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局再辟謠:未要求暫緩發行新QDII産品
- 發佈時間:2016-02-02 02:15:09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針對有媒體報道稱外匯局要求QDII機構暫緩發行新的QDII産品,外匯局官方微網志2月1日表示,此消息與事實不符,外匯局未要求暫緩發行新的QDII産品。
QDII即為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是指在人民幣資本項下不可兌換、資本市場未開放條件下,有控制地允許境內機構投資境外資本市場的一項制度安排。有媒體此前報道稱,為遏制資本外流,部分公募基金公司已接到外匯局的窗口指導,暫停新發QDII産品。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包括昨天在內,外匯局官方微網志自去年12月28日開始,已經發佈了6條“辟謠”微網志以澄清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