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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資管張治民老鼠倉案再開庭 爭議非法獲利額

  • 發佈時間:2015-03-13 10:03:47  來源:新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田燕

  3月12日消息,原平安資管投資部副總經理張治民“老鼠倉”一案今日二次開庭,他們夫妻兩人再度站上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與第一次開庭類似的是,這次審理過程中的焦點依然在於:控辯雙方對非法獲利金額計算方式、張治民妻子是否該定罪的分歧。

  非法獲利爭議差額達1097萬元

  根據公訴人的表述,2009年2月28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間,張治民利用未公開資訊,自行或指使被告人尹瓊、通過其他三人賬戶與其管理的股票投資組合趨同交易,包括國電南瑞等在內140隻股票,累計趨同成交額人民幣13.42億元,獲利2861萬餘元。

  對於這一指控,張治民及辯方律師都對罪名無異議,但這非法獲利的2861萬元,則存在很大疑慮。根據辯方律師的説法,獲利計算差額可達1097萬元,張治民本人也認為自己只獲利1000余萬元。

  這1097萬元的差額究竟是如何産生的呢?根據辯方説法,獲利金額計算應該僅限于被控時間節點,張治民股票交易清單顯示,控方將2009年2月28日之前購買、2013年賣出的股票計入,造成期間部分股票出現買賣股數不均等的情況。例如國電南瑞一股,期間賣出股數比買入股數多3萬股,這3萬股屬於被控時間前已經持有的,應該被計入成本扣除獲利。

  另外辯方律師認為,被告在任職期間的股票交易決策應視為個人智慧,由此形成的資訊更像是商業資訊,而非未公開資訊。而且,被告律師還提出,審計中以“前五後二”的證券行業慣例和實踐統計趨同交易可作為法庭審判的參考依據,不能成為定罪證據。

  而現場一身黑色西服的張治民並未過多發言,但堅持稱自己並未獲利那麼多。截止今日庭審結束,雙方依然在獲利金額計算上存在很大爭議,尚未有定論。

  根據資料顯示,2008年7月到2013年1月,被告人張治民擔任平安資管股票投資部副總監理,並先後負責管理“平安人壽[微網志]-壽險傳統-高”以及“平安産險”兩個賬戶股票投資組合。

  妻子尹瓊被做無罪辯護

   控方的説法是,張治民的妻子尹瓊作為本案從犯請法庭量刑,而這種指控則意味著她也涉及了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但是,尹瓊的代表律師直接為其做了無罪辯護。

  在近兩個小時庭審中,尹瓊實際參與其控制的三個賬戶的股票買賣這點是沒有爭議的。不過,辯方律師認為,與內幕交易罪不同,利用非公開資訊交易目前還沒有司法解釋,對於尹瓊的審判,不能按照內幕交易來類推證明。

  其次,控方提出張治民出差期間交易記錄的IP地址在上海,因此認定為尹瓊操作,這一説法得到張治民的反駁,他表示自己出差依然會使用上海的無線網卡在自己的手提電腦操作。

  另外,控方提出一個細節,也就是尹瓊筆錄中提及,她在幫助張治民借身份證開戶時與其發生爭吵,勸其不要再操作。尹瓊坦白,自己曾幫助過張治民操作股票交易“兩三次”,通過張治民留紙條的方式通知自己,但辯白稱與其爭吵並不是因為知曉張治民所做的是違法的。

  “除了被告人所説的操作了三四次以外沒有更多的證據,到底是幾次,什麼時候操作,操作的哪一隻股票,是不是成交了,數量多少,賺了賠了,是不是趨同都不知道。”尹瓊辯護律師認為,不能根據她模糊的敘述來認定她的罪行。

  該案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佈法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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