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試點航運保險註冊制改革
- 發佈時間:2015-06-26 03:29:25 來源:解放日報 責任編輯:郭偉瑩
金融領域的改革創新、簡政放權再下一城——上海保監局昨天宣佈,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同意,上海率先開展航運保險産品註冊制改革,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屆時,市場主體可在電子化註冊平臺上進行航運保險産品註冊,所需時間則由備案制的20個工作日縮減為即時處理。
航運保險産品註冊制改革,是保險産品監管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突破,有利於提升上海航運保險服務能級,更好推動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也將為“一帶一路”海陸運輸貿易大通道提供保障。
據介紹,此次航運保險産品註冊制度由保險監管部門、行業協會、第三方機構、保險機構四類主體共同參與,形成監管部門依法授權、協會組織承辦、第三方平臺運營、市場主體自主註冊的整體架構。
具體來看,改革後,上海保監局將授權上海航運保險協會開展航運保險産品註冊管理,以形式審核取代實質審核,監管部門保留産品註冊制的行政監管權力。上海航運保險協會承擔註冊制管理職能,建立註冊制度,管理註冊行為,對註冊産品進行程式性、標準化形式審核。第三方機構負責航運保險産品註冊管理平臺的日常運營和維護。註冊主體包括具有上海航保協會會員資格的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同時,上海航運保險協會將借鑒國際通行做法,註冊協會航運保險産品條款。會員保險機構按照註冊管理制度開展航運保險産品註冊活動,並可根據相關規定自主使用完成註冊的産品。
業內人士認為,保險監管部門授權行業協會承辦航運保險産品註冊管理,將産品監管由政府主導轉向市場主導,由事前審批備案改進為事後監管,體現了還權于企業、讓權于市場的改革思路。
與此同時,航運保險産品註冊制改革也突出了簡政放權後的高效便捷,建立7×24小時電子化註冊平臺,平臺自動註冊管理,實現即時註冊、即時審核、即時通過、即時賦予註冊碼、即時投入市場。註冊材料由備案制管理的7份紙質材料及電子文件縮減為2份電子文件,註冊時間由備案制的20個工作日縮減為即時處理。
航運保險産品註冊制改革還接軌國際,建立國際化的産品註冊標準,在産品創新、産品規則、産品管理方面實現與國際航運保險市場的深度對接。
上海航運保險協會負責人表示:“此次改革放開了對航運保險産品費率的監管,符合高度國際化的標準。”遵循國際慣例,由註冊人根據實際自行厘定産品費率,根據業務需要使用註冊語言。而註冊在上海之外的保險公司,也可以通過加入上海航運保險協會的形式,以會員身份註冊産品,通過這種制度設計,讓上海的創新輻射全國。
此外,在航運保險産品管理機制方面,此次改革,既鼓勵市場主體完全根據市場需求和競爭要求開發註冊産品,又允許新註冊産品設置6個月保護期。保險公司既可以使用自己註冊的産品,又可以使用其他註冊人保護期外的註冊産品,也可以使用協會條款。同時,為進一步突出市場主體地位,保險公司等市場主體可自行決定成為産品註冊人,自主決定開發註冊保險産品,而且對註冊産品負有全部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