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保險緣何大行其道 過度創新放大風險
- 發佈時間:2015-04-15 09:47:04 來源:環球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網際網路的開放性和包容性給了各類機構更多自由發揮的空間,但過度的自由不免生出幾份隨意。甚至在“貼條險”、“跌停險”被監管部門定性為“偽保險”之後,當事方仍在週旋,一直自辯所推出的産品不是保險。對網際網路平臺一邊借助“險”字博得關注,另一邊卻極力狡辯與保險毫不相關的行為,誰該發出有力一擊?
監管層鼓勵創新
引來“偽保險”鬧劇
網際網路改變人們生活方式的同時,也在改變著保險業的經營模式。截至目前,保險業經營網際網路業務的公司達85家,借助網際網路渠道進行保險創新的不在少數。
然而,就在創新發展的過程中,不少無厘頭的産品不斷“閃現”。例如,有保險公司針對霧霾侵擾而推出的“霧霾險”、夏日當空推出的“37℃高溫險”、搖車號難推出的“搖號險”,甚至“世界盃遺憾險”。諸如此類保險的産品,引起高度關注的同時,也招來了非議,被標上了“偽保險”的標簽。
今年以來,“偽保險”更是顯得有恃無恐。“貼條險”、“跌停險”先後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在“3 15”前夕,一款“貼條險”在網上開始叫賣,聲稱“你貼條,我貼錢”。手機用戶通過免費下載手機App“OK車險”後,花1元購買軟體上的“貼條險”,一旦違法停車被貼罰條,就可以獲賠100元。
無獨有偶,在4月1日愚人節當天,市場再次曝出一款掛鉤股市的“跌停險”要上線,以此來幫助股民規避炒股帶來的風險。如擁有A股有效賬戶且年齡在18周歲以上的客戶可以投保,單只股票最低投保金額為100元,投保期內,投保人的股票如果發生跌停,最高可獲得1萬元的賠付。
對於網際網路保險的創新,目前保險監管部門的態度是,網際網路保險還處於起步階段,更需要一個寬鬆的發展環境,從監管角度需要樹立開放、包容、鼓勵的心態。言外之意,即允許保險公司在創新過程中適當犯錯誤。正是因為有如此包容的政策環境,這些“偽保險”接連出現在市場上。
險企被遏制
第三方平臺漸成主角
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曾撰文表示,網際網路保險有的服務了網際網路經濟發展的需要,有的提升了客戶體驗,個別産品也有“博眼球”之嫌。而上述“偽保險”被指因並不具備保險屬性,是對人們生活和經濟發展並沒有積極意義的産品。
去年6月,保監會曾緊急發文,指出保險公司應當科學合理厘定保險産品費率,開發的保險産品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保險産品的命名應當清晰明瞭,且與保險責任緊密關聯,不得以博取消費者眼球為目的進行惡意炒作,嚴禁保險公司開發帶有賭博或博彩性質的保險産品。一紙通知,讓保險公司的所謂創新變得沉寂了許多。
雖然保險公司的“偽保險”行動被監管層的一紙通知遏制住,但鬧劇並未停止。以博取眼球的“偽創新”開始轉向第三方網際網路平臺,而這些平臺原本與保險經營沒有絲毫聯繫。
例如,推出“貼條險”的手機App“OK車險”是由一個名為上海保橙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註冊開發。工商局資訊顯示,該公司的經營範圍是網路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製作各類廣告等;而推出“跌停險”的雪球網也僅是一家網際網路金融資訊服務公司,主要服務投資者提供跨市場、跨品種的數據查詢、新聞訂閱和互動交流服務。如此來看,上述兩家平臺所從事的主營業務都與保險毫無關聯。
正因如此,與保險公司相比,這些第三方平臺在推出帶“保險”字眼的産品似乎更輕鬆一些。就在監管部門揭穿這些“偽保險”的真面孔之時,第三方平臺進行隔空辯解,自辯這並非保險産品。
其中,“OK車險”澄請,表示“貼條險”自上線之日起就定位為一個服務,而不是保險産品。在“貼條險”的用戶服務條款裏面,也明示了“貼條險”是一項服務,和客戶的關係是服務關係而不是保險契約關係。而雪球網的解釋如出一轍,認為“跌停險”並不是正式推出的一款保險産品,而是4月1日的一項活動。
