大幅提升是社會進步的標誌,不因少量惡意行為來限制大量善意行為。”胡姝認為,隨著生活水準的提高,未成年人參與旅遊、留學、體育運動等越來越多,人身風險較以往增大,以保障為目的的需求日益增強,都要求相應提升保額。“尤其對失獨家庭來説,未成年人大額身故保險對緩解家庭養老問題,有一定作用。”

  胡姝告訴記者,武漢市民更願意為孩子投保,但現有規定下,未成年人人身保險年保費只要2、3000元,保額就達到上限,不少家長只能轉買投資型險種,保障力度不夠。

  她建議,保險最大的意義仍是保障功能,應遵循“先保障,後儲蓄,再投資”的原則,做好足夠的人身保障後,再考慮保險的收益率。胡姝表示,信誠也會相應調整銷售結構,加大保障型産品的推行力度。“市民可先對保單做‘體檢’,待新規實施後加購新産品或以購買附加險的形式,提升保額,做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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