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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癌險投保年齡上限提至75歲

  • 發佈時間:2015-01-15 02:32:51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牛穎惠  責任編輯:郭偉瑩

  一直以來,老年人在投保健康類保險時都備受困擾,市面上不少重疾險、防癌險商品都限定50歲以下的人才能購買,超過這個年齡的投保者則被拒之門外。

  隨著保險業新“國十條”的出臺,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對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補充作用的指導意見正悄然改變著這一現狀。京華時報記者採訪了解到,自去年底開始,陸續有保險公司推出新型健康險保險産品,包括太平洋保險、泰康保險、安聯人壽等保險公司均調整了防癌險投保的年齡限制,將投保年齡放寬至75歲。

  有統計數據顯示,人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可能性高達72%,目前我國每死亡5人,即有1人死於癌症。世衛組織數據顯示,2020年前全球癌症發病率還將增加50%。癌症不僅嚴重影響人們的健康,也往往使患者及其家庭“因癌致貧”。受制于昂貴的治療費用及醫保報銷比例、範圍限制,很多癌症患者視經濟條件來制訂治療方案,甚至半途放棄治療。

  記者注意到,基於承保風險以及賠付率等考慮,此前防癌險産品投保年齡多限制在50歲以內,而隨著保險公司直接競爭激烈程度的提升,保險産品開始變得多元化,除了增加一些服務上的創新,更是在産品設計上狠下功夫。

  作為轉嫁風險、彌補醫保保障不足的金融工具,中國保監會曾多次強調,要推動商業健康保險在醫改中發揮更大作用,鼓勵保險公司探索商業保險與基本醫保的結合途徑,大力發展各種商業補充保險。

  不過,也有保險專家表示,如果是針對老年人的防癌險産品,其與傳統的健康險産品或有著本質不同,投保時需要看清理賠條款,了解“免賠條款”的內容。此外,防癌險與定期壽險和終身險不同,若被保險人身故並非因為癌症,則不返還保費,具體理賠需要視保險合同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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