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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産後領生育津貼需等一年 回應稱人少業務大

  • 發佈時間:2014-10-22 07:36:42  來源:大河網  作者:寧田甜  責任編輯:張明江

  鄭州市社會保險辦事大廳“生育保險”受理櫃檯

  核心提示|鄭州一女職工於今年7月中旬生完孩子後,10月,其所在單位向生育保險經辦部門遞交了申請材料,申領生育津貼和圍保費。經辦部門受理後回復稱,這筆費用需等到一年多之後才能撥付到位。一邊是群眾急著想早點拿到這筆錢補貼家用,一邊是工作人員的回復,“工作量大而工作人員太少,沒辦法,只能等”。

  作為面向群眾辦事的窗口單位,市民期待有關部門想辦法提高辦事效率。

  反映|生完孩子,想領生育津貼需等一年多

  劉先生的妻子在鄭州一傢俬企上班。今年7月15日,劉先生的妻子産後出院。因單位為她交的有生育保險,因此她可以領取相應的生育津貼和圍保費。

  今年10月,劉先生妻子所在的公司將她生育保險的報銷材料遞交到鄭州市生育保險經辦單位。

  此後,劉先生妻子拿到一張回執條,上寫:“津貼、圍保費用2016年2月份以後劃撥單位,請到單位查詢”。

  “這意味著我們要想拿到這筆費用,需要等上一年多。”劉先生認為,等的時間太久,很不合理。

  劉先生剛大學畢業兩年,目前月薪僅2500元(一個月的陪護假期間,僅拿2100元)。妻子産假期間沒有收入,就盼著早日領到生育津貼呢。目前,夫妻倆租房、吃飯、嬰兒用品等每月花銷,需要三四千元。

  “我們這筆生育津貼和圍保費加起來有一萬多元。這筆錢對於現在的我們來説很重要。”劉先生説,如果能早點拿到,會緩解他家很大的生活壓力。

  為此,劉先生曾專門致電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熱線(12333)。工作人員對他的回復是,“沒辦法,只能等”。

  暗訪|工作人員稱,業務量大、人手少所以慢

  據了解,鄭州市社會保險辦事大廳“生育保險”受理櫃檯的上班時間為每月的5日至20日。

  10月20日下午,大河報記者隨同劉先生來到該辦事大廳。生育保險受理櫃檯位於該辦事大廳二樓。

  當日下午4時50分許,接近下班時間,兩個挂有“生育保險”標牌的受理櫃檯前,仍有多名市民在辦理業務。工作人員仍在忙碌著。

  當劉先生出示回執條後,一男工作人員説:“你這情況我們已受理,算是排上隊了,等著就行了。至於何時能拿到這筆錢,這張條上寫的有。”

  順著該工作人員手指的方向,記者看到,該業務受理櫃檯南側墻角處,一字排開,有很多檔案袋。

  “這些都是我們一個季度接收的申請材料。一個季度一般能收100盒,每盒裝有40個人的申請材料,一個季度我們大致能接收4000份申請材料。目前鄭州市全市幾乎所有的生育保險的報銷業務全在我們這裡辦理。我們這僅有5個工作人員,你算吧,工作量有多大。”該男工作人員稱。

  另外兩名負責生育保險業務的工作人員見狀,也忍不住插話:“今天還算是人少的,前幾天,來辦理這項業務的人排成隊,我們下午正常是5點下班,前幾天人多時我們都加班到5點半。每月5日至20日,我們接收材料,其餘時間我們審核材料。審核材料比收材料慢得多。如果是在定點醫院生育還好一些,如果不是在定點醫院生育,材料的審核更麻煩。我們接收完材料後,後期還有一系列程式。比如要經過審核、結算、錄入電腦、轉財務科、再轉銀行、銀行再轉給單位等多項程式,因此需要時間也長。你要問何時能拿到錢,這個還真説不好,有時確實審不出來。”工作人員説。

  “我們也想快點,有時會找人來幫忙,但我們每個季度只能審4000份(約一個季度的量),這已是我們最大工作量了。有時每個季度接到的材料卻要比這多得多,我們也沒辦法。”工作人員稱。

  政策|未規定生育醫療費具體發放期限

  勞動部《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應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參保單位女職工生育後,其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那麼,參保女職工産後申領生育津貼等費用時,有無時間限制?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的“生育保險業務流程”顯示,女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生育後四個月內,持有關材料到醫療保險中心審核報銷,之後便可領取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

  該“流程”只顯示參保方(大多情況是單位代為辦理)遞交材料申領生育津貼及相關費用的時間範圍,但並未明確這些費用的經辦發放單位具體的辦理時間。

  為此,大河報記者分別查閱了《鄭州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及《河南省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簡稱《省辦法》),兩個《辦法》中僅《省辦法》中有一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如果有‘無故延期撥付’的行為,可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即便如此,但《省辦法》中並未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發放生育保險等相關費用的時間予以明確限制和規定。

  專家|遇此情況,公民可向效能監察部門反映

  10月20日下午,從鄭州市社會保險辦事大廳出來,劉先生一臉茫然。

  對此,鄭州市民范女士也深有同感。她自去年10月27日生完孩子後,單位便為她遞交了生育保險報銷材料。但截至目前,距她生育已近一年,她還沒拿到這筆錢。

  21日,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熱線(12333)客服人員解釋説,這件事之所以慢,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目前全市參加生育保險人員的報銷業務幾乎都在市裏那一個地方辦理,每年生孩子需要報銷的人太多,但工作人員卻很少。另外最近新下發一個文件,有關生育津貼的發放標準有所調整,“政策下來了,系統還沒調整”,這是影響辦事效率的另外一個原因。

  不過,客服人員表示,為解決這一問題,現在有關部門也在考慮將該業務的辦理程式下放到各個區,目前有這個計劃,正向上級申請。

  北京大學政府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副院長白智立説,這種情況的出現,與我國目前這方面的管理還不夠規範有關。從規範角度講,群眾去政府部門辦事,政府部門應告知多少個工作日內可以辦好,不能拖太久。像這種業務,在開辦之前,相關部門就應該考慮和預算相應的工作量,並配備足夠的人手。如果因為人手不夠導致發放延遲,相關部門就要增加人手,如果不增加,就説明有關部門沒有很好履行其職責。遇此情況,公民可向行政監察或效能監察部門反映,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權,“有什麼樣的公民,就會有什麼樣的政府。公民權益受損時,不能太放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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