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老鼠倉案創紀錄:陳志民獲利2826萬 被判4年
- 發佈時間:2016-01-18 10:23:30 來源:中國日報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公開資料顯示,陳志民管理的易方達積極成長在2004年至2011年期間任職回報率高達394.08%
全國最大“老鼠倉”案刷新紀錄。
據羊城晚報報道,廣州市人民檢察院1月15日發佈消息稱,該院提起公訴的陳某民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一案,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830萬元,追繳被告人違法所得2826.059萬元。
記者了解到,涉案的陳某民係易方達基金公司元老、已于2013年底離職的原副總經理陳志民,現年45歲。
辭職後,陳志民一度處於失聯狀態。當時,有市場就傳出其或已跑路或被控制。不過,監管層並未在公開場合予以披露。
陳志民案由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偵查終結,由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辦理。2015年9月7日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公訴,同年11月10日,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公開資料顯示,陳志民管理的易方達積極成長在2004年至2011年期間任職回報率高達394.08%,彼時在基金圈中名氣不亞於華夏基金的王亞偉。
據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披露,陳志民一案涉及利用掌握未公開資訊,從事與該資訊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其買賣股票數量達87隻、成交金額達18.84億元、非法獲利數額達2826.06萬元。
從股票數量,成交金額以及非法獲利數額來看,都超過不久前終審的馬樂一案,為目前全國最大宗的老鼠倉案件。
在陳志民案之前,最大老鼠倉案為馬樂所創下。
最高人民法院再審查明,馬樂在擔任股票證券投資經理期間,利用掌控的未公開資訊,買賣股票76隻,累計成交金額人民幣10.5億余元,非法獲利人民幣1912萬餘元。
在檢察機關罕見三次抗訴後,2015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廣東省深圳市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迴法庭對該院再審的被告人馬樂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依法對馬樂改判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913萬元;違法所得人民幣1912.024698萬元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