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縱交割月結算價成為期貨市場違規重點案件
- 發佈時間:2014-08-19 03:38:10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隨著國內期貨市場的穩步發展以及監管舉措的日益完善,期貨市場違法違規案件的類型和特點也發生了變化,操縱交割月結算價和對敲轉移資金兩類違法違規案件成為期貨市場主要集中高發點。
來自全國人大財經委、中國證監會、相關地方法院、公安機關、仲裁機構以及律師事務所等單位20多名代表8月14日在大連召開“第二屆期貨法律理論與實務座談會”,圍繞期貨立法工作和期貨市場違規案件處理等有關問題進行了交流。
大商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國期貨市場早期違法違規案件主要有市場操縱、欺詐、挪用客戶保證金以及透支交易等類型,近年來隨著我國期貨市場的穩步發展以及監管舉措的日益完善,違規案件的類型和特點也發生了變化,目前主要集中為操縱交割月結算價以及對敲轉移資金等兩類。
但當前行業司法實踐中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問題,如業界對市場操縱以及涉及跨市場的內幕交易等新類型的案件研究還不夠深入,制約了期貨市場法制建設的進一步加深。此外,自律管理與行政處罰、刑事處罰銜接等問題也有待進一步解決。
來自司法系統的代表表示,目前期貨市場整體較為規範,發生的糾紛案件相對較少,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市場形成擁有一套嚴密的規章制度和“五位一體”的監管體系,有效防範了風險。但期貨行業並不能掉以輕心,市場糾紛案件不多的表像背後,也可能是由於相關糾紛以其他形式在其他環節顯現,仍需給予高度重視;從另一個角度來説,也反映了期貨市場法制建設亟須加快、使期貨市場各類主體“有法可依”的需要。
與會專家還針對期貨市場執法實踐中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認定,交易所在自律監管中面臨的有關問題以及實踐案例等展開了熱烈的探討。專家們指出,期貨糾紛案件專業性強,需要司法業界對期貨行業的關注與深入研究;在違規案件調查、審理與復議過程中,應當充分發揮外部專家律師以及證監會的作用,有效提高案件處理效率、維護市場公平;超過交易所自律管理範疇的案件,應當移交證監會或者公安機關,建立暢通的溝通協作機制,切實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
座談會上,全國人大財經委辦公室、“期貨法”工作小組相關負責人還介紹了“期貨法”起草工作目前的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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