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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補交4年養老保險 需交近3萬元滯納金

  • 發佈時間:2015-06-09 08:41:17  來源:華西都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市民李永地為女兒補繳養老保險,遭遇高額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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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意中欠下一筆燃氣費,最後卻要支付高出費用2倍的滯納金?本報6月8日報道了成都市民張先生的遭遇,引起了市民的廣泛共鳴。很多市民打進本報熱線反映,不只是燃氣費有滯納金,還有電費、水費、信用卡、社保、交通罰款、物業管理費……各種名目的滯納金依舊充斥在我們身邊。

  目前,華西都市報開通熱線028-96111,歡迎吐槽那些你認為不合理的滯納金。我們將邀請法律專家,為您提供權威解讀。同時,華西傳媒集群(WMG)的新媒體平臺:華西都市網、百度華西頻道、華西官方微網志微信、掌上四川,也同時傾聽你的建議和意見。

  8日上午,81歲的成都市民李永地致電本報,講述了他遭遇滯納金的故事。

  7年前,李永地為女兒李亞蓉在成都金牛區社保局辦理了醫保和養老保險,並定期向賬戶裏存錢。去年11月,李永地查詢女兒社保賬戶時驚訝發現,自2010年8月至2014年10月,賬戶上只扣除了醫保,養老保險並未繳納成功。

  之後,李永地通過社保局了解到,若想補上這4年欠下的養老保險費用34195.8元,除2291.24元利息外,還需繳納高達28766.84元的滯納金。

  如此高的滯納金是如何算出來的?又是否符合規定呢?8日下午,記者陪同李永地來到金牛區社保局了解了情況。

  講述

  為女兒繳納養老保險,竟4年未繳上

  2008年2月,李永地為身體殘疾的獨生女李亞蓉在金牛區社保局辦理了醫保和養老保險。由於女兒在外地,李永地定期會跑去銀行存繳費用,替女兒“按期交款”,並將存款單都保留完好。

  然而,從2010年8月起,他發現銀行扣劃的數額偏少,但因為沒有接到社保局或銀行的任何通知,便沒在意。直到2014年11月,發現銀行賬戶上的錢“越剩越多”,李永地才跑去社保局詢問。

  這一問,讓李永地大吃一驚,“從2010年8月起,李亞蓉就沒有再繳納養老保險了,只繳納了醫保。”

  “為啥會這樣?”李永地十分心急,工作人員告訴他養老保險是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也是允許的。“但是,續交有一個影響就是,如果原本50歲能拿到養老金,現在就要推遲4年。”

  想到女兒會推遲領取養老金,李永地更加焦急,“那可不可以補上這4年的養老保險?”而工作人員回答説:“可以補繳,但是還需要交納滯納金和利息,接近3萬元。”由於拿不出這麼多滯納金,李永地只好作罷,他從2014年12月開始為女兒續交養老保險費用。

  直到現在,李永地也搞不明白,女兒的養老保險為何沒有繳上?為什麼銀行和社保局也沒有通知他?

  6月8日,李永地看到了本報關於滯納金的報道,十分感慨,打進本報熱線訴説了他的遭遇。

  求證

  欠費34000元,滯納金達28700元

  從李永地出示的銀行流水帳單(從2010年5月起)中,記者看到,從2010年8月和9月開始,銀行就只扣除了醫療保險費用186.35元,沒有再扣取養老保險的費用。

  6月8日下午,記者陪同李永地來到了金牛區撫琴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在李永地的要求下,辦理社保的工作人員列印出了從2010年8月至2014年11月,李亞蓉賬戶所欠下的養老保險費用、滯納金、利息的相關單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參保人員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要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單據顯示:2010年8月至12月,繳費金額2380元,利息336.86元,滯納金8002.5元……記者看到,從2010年至2014年一共有5張單據,總共需交養老保險費用為:34195.8元、利息2291.24元、滯納金28766.84元。

  記者注意到,如果按照每月417.4元的養老保險費用算,9月21日即使扣劃完醫療保險費用186.35元,李亞蓉賬戶上的餘額(882.02元)是足以支付8月和9月兩個月的養老保險費(834.8元)的,為何當月並未扣取呢?對此,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無法解答,她建議李永地前往金牛區社保局詢問。

  原因

  繳費基數上調後,賬戶錢沒存夠

  為何從8月起,李亞蓉的賬戶就再也沒有繳納上養老保險費用?8日下午4點過,記者陪同李永地來到了金牛區社保局。經查詢,答案終於水落石出。

  原來,在2010年8月以前,養老保險扣款是按照繳費基數2087元,因此每月扣款為:2087×0.2(比例)=417.4元,而當年8月起,繳費基數調整,變為了2380元,即每月扣款變成了476元。因此,當年8月和9月兩個月的養老保險應該扣款952元,而李亞蓉當時的賬戶餘額不足。

  根據金牛區社保局副局長劉先生出具的一份當年的《個體參保人員以銀行代扣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協議書》顯示:若次月合併扣款時,甲方賬戶餘額仍不夠扣費時,則視為甲方自願放棄委託扣款,本協議終止。

  劉先生説,由於李亞蓉賬戶從8月至9月,連續兩個月餘額不足以扣劃養老保險費用,銀行自動視其放棄繳納養老保險。

  “從他出具的銀行繳款記錄來看,老先生每月都有存錢,並非惡意欠款;此外,考慮到他是為殘疾女兒辦理,家庭較為困難,可以酌情考慮減免滯納金。”劉先生説。

  走出金牛區社保局,李永地説,“心裏的石頭總算是放下來了。”

  每年3月底為補繳“大限”

  社保局提醒參保人員:要密切關注繳費基數調整

  繳費沒有成功,為何市民李永地未收到通知呢?金牛區社保局副局長劉先生説,由於此前系統的技術原因,未能與個人取得實時對接。不過,從今年起,只要市民的賬戶未繳納上醫療保險費用或養老保險等費用,都會獲得及時的短信通知。

  劉先生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應如實申報並足額繳納2014年度各項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費。未如實申報並足額繳納2014年度各項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費的,應在2015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費本金和利息外,從欠繳之日起,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我們每年都會在各類媒體上發佈公告,提醒個體參保人員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前一年欠費的補繳手續。”劉先生説,3月31日前補繳都不會收取滯納金,但是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費本金和利息外,從欠繳之日起,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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