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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廠黃牛保險員聯手製造20余起車禍 騙保60多萬

  • 發佈時間:2015-06-15 09:10:27  來源:揚子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郭偉瑩

 9名犯罪嫌疑人被帶上法庭。任國勇 攝

9名犯罪嫌疑人被帶上法庭。任國勇 攝

  傅某開了一個“沒有門頭”的汽修廠,他與同行夏某共同出資購買了多輛二手車,私刻交警部門印章、購買大量不記名電話卡,假發票等。利用混跡在理賠中心的“黃牛”朱某,另兩名汽修工,分屬不同保險公司的4名定損員,分工合作進行詐騙20多起。11日,上述9人因涉嫌詐騙、保險詐騙被公訴,雨花臺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在庭審上,公訴人宣讀了由傅某參與或指使他人參與的詐騙案和保險詐騙案。從2011年12月10日晚開始,夏某和兩名同夥開了3輛轎車,在雨花臺區丁墻路故意製造了一起三車相撞的事故,並到保險公司理賠,成功騙取2萬餘元。此後,傅某利用自己開修車廠的便利,多次編造、製造或指使人製造類似的事故。

  2014年3月19日晚,夏某與傅某事先合謀。由傅某駕駛別克轎車在南京三橋收費站時,故意撞擊由夏某駕駛的寶馬轎車的尾部,導致該車的車頭再次撞擊停在收費站的一輛貨車,造成三車追尾。傅某使用偽造編號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騙取保險金6萬多元。此外,公訴機關出示的證人證言,曾看到傅某在修理廠敲碎一輛寶馬車大燈,然後打電話讓保險公司來定損。從2011年12月至2014年3月間,傅某等9人編造或製造此類案件26起,騙取保險公司保險金共計60余萬。

  檢方認為,案件中的其他幾人明知傅某從事詐騙或保險詐騙,仍然分工合作也屬共同犯罪。其中,夏某負責修車,傅某修理廠的兩名雇工有時也幫忙撞車,或提供辦理保險所需要的材料,“黃牛”朱某提供虛假交通事故認定材料。楊某等4人是分屬不同保險公司的定損員,有了他們做“內應”,傅某等人多次成功騙取保險賠償。甚至保險定損員張某還提供了自己的車參與了3起事故,並從中得到18000元好處費。後來保險公司發現不對勁,就報了案。警方調查後將幾名嫌疑人移送檢察機關。

  在量刑上檢方認為,這9人屬共同犯罪,涉嫌的罪名為詐騙罪、保險詐騙罪,建議對傅某量刑10年半至13年半,張某量刑3至5年,其他人則1至9年不等,另外各處罰金。當天庭審持續到下午3點,9個辯護人分別為他們作了減輕處罰的辯護。此案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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