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備戰期權經紀 首批10家公司有望參與
- 發佈時間:2015-01-15 07:22:13 來源:深圳新聞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上證50股票期權將於2月9日正式上市。據了解,永安、南華等10家期貨公司有望在上市前完成籌備工作,以交易參與人的身份參與股票期權經紀業務。
緊鑼密鼓籌備
根據證監會發佈的《股票期權交易試點管理辦法》規定,期貨公司可以從事股票期權經紀業務、與股票期權備兌開倉以及行權相關的證券現貨經紀業務。
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永安、南華、中信、光大、新湖、中國國際、海通、銀河、長江、萬達10家期貨公司有望趕在上市前做好相關業務準備工作,或成為首批參與股票期權經紀業務的期貨公司。
據了解,上交所在股票期權規則設計初期沒有將期貨公司的參與考慮進來,多數券商實際上從去年就已開始了籌備工作,對於期貨公司來説,目前的時間節點十分緊迫。儘管去年有不少期貨公司參與各大期貨交易所的期權籌備,但是在流程細節上與證券市場仍有些許差別,“時間上可以説是非常規在運作”,上述一家期貨公司期權業務負責人表示,目前正在按照交易所的節奏積極準備,配合交易所加班加點。
“滬港通推出之後,期貨公司的參與身份才比較明朗”,前述負責人説,“此前上交所調查顯示10家期貨公司比較有意願參與,這10家公司準備工作啟動得早一點。”事實上,除上述10家期貨公司外,其他一些期貨公司也在快馬加鞭籌備申請經紀業務資格,希望能在期權上市前完成準備工作。
“期權對技術系統要求高,我們在IT系統方面花了很大功夫準備,需要與電信公司、軟體商等各方協調”,滬上一家期貨公司期權部負責人告訴記者,此外,制度流程、組織架構等方面也要做好準備工作。
東證期貨高級顧問方世聖認為,在混業時代,期貨公司參與股票期權經紀業務,有利於拓寬期貨公司業務範圍,豐富産品線。股票期權的交易交割制度與期貨較為接近,期貨公司對衍生品比較熟悉,有一定的風險管理能力,在這方面佔有優勢。
少數公司有做市意向
值得一提的是,證監會發佈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參與股票期權交易試點指引》首次明確了期貨公司做市業務的參與條件。
根據《指引》規定,期貨公司子公司可以從事股票期權做市業務,需要符合凈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億元;子公司具有完備的做市業務實施方案、相關內部管理制度及開展做市商業務所需的專業人員;子公司做市業務系統符合相關技術規範且運作狀況良好,並通過相關證券交易所組織的測試等條件。
在業內人士看來,雄厚的資金實力是擁有做市資格的首要條件。根據中期協網站公佈的2013年度期貨公司財務資訊,凈資本達到5億元以上的期貨公司約33家。目前多數期貨公司並沒有進行做市業務的實際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