打造著創新服務而推行背離保險原理的産品,第三方平臺漸成主角。有分析人士指出,保險公司被遏制之後,很可能與第三方平臺“合謀”為新産品探路,來試探監管層的底線。
違背保險原理
過度創新放大風險
儘管第三方平臺在推出或計劃推出所謂的創新産品時,都極力否認這是保險,但市場卻普遍認為這與保險公司息息相關。
保監會發文表態,保險風險是指尚未發生的、能使保險對象遭受損害的危險或事故,具有客觀性、可能性和偶然性。保險風險不受人為因素影響,不可控,而股票“跌停”是可以受人為因素影響的,“跌停險”類似對賭遊戲,有“博彩”嫌疑,利用“跌停險”對股價波動進行保障有可能進一步放大金融風險,並認為“跌停險”預約投保涉嫌違法,將對相關情況做進一步調查,並及時公佈調查結果。
同樣的監管態度也針對了“貼條險”。保監會表示,“貼條險”並非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的法律關係,也不屬於保險的概念範疇,僅僅是利用保險的外衣進行商業宣傳。
就在保監會對“貼條險”定性為非保險的當日,“OK車險”我行我素,仍在叫賣。即使在隨後幾天下架“貼條險”,也並未認錯,只是表示配合監管層的調查。
而雪球網也開打“太極”,一方面否認這是保險産品,稱並不會推博彩類保險,另一方面又在放言仍不放棄“跌停險”。針對監管層所言的涉嫌違法,雪球網堅稱其並沒有真違法。
事實上,就是這個所謂的創新産品是否可用“險”、“保險”、“車險”等字眼,學術界也在探討。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指出,“險”字不能隨便碰,就像此前“圖書銀行”被叫停一樣,“銀行”二字也不能隨便亂用。如果任何人都可以做“類保險”、“類銀行”,金融秩序就會混亂。不管“貼條險”、“跌停險”是否認為自己是保險産品,但消費者會已誤認為是保險。
保監會只提醒
誰為“偽保險”點剎車
與對保險公司的監管相比,保監會對第三方平臺的態度顯得溫和了許多。此前,一家保險公司開發“股票價格指數波動保險”而被迫接受監管層處罰。當時,監管機構要求當事方立即停止使用上述産品;嚴格按照保險原理開發産品,杜絕類似問題再次出現;對産品開發工作進行全面自查,梳理産品開發中存在的類似問題並進行整改,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貼條險”、“跌停險”傳出後,保監會所發的是風險提示。“監管的觸角還觸及不到這些平臺,因為這些平臺並非保險機構,也沒有與保險公司建立直接的代銷關係。”一位第三方平臺負責人如是表達。
依據保監會規定,開發保險産品只能是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産品需要審批,而上述第三方平臺均沒有網際網路保險銷售的資質。目前正處於修訂期的《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更大篇幅地規範保險公司的網際網路保險經營行為,對於第三方平臺只是通過限制與保險公司合作來加以約束,而對毫無瓜葛的平臺並沒有任何的表述文字。
就在針對“跌停險”下發風險提示時,保監會指出將進行調查,但雪球網相關負責人披露,並沒有接到監管部門的電話。對此,有接近監管機構的人士指出,這一産品還沒有推出來,還沒有進行産品交易,所以很難判定是否違法。既使有交易行為,也需要聯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其交易記錄,難度較大,週期較長。
有保險專家解釋,保險屬於金融領域,屬於特許經營範疇,一但認定為非法經營保險業務,就可視為保監會所打擊的“三假”對象。
針對目前普通第三方網際網路平臺的經營行為,隨意開發“類金融”産品究竟誰來監管?一位保險公司網際網路業務負責人指出,目前這方面還是空檔,正因如此,這些機構打起了擦邊球,這種行為卻或多或少地擾亂著市場的正常秩序。事實上,工信部實則為網際網路機構的監管主體,不過相關的規定並沒有涉及隨意開發産品等細節。據了解,2012年實施的《規範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市場秩序若干規定》,只是維護網際網路同業權益、維護用戶合法權益、保護用戶個人資訊等方面做出的規定,但對開發産品並沒有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