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為僱主設立的僱主責任險,卻被當成了賺錢的“手段”,涉及的騙保案件層出不窮。11月7日,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公安部日前公佈的5起金融犯罪典型案例中,一起有關僱主責任險的詐騙案位列其中,相關犯罪嫌疑人通過重復投保僱主責任險等,詐騙金額高達7600余萬元。
需要關注的是,當前,僱主責任險的投保端限制開始變得越來越多。之所以令保險公司承保如此謹慎,是由於賠付率高企導致。在業內人士看來,僱主責任險市場賠付率常年居高不下有著複雜的深層次原因,其中理賠欺詐甚至保險詐騙是重要原因之一。
騙保等亂象頻發
“3人起保,承保年齡16—65周歲(含),可擴展猝死責任”“1類、3類、6類職業可投保”“所有職業類別保額最高100萬元,可保高空作業”……在社交平臺,有關僱主責任險的宣傳並不少見。
僱主責任險是替單位(僱主)分擔員工工傷事故賠償責任風險的一種商業保險。“僱主責任險可以有效分擔員工工傷事故賠償責任風險,降低公司運營成本,同時有效保障員工在遭受工傷或職業病等情況下,能夠獲得相應的賠償。”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
但這一險種卻頻頻和詐騙挂上鉤。11月6日,公安部公佈5起金融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提到了江蘇曲某涉嫌保險詐騙案。
具體來看,2024年1月,江蘇省南通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偵辦曲某等人涉嫌保險詐騙案。經查,2019年以來,以犯罪嫌疑人曲某為首的犯罪團夥,為部分高風險行業務工人員重復投保僱主責任險或團體意外險。被投保人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後,該犯罪團夥引導被投保人辦理傷殘鑒定,偽造賠付證明材料和墊付款資金流水,同時申報保險理賠。在理賠款到賬後,通過各種理由誘騙、威脅被投保人,非法佔有保險賠償金。據悉,該案涉及全國多地,涉案金額達7600余萬元。
涉及僱主責任險詐騙的案例並不鮮有。今年2月,上海市公安局民警在走訪相關行業協會和企業時發現,近年來僱主責任險的理賠支出大幅上漲,賠付率異常。隨後,一條僱主企業、保險代理仲介相互勾結,利用僱主責任險實施保險詐騙的犯罪線索被挖出。後續,相關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獲歸案。包括此案件在內,上海警方共打掉8個涉案團夥,30多人落網,涉案金額近千萬元。
需要關注的是,從投保端而言,北京商報記者從業內了解到,近年來,不論是企業主還是業務員,均發現僱主責任險越來越難買到,投保限制也較上一年更多。
據一家保險公司發佈的資訊顯示,僱主責任險這一險種也存在著較多的發展層面問題。有一些不法的“黃牛”,一邊代理投保,收取高額代理費,但僅將其中部分用於支付保費,從中牟利;有一些無資質的人力資源代理公司(平臺),代理投保時故意隱瞞或混淆職業類別等風險狀況,甚至虛構勞動關係,導致出險後産生理賠爭議糾紛,僱主和員工利益都受損;有一些不靠譜的代理機構,不向當事人提供保單,也不向當事人闡述保險條款,導致當事人不知道保險保障內容和責任免除內容,嚴重損害了當事人的知情權……
加強風控及反詐合作不可少
僱主責任險緣何易出現騙保在內的亂象?
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律師王民表示,僱主責任險容易出現騙保等亂象的原因主要包括用工形式日益多樣、僱員索賠維權意識提升、保險公司內控不嚴、市場不理性競爭等。
保險詐騙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既會對保險公司造成利益損害,也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僱主責任險這一險種市場需求大並且能夠有效降低僱主責任,為員工提供足額賠付,但如果‘黃牛’數量多,並且騙保多,易導致保險公司不願再承保。”付建也認為,僱主責任險易出現亂象的原因在於僱主責任險能分擔僱主對員工工傷事故賠償責任風險,涉及多方利益主體,保障範圍涉及員工工傷等情況,加之賠付流程存在漏洞,這對於騙保分子來説有利可圖。
“保險公司可以採取通過加強理賠內部管控,與理賠反欺詐科技公司加強合作、建立行業資訊分享合作機制與黑名單機制等風控措施來應對這一挑戰。”王民表示,可以通過多重舉措來實現僱主責任險業務更好地發展。一是,在保險合同中明確僱主責任險與工傷保險的賠償關係,避免完全以僱主責任險取代工傷保險;盡可能做到投保環節在保單中約定清楚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減少不必要的理賠爭議。二是,保險人應理性競爭,根據風險對價原則收取足夠的保費,確保僱主責任險長期健康發展。三是,加強僱主責任險的風控工作,用科技手段賦能承保與理賠環節,實現精細化業務品質管控。
僱主責任險涉及賠償金額較高,並且一些職業風險大。基於此,付建認為,針對保險公司在承保時難以作出真實判斷而承保這一情況,保險公司要加強核保環節,在投保時嚴格審查投保企業和員工資訊,包括職業類別、勞動關係等,防止虛構資訊投保。對於理賠案件,加強實地調查,核實事故真實性、傷殘鑒定的公正性等。
北京商報記者 胡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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