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貨跨境結算相關政策出臺
- 發佈時間:2015-07-27 09:15:44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田燕
以人民幣計價、結算,境外交易者、經紀機構可用外匯作為保證金
24日,央行發佈公告,對境內原油期貨交易跨境結算作出具體規定,其中明確,境內原油期貨交易以人民幣計價、結算。該公告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公告對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參與原油期貨的資金賬戶設置和資金處理作了明確安排。其中規定,境外交易者、境外經紀機構人民幣期貨結算賬戶的資金在境內實行專戶存放和封閉管理,不得用於期貨交易以外的其他用途。
公告還明確,境外交易者、境外經紀機構可以直接使用外匯作為保證金,外匯保證金結匯後方可用於境內原油期貨資金結算。境內原油期貨交易盈虧結算、繳納手續費、交割貨款或補充結算資金缺口等需要結匯、購匯的,通過存管銀行辦理。
公告規定,存管銀行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人民幣跨境收付資訊管理系統(RCPMIS)報送有關賬戶資訊以及跨境人民幣資金收支資訊。期貨交易所應按月向央行報送境外交易者、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原油期貨交易業務的基本情況、資金流出流入等相關業務資訊。
新湖期貨董事長馬文勝在接受期貨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作為境內首個完全國際化的期貨品種,原油期貨會吸引境內外投資者的廣泛參與,但目前我國資本項目可兌換還沒有完全放開,央行此次發佈的公告清除了境外投資者參與原油期貨交易的一大制度障礙。“對於原油期貨來説,這是個比較關鍵的政策,它主要解決的是貨幣互換的問題,即境外投資者的資金怎麼進來,清算之後怎麼回去。”馬文勝説。
銀河期貨總經理姚廣對記者表示,目前人民幣在全球已經被較為廣泛地使用,而且境外參與者可以直接使用外匯作為原油期貨交易保證金,原油期貨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並不會對境外參與者造成困難。
華安期貨上海禦橋路營業部經理徐捷表示,對於境內相關生産、貿易企業和投資者來説,原油期貨以人民幣計價和結算會帶來很大便利。
據了解,針對原油期貨,目前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已經確立了國際平臺、凈價交易、保稅交割的原則,並完成了合約設計、規則體系建設、關鍵技術對接以及風險管控等一系列上市前的準備工作。
6月26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證監會將會同有關單位和部門統籌原油期貨上市前的準備工作,包括出臺配套政策,審批上期所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章程及交易規則等工作,完成這些準備工作預計要3個月左右。
徐捷表示,此次原油期貨跨境結算相關配套政策出臺之後,稅收、保稅交割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也有望很快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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