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兩個交易所日前分別發佈了一條消息,但內容都相似,就是兩個交易所分別制定的分級基金業務管理指引將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
值得關注的是,兩個交易所都表示,這是為規範分級基金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同時,指引在總結近年來分級基金管理運作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規範了分級基金份額折算、投資者教育與風險警示等工作,是貫徹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全面監管、更加重視和防範市場各類風險、切實推進基金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
那麼,新規之下,申請開通分級基金相關權限的個人投資者及一般機構投資者須滿足哪些條件?我們不妨來看一下:根據《指引》規定,個人和一般機構投資者應當符合“申請開通許可權前二十個交易日日均證券類資産不低於人民幣三十萬元”等條件並在券商營業部現場以書面方式簽署《分級基金投資風險揭示書》,才能申請開通分級基金相關許可權。
在這裡,我們還是有必要先普及一下什麼是分級基金?分級基金是指通過基金合同約定的風險收益分配方式,將基金份額分為預期風險收益不同的子份額,其中全部或者部分類別份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申贖的基金。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分級基金的基礎份額和子份額之間可以通過分拆、合併進行配對轉換。
再回過頭來説説為什麼條件會如此嚴格?對於這一問題,筆者找到了上交所于2016年9月9日發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分級基金業務管理指引(徵求意見稿)問答》中的一段話:分級基金是帶有杠桿特性的複雜金融産品,投資風險較高,前期有些中小投資者對分級基金産品運作機制及其風險缺乏了解,盲目買入而蒙受了損失。投資分級基金除了面臨證券市場中的宏觀經濟風險、政策風險、市場風險、技術風險、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等之外,還可能面臨分級基金份額折溢價、B類份額凈值和價格大幅波動、B類份額杠桿變化等特殊風險。
申萬菱信基金指出,一般而言,分級基金的本質是利益或者虧損再分配的過程,即A類份額和B份額的資産作為一個整體投資,其中B份額持有人向A份額持有人融資,從而獲得投資杠桿,而A份額獲得相應的融資利息。大部分分級基金的母基金是指數型基金,也有小部分為股票型基金或者債券型基金。
可以簡單理解為,A類把錢借給B類投資,約定A類收取固定利息作為出借資金的補償,而B類付出利息獲得了投資杠桿。B類無論虧損還是盈利,首先要保證A類的利息。極端情況下,存在可能無法取得約定應得收益的風險。
最後,還是提醒一句:投資者在投資分級基金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分級基金相關的風險,要及時關注證券公司發佈的通知、公告、短信、微信等資訊,或致電證券公司,了解相關情況,並關注《指引》實行後參與分級基金相關業務許可權的變化,合理安排相關交易,防範投資風險。
(責任編輯: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