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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製造參保調查:老闆為員工投保了嗎

  • 發佈時間:2014-08-05 09:21:53  來源:東方網  作者:周亮  責任編輯:孫朋浩

  8月2日的江蘇省昆山市中榮金屬製品廠的特別重大爆炸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保險公司反應迅速,儘管各大保險公司都在第一時間宣稱已開啟綠色通道,積極排查個人客戶的投保情況,但遺憾的是,只有零星的人員被確認曾在保險公司投保。工廠為設備投保,卻忽略員工投保的情況,會否也存在同為製造業基地的廣東地區?

  發生在8月2日的江蘇省昆山市中榮金屬製品廠(下稱中榮)特別重大爆炸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

  蘇州保監分局2日公告稱,經調查,太平洋財産保險公司承保該廠部分財産保險,保額1200萬元左右。人身保險等其他保險情況還在核實統計過程中。儘管各大保險公司都在第一時間宣稱,已開啟綠色通道,積極排查個人客戶的投保情況,但遺憾的是,只有零星的人員被確認曾在保險公司投保。部分保險公司明確指出,未承保中榮的團體意外險和高危行業險。

  中榮工廠這種為設備投保,而忽略員工投保的情況,在廣東製造業是否存在?南都記者昨日採訪發現,目前廣東製造業企業主為員工投團體意外險或者僱主責任險的覆蓋面也還是比較窄。

  工傷保險投保率提高

  “今天又有保險公司業務員來推銷,説我這樣自己做老闆的私營企業,只要有僱員,就不能完全避免工作中員工發生傷殘或死亡的風險。他建議我買一款僱主責任險,説如果出現相關風險,保險公司會承擔賠償責任,幫我轉移風險。我説已經給員工買過意外險了,況且還有工傷保險,再買僱主責任險等於重復保險,浪費錢。”東莞一位中型私營企業主莫小姐向南都記者表示。

  其實,不只莫小姐如此想。此前,一項針對國內企業主的調查顯示,目前不少企業過度追求經濟效益,而往往淡薄了安全意識,多數企業主認為員工傷殘、疾病、身故等事件並不可能每年發生,因此,如同莫小姐這樣的私營企業主,往往覺得有了工傷保險,再加上購買意外險,足夠防止可能發生在員工身上的各種“職業風險”,這筆“重復投保”的僱主責任險保費根本不值得掏。

  “這樣説有些不太理性,因為根據相關規定,即使參加了工傷保險,工傷事故中員工的停工留薪期間薪酬和五至十級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仍須企業自行承擔。而且現在各行業招工越來越難,企業可以通過給員工購買僱主責任險等額外的福利吸引和留住員工。”廣東一位資深保險人士表示。

  “在廣東,製造業企業主為員工投團體意外險或者僱主責任險的覆蓋面還是比較窄。”廣東一位外資保險總經理向南都記者表示。“這幾年,伴隨著國內用工成本上升、外貿出口風險加大,市場競爭激烈,珠三角廣泛存在加工型中小企業的經營成本急劇提升的情況,在現金流有限的情況下,他們往往會把購買保險放在最後一位來考慮。”

  “跟5年前相比,廣東工傷保險投保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上述保險總經理表示,“之前,很多企業要不不買,或者是選擇幾個人來買。現在廣東社保對企業的要求很高,很多地方要求是全員購買。在調研的時候,發現有些企業只有50%的員工投保工傷保險。”上述保險總經理表示。

  低端加工製造業參保低

  “行業慣例,只有正式入職的員工才會購買規定要買的保險,而臨時聘用的員工確實不會購買。目前廣東的用工成本太高,無力提供更好的福利。”莫小姐也表示。

  廣東工傷保險覆蓋面已經寬廣,一般沒有參保的企業主要集中在低端加工製造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廣東省人社廳廳長林應武此前對外表示,廣東省去年整個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大概有30 57萬,其中異地務工人員人數是2000萬。前段時間媒體也問過廣州市有百萬異地務工人員沒有參保,實際上真正沒有參保的只有23萬多,主要是低端加工製造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

  “社保這塊費用會佔到人員費用的20%-30%的費用。各種因素導致用工成本上升,也導致了一些私營企業主相對吝嗇,並不會再額外支出費用,為員工投保商業險。”上述保險總經理感嘆道,“原本風險抵禦能力就不足的中小企業,再加上自身缺乏相應資本金或者風險準備金來抵禦風險,那麼企業時刻將面臨倒閉的風險。生産企業遇到生産事故,就算不是遇到群死群傷,遇到個別員工受傷,對於企業的成本都非常高。因此,我們都會建議中小企業主通過購買保險來轉嫁企業風險。企業主不應該從保險這塊來節省成本。”

  “現在工傷賠付確實非常高昂,之前隔壁的一家工廠的員工因為上班路上遇到意外身故,工廠並沒有為其購買工傷保險,工廠最後自己承擔超過50萬的賠償。對於一家僅有30多人的小廠而言,這已經是一筆巨大的賠償費用。”莫小姐對南都記者稱。

  高危行業企業需參加責任保險

  近年來隨著安全事故頻發,高危行業的責任險正在逐漸進入“強制推行”的討論和嘗試。

  2007年1月,國家安監總局發佈了《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産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企業“應當為從事高危作業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

  近日,廣東保監局會同廣東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聯合轉發《廣東省高危行業企業投保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要求高危行業企業投保僱主責任險和公眾責任險。

  根據廣東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決定》第21條明確規定,“探索和建立商業保險與企業安全生産狀況相結合的制約激勵機制,同時,要積極研究推出新的商業保險險種,充分利用商業保險等經濟手段,促使企業加大安全投入,自覺建立自我約束機制。”要求運用商業保險來補償生産經營單位特別是高危行業企業傷亡事故的賠償費用。

  高危行業企業可投保如下險種:礦山生産企業投保僱主責任險;煙花爆竹生産企業投保僱主責任險以及公眾責任險;危險化學品生産、經營企業投保僱主責任險以及公眾責任險。

  高危行業企業僱主為其從業人員投保僱主責任險時,建議每人責任限額不低於10萬元,其傷殘損害賠償標準參照社保工傷給付標準。投保公眾責任險建議按年産值或營業額分三個等級設定最低責任限額,如年産值100萬元以下的企業投保,每次事故及年累計賠償限額不低於50萬元。

  [連結] 僱主責任險社會屬性更強

  所謂僱主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所雇傭的員工在受雇過程中,從事與保險單所載明的與被保險人業務有關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與業務有關的國家規定的職業性疾病,所致傷、殘或死亡,被保險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醫藥費用及經濟賠償責任,包括應支出的訴訟費用,由保險人在規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的一種保險。

  北京一位保險專家表示,為保護勞動者的利益,許多國家已經立法規定企業必須購買僱主責任險。目前,雖然我國尚未立法強制實施該險種,只是規定某些行業必須為從業人員購買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如建築業、高危行業等,但與其他險種相比,僱主責任險具有更強的社會屬性,其不但能有效降低企業主在遭遇員工工傷事故時所需擔負的責任風險,還可維護政府、企業和個人之間正常、有序的社會關係,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效能。

  僱主責任險因為其覆蓋的範圍廣,因而費率的計算十分不易。各保險公司存在差異也較大,一般受所屬行業、員工人數、管理水準等因素的影響,由於僱員從事工種的危險程度不同,對於不同工作類別,費率也各不相同。

  如某機械公司有員工150人,其中機床操作工人有70人左右,企業只需為每位員工支出每年360元的保費,就可獲得工傷身故、殘疾保障10萬元,工傷醫療保障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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