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大佬“逼宮” 新華百貨復牌跌停
- 發佈時間:2015-06-10 02:32:17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田燕
6月9日,因寶銀“雷人”公開信停牌近一週的新華百貨復牌第一天連發6份公告,其中提到,定增事項和股東增持無關,二股東因資訊發佈不規範遭證監會查處之事,對增發的影響目前無法判斷。
與此同時,遭遇私募大佬崔軍旗下公司上海寶銀公開信“逼宮”的新華百貨復牌後首日即告跌停。昨日,新華百貨收于26.94元每股。針對公開信中提到的上海寶銀與新華百貨共同成立私募基金、收購保險公司、承諾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發行公募基金和改選董事會等事項,新華百貨6月9日回復稱,新華百貨董事會從未與上海寶銀就此進行過溝通,亦未達成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一致意見。
私募大佬崔軍稱寶銀發公開信是被逼的
金融資本已經加入到零售股股權角力中來,新華百貨並非首例。此前大商股份今年一季報股東名單中出現了安邦保險身影,後者以4.99%股權躋身公司第四大股東。
今年4月,上海私募大佬崔軍通過旗下兩家公司上海寶銀和上海兆贏,對新華百貨發起了兩輪舉牌,持股10%。就在崔軍舉牌之後,5月1日,新華百貨就宣佈要停牌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儘管有外界猜測停牌是為了擋住“野蠻人”,但在5月23日新華百貨亮相的非公開發行方案中,崔軍將成為上市公司此次非公開發行的認購對象之一。
然而,“舉牌門”之後,雙方的“緊張”關係並未緩解,接下來又發生公開信“逼宮門”。
公開信事件是指6月2日,作為上市公司新華百貨第二大股東一致行動人及公司新一輪定增案的參與方,上海寶銀發佈一封公開信,提出五項議案,包括要求獲得董事會的兩個席位、與新華百貨成立一傢俬募基金管理公司、收購一家小型保險公司等內容。
有媒體評價這五項議案“雷人”,證監會認為,上海寶銀持有新華百貨10%股份,通過公共媒體發佈的“公開信”中提出的五項議案屬於對上市公司有重大影響的資訊,證監會詢問上海寶銀作為上市公司的資訊披露義務人,自行通過公共媒體發佈涉及上市公司的重要資訊的理由及其合規性。
上海寶銀在回復中提到了對新華百貨定增方案有不滿之處,于6月2日把要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五個議案的公開信發給新華百貨董事會,但未獲得明確的答覆。新華百貨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在收到請求後10日內應對是否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作出書面反饋意見。
對於證監會的調查,崔軍6月9日回應新京報記者稱,寶銀發公開信是被逼的,因沒進入董事會,不能直接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發佈公開信是為了行使股東的權利,接下來要堅持自己的想法,維護股東利益。
新華百貨:仍將致力於零售主業
針對二股東在公開信中提到的事項,新華百貨6月9日回復稱,新華百貨董事會從未與上海寶銀就此進行過溝通,亦未達成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一致意見。
然而,6月3日,有媒體稱崔軍與新華百貨控股股東之間進行過溝通。
新華百貨回應稱,經問詢後確認,報道中所述崔軍與控股股東見面屬實。崔軍和控股股東談到了和其在《公開信》中提到的五個議案類似的有關公司未來發展的若干設想,公司控股股東並未就任何一項設想與崔軍達成一致意見,同時提示崔軍應嚴格遵守《證券法》和各項相關法規。
然而,6月9日,崔軍向新京報記者表示,關於《公開信》中的提議,他與控股股東交流過,當時對方沒有否認,説以後慢慢説。
新華百貨在6月9日公告中對此回應稱,公司多年來一直致力於零售主業的發展並嚴格規範運作,上海寶銀提出的若干發展設想,包括相關投資方案及連續高比例轉增股本等事項,經公司及董事會慎重考慮,認為其缺少合理的可行性分析,且面臨的相關風險較大,公司不宜採納。
對於新華百貨,崔軍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新華百貨的股票價值被低估。但崔軍認為,新華百貨做股票是弱項,而上海寶銀做股票是強項,我們希望強強聯手,做基金、保險公司,但新華百貨反而拒絕我們的好意。
其實,這並非是崔軍第一次以公開信或其他公開方式主張股東權利。2011年,崔軍給招商銀行時任董事長傅育寧寫公開信,建議招商銀行向巴菲特增發H股。到了2013年,崔軍以華北高速投資者身份呼籲中小股東聯合投票,要求華北高速回購股份。
私募大佬舉牌新華百貨風波
4月
上海私募大佬崔軍通過旗下兩家公司上海寶銀和上海兆贏,對新華百貨發起了兩輪舉牌,持股10%。
5月1日
新華百貨宣佈要停牌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
5月23日
新華百貨定增方案亮相,被稱為為大股東固權所定制的方案。
6月2日
作為上市公司新華百貨第二大股東一致行動人及公司新一輪定增案的參與方,上海寶銀發佈一封公開信,提出五項議案,包括要求獲得董事會的兩個席位、與新華百貨成立一傢俬募基金管理公司、收購一家小型保險公司等內容。隨後遭證監會調查。
6月9日
新華百貨回復稱,新華百貨董事會從未與上海寶銀就“公開信”內容進行過溝通,亦未達成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一致意見。還表示,經公司及董事會慎重考慮,認為其缺少合理的可行性分析,且面臨的相關風險較大,公司不宜採納。
崔軍6月9日回應新京報記者稱,發公開信是被逼的,因沒進入董事會,不能直接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發佈公開信是為了行使股東的權利,接下來要堅持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