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基金公司因為被重罰,迅速成為市場焦點。在行業人士看來,此舉表明監管機構對公募機構通道業務的鮮明態度——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從事資管業務,應堅持資管業務本源,謹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職責,不得從事讓渡管理責任的所謂“通道業務”。
風控缺失致重大風險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2016年12月20日,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新沃基金”)管理的乾元2號特定客戶資産管理計劃,受其持有的信用債券違約及高杠桿操作相互疊加影響,發生大額質押回購到期無法償付的情況。對此,證監會立即督促基金公司及相關各方及時處理相關風險事件,截至目前,相關回購已全部解除,産品質押杠桿已全部消化,風險因素得到有效化解。
同期,證監會對新沃基金及旗下産品運作情況進行了專項現場核查。核查發現,新沃基金對前述專戶産品的風控缺失、管理失當,是造成風險事件的根本原因。同時,新沃基金在公募基金的管理上也存在一定的違規問題與風險隱患。
張曉軍表示,為嚴肅市場紀律,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擬依法對新沃基金及有關責任高管人員進行處理。一是責令新沃基金針對核查發現的合規風控問題進行改正,暫停辦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産管理計劃備案手續;二是暫停受理公司的公募基金産品註冊申請6個月;三是對負有管理責任的董事長、總經理及督察長出具警示函。
與此同時,在2017年一季報中,中融基金也曝出交易對手方新沃基金逆回購交易違約,中融現金增利貨幣市場基金(簡稱“中融現金增利”)披露了去年底基金參與債券質押逆回購業務遭遇對手方到期違約一事。
據悉,中融現金增利與新沃基金旗下的“新沃基金-乾元2號資産管理計劃”,在去年12月7日達成一筆交易金額為5000萬元的債券質押式逆回購業務(到期結算金額為5042.47萬元),然而,截至到期結算日2017年2月7日,“新沃基金-乾元2號”未履行回購義務,導致中融基金自掏腰包,使用固有資金墊付該筆逆回購業務到期本息。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資訊顯示,“新沃基金-乾元2號”是一隻一對一專戶産品。行業分析認為,違約方“新沃基金-乾元2號”大概率是新沃基金專戶對外出借的通道産品,基金專戶背後很可能是私募基金為投資顧問。業內人士透露,去年年底,很多債券私募基金高杠桿導致爆倉,或持倉組合出現債券違約,融出的債券沒錢接回,上述逆回購交易違約或因這兩種情況導致。
新沃基金2017年一季報顯示,公司旗下僅有4隻基金,一隻貨基、一隻混基、兩隻債基,分別是新沃通寶、新沃通盈靈活配置混合、新沃通利純債、新沃鑫禧債券,其中,權益類産品新沃通盈僅有0.02億元的規模。這四隻基金的總規模為43.76億元,在115家公募基金中排名第95位。
去年,新沃公募基金規模曾達到52.34億元,至2017年一季度,下降至42.76億元。此次又因交易違約被證監會處罰,對於成立兩年仍未能崛起的新沃基金,可謂雪上加霜。
全面禁止通道業務
對於新沃基金專戶風險事件,證監會強調,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從事資管業務應堅持業務本源,謹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職責,不得從事讓渡管理責任的所謂“通道業務”。對此,接近監管機構的人士認為,監管機構的要求意味著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所承擔的管理人職責不因為從事通道業務而免除。
據業內人士介紹,基金專戶開展的通道業務目前主要包括四類:一是定增類業務,例如信託計劃通過基金專戶參與上市公司定增;二是結構化單票業務,例如一些機構通過基金專戶配資舉牌上市公司;三是債券投資業務,一些私募投資機構為了規避某些投資門檻,通過基金專戶投資債券;四是“陽光私募業務”,操盤方以投顧的名義通過基金專戶投資二級市場。
有行業人士認為,這是監管層首次對通道業務進行表態,表明監管層繼續去通道、去杠桿的決心。記者了解到,通道業務以基金子公司、券商資管為主,資金大多來自銀行。相關人士透露,在目前的基金子公司業務中,多數來自銀行委託貸款業務,出現層層嵌套現象十分普遍;此外,還有一些明股實債業務也會通過此類産品進行操作。同時,券商資管業務中,大部分也為通道業務,産品性質與基金子公司産品類似。
2012年底,首批專戶子公司獲批成立,經過短短三年多的發展,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專戶子公司家數達到79家,資産管理規模逼近10萬億元大關,成為增長最快的資管子行業。去年12月,監管機構正式下發了《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規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産管理子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暫行規定》,對風控指標進行了嚴格約束。隨著規定的頒布,基金子公司的通道紅利宣告結束。未來,通道業務逐步收縮是大勢所趨。
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基金子公司專戶管理規模前20強的合計規模為65004.33億元,與2016年底前20強的合計規模68382.86億元相比,縮水3378.53億元。在從業人士看來,去通道化有利於基金業正本清源。某公募人士表示,公募基金應該回歸主業,“到這個市場來是做資産管理的,應該先做好主業,不要本末倒置。”
“近年興起的機構業務方面,通道業務佔據不小比例,但未能充分體現基金公司主動管理的優勢。隨著金融監管協調加強和監管趨嚴,制度套利行為等外生增長模式有可能很快失去市場。”博時基金董事長張光華也指出。
(責任編輯: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