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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商所修訂PTA、玻璃、白糖期貨合約

  • 發佈時間:2015-04-07 00:30:43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毅

  鄭州商品交易所4月3日發佈《關於公佈PTA、玻璃、白糖期貨合約修訂事項的通知》,通知稱,PTA、玻璃、白糖期貨合約修訂,已經鄭州商品交易所第五屆理事會通訊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

  通知顯示,PTA期貨原合約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4%”,該條款變更為“每日價格波動為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4%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其最低交易保證金原為“合約價值的6%”,現改為“合約價值的5%”;此外,原條約中規定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6%,交易手續費為不高於4元/手(含風險準備金),現合約中刪去這兩條規定。

  玻璃期貨合約方面,最低交易保證金原為“合約價值的6%”,現改為“合約價值的5%”;交易時間在原“每週一至週五(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和下午1:30-3:00”之外,加上“最後交易日上午9:00-11:30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交易時間”。

  白糖期貨合約方面,原合約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4%”,該條款變更為“每日價格波動為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4%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最低交易保證金原為“合約價值的6%”,現改為“合約價值的5%”。

  鄭商所方面表示,PTA、玻璃、白糖期貨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由6%調整為5%等修訂事項,自2015年4月10日結算之時起執行,分別適用於TA1506、FG1506、SR1507及以後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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