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去年排查40余家 涉非法集資私募基金管理人
- 發佈時間:2016-01-16 07:1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21傢俬募基金管理人涉嫌違法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或地方政府
■本報記者 左永剛
1月15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通報了2015年私募基金檢查執法情況,2015年證監會組織會內各方力量共對140余傢俬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銷售機構開展了現場檢查,配合地方政府對40余家涉嫌非法集資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進行了風險排查。
據鄧舸介紹,檢查發現當前私募基金領域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甚至涉嫌非法集資等犯罪活動。為遏制違法犯罪和違規經營,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2015年,證監會區分不同情形,依法採取了相關措施。其中,新三板掛牌企業中科招商等27傢俬募基金管理人被採取行政監管措施,對中科招商投資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單祥雙等8個相關責任人採取行政監管措施。此外,還對9傢俬募基金管理人立案稽查;對21傢俬募基金管理人涉嫌違法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或地方政府。
《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私募基金自納入證監會監管以來,發展迅速,目前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5萬家,基金規模5.1萬億元。部分私募基金規範運作,對推動創新創業、增加融資渠道、促進經濟發展做出了切實貢獻。但私募行業在迅速發展過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問題。
據鄧舸介紹,檢查發現當前私募基金領域存在五方面違法違規問題,一是登記備案資訊失真。如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私募基金登記備案資訊不完整、不真實,更新不及時,沒有按規定報送定期報告和重大事項變更情況;二是資金募集行為違規。如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變相降低投資者門檻、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誇大或虛假宣傳、違規保本保收益、投資者人數超過法定人數限制等;三是投資運作行為違規。如挪用或侵佔基金財産、將固有財産與基金財産混同、違反合同約定列支費用、進行利益輸送等;四是公司管理失范。如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不健全,公司管理薄弱;資訊披露制度不健全,披露資訊不充分;沒有建立利益衝突防範機制或執行不到位等;五是涉嫌違法犯罪。如以虛假或誇大項目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為誘餌,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資金,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集資詐騙;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
鄧舸表示,2016年,證監會將持續加強私募基金行業日常監管和檢查執法工作,依法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切實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鄧舸特別提到,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能力和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任何增信手段。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業協會網站了解公示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的資訊,認真評估自身風險承擔能力,審慎選擇私募基金管理人,提高法制觀念和風險防範意識。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依法嚴格自律,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嚴守誠信守法底線。
(左永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