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強險呼之欲出 高風險重點行業及領域或率先試點
- 發佈時間:2014-11-25 13:46:3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孫朋浩
從三聚氰胺到今年的福喜事件,食品行業安全警鐘不斷敲響。對此,政策層面正在積極推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以強制立法形式落地,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優化食品安全監管方式,通過市場化途徑解決食品經濟責任賠償制度。
上海證券報昨日從相關渠道獲悉,以《食品安全法》修訂為契機,保監會近日草擬了《關於開展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高風險的重點行業及領域或將率先試點。
據了解,《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已完成社會意見徵集,草案中增設了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規定“國家鼓勵建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支援食品生産經營企業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同時授權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會同保監會制定具體辦法。
知情人士透露稱,保監會已草擬《關於開展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目前正在保險行業內部徵求意見,預計下一步還將與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進一步溝通協調,擬以兩部委名義聯合印發。
從記者了解到的徵求意見稿要點來看,“食強險”將採取先行先試、分步推廣的模式展開,將首先在群眾反映強烈的、高風險的重點行業及重點領域開展試點。
業內專家表示,如果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中對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強制立法能夠最後獲通過,“食強險”將是繼交強險之後又一個進入法律層面的強制責任保險。
一直以來,我國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都是以“自願投保”的形式存在。但由於企業基於成本考量或存在僥倖心理,對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積極性普遍不高。這也導致保險公司在這一險種的定價上,缺乏“大數法則”下的風險分散操作基礎。
但在國際市場上,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早已立法強制實行了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正是由於我國缺乏歷史經驗數據,預計保險公司將來在對“食強險”的費率厘定上將面臨一定挑戰。根據徵求意見稿,“食強險”將建立費率浮動機制,將企業的安全管理評級、行業風險差異、歷史損失情況等納入費率調整因子,充分發揮保險費率杠桿的激勵約束作用,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一般來説,強制性保險的經營原則是“不盈不虧”。雖然“食強險”可能是微利險種,但對於經營此險種的主體財險公司而言,對其擴大保費規模會産生積極推動作用。
業內專家表示,“關鍵在於能否立法。同樣是強制性保險,最後能進入法律層面還是行業規範性文件,效果相差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