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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銷售機構1年猛增40家 6家保險公司獲資格

  • 發佈時間:2015-03-09 07:2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唐芳  責任編輯:孫毅

  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 有利益的地方就競爭, 有競爭的地方就有江湖。牛市中,基金的投資價值逐漸顯現,基金銷售江湖的硝煙也隨之蔓延。

  《證券日報》基金新聞部記者發現,去年基金銷售機構數量猛增,一年增加40家。雖然銀行依舊佔據著基金銷售市場的主導地位,但是其他銷售機構的力量也在逐步增加。其中,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發展較快,去年新增21家,數量接近翻倍。而保險機構也開始正式佈局基金銷售,去年不僅實現了“從無到有”,而且一年內有6家保險類機構獲得基金銷售資格。

  基金銷售機構增至265家

  中國基金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年底,我國市場上共有公募基金1897隻,較2013年年底增加345隻。今年以來,截至3月8日也已有80隻新基金成立。隨著基金市場的不斷擴容,基金銷售的市場空間也越來越大,想分食蛋糕的機構也越來越多。

  證監會最新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年底,我國共有基金銷售機構265家,較2013年年底增加40家。

  具體來看,銀行和證券公司依舊是基金銷售市場的主導力量,目前獲得基金銷售資格的銀行共計108家,獲得基金銷售資格的證券公司共計98家。其中,去年有1家全國性商業銀行、6家城市商業銀行和3家農村商業銀行獲得基金銷售資格,同期僅在華外資法人銀行沒有斬獲基金銷售資格。去年也沒有證券公司獲得基金銷售資格。

  此外,基金銷售市場還有49家獨立基金銷售機構、6家證券投資諮詢機構、5家期貨公司、4家保險公司和2家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這些機構去年均有新成員獲得基金銷售資格。

  值得注意的是,獨立基金銷售機構是去年基金銷售機構中數量增長最“猛”的一個類別。數據顯示,去年共有21家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獲得批准,相較2013年年底的28家,數量接近翻倍。獨立基金銷售機構也由此成為繼銀行和證券公司後,成員數量最多的基金銷售機構類別。

  獨立銷售機構數量倍增

  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即專業基金銷售公司,是指以基金代銷為主要業務的獨立的金融銷售機構。2011年6月,《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修訂,允許專業人士作為股東發起設立獨立基金銷售機構。2012年2月 22日,中國證監會正式批准眾祿投顧、好買、諾亞、東方財富網4家機構成為首批獨立基金銷售機構。2012年和2013年分別有14家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獲得證監會的核準,去年,有21家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獲得銷售資格。

  一直以來,國內證券投資基金的銷售渠道狹窄,主要為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直銷。我國基金銷售渠道的單一和壟斷,衍生出許多問題,如基金銷售以任務為導向而不是以客戶為導向,基金售後服務嚴重缺位等。而號稱以專業化服務見長的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則被認為能有效改善上述問題。

  一位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的內部人士表示,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對於投資者的意義在於:第一,滿足基金投資者對客觀、專業、持續服務的需求;第二,引導基金銷售渠道以客戶為導向而不是以任務為導向進行基金銷售;第三,促進基金公司的轉型和基金行業的合理分工。獨立基金銷售機構承擔基金投資顧問的角色,幫助投資者完善資産配置,在為投資者選擇優秀基金的過程中實現對基金市場的資源配置;基金管理公司則專注于把握IPO定價權,廣泛參與上市公司治理,促進上市公司良性競爭,形成有利於投資者的定期分紅政策。

  雖然獨立基金銷售公司誕生之初就被寄予打破銀行對基金銷售壟斷的重任,但是就目前而言,銀行基金銷售的主導地位還難以撼動。不過多位業內人士都表示,獨立基金銷售機構隊伍的逐漸擴大將推動整個基金銷售行業的變革,銷售渠道和服務方式將更加完善,也將改善基金業的整個生態鏈。

  值得注意的是,基金公司對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的關注也在逐漸增加,不僅不少基金公司都開始選擇和這些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合作,一些基金公司更是以子公司形式開始佈局基金銷售市場。

  證監會最新公佈的資訊顯示,華夏基金和九泰基金均在今年1月份提交設立銷售子公司的申請。而49家獨立基金銷售機構中也包含2家基金子公司,分別是成立於2012年3月份的嘉實財富管理公司和成立於2014年1月份的上海國金通用財富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即已有4家公募基金開始佈局基金銷售子公司,繼專戶子公司之後,銷售子公司正逐漸成為基金公司新一輪跑馬圈地的戰場。

  保險終獲基金銷售牌照

  除了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去年獲批的基金銷售機構中,另一個特殊的類別就是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代理公司。去年,共有6家保險係公司獲得基金銷售資格,這也是保險係公司在基金銷售資格方面實現“從無到有”的一年。

  2013年6月7日,保監會聯合證監會共同發佈《保險機構銷售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規定》,明確提出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代理公司可以銷售證券投資基金。2014年1月份首張保險代銷基金牌照“花落”泰康人壽,隨後陽光人壽、中國平安人壽和中宏人壽相繼獲得基金銷售牌照,此外,華瑞保險銷售有限公司和上海玄元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也在去年年底獲得基金代銷資格。也有消息稱, 中國人壽、中國人保、華泰保險等數家保險公司也有申請基金銷售牌照的安排。

  業內人士認為,保險公司銷售基金具有3大優勢:一是龐大的銷售隊伍;二是保險公司擁有可觀的客戶數量;三是保險公司具有很強的風險管理能力。監管層引入保險機構也是想讓基金銷售渠道更趨多元化,讓基金銷售逐漸擺脫對銀行的依賴。

  理想是豐滿的,現實卻總是很骨感。據記者調查,6家已經獲得基金銷售資格的保險公司現在均還沒有實際開展業務。

  業內人士認為,首先,對保險公司而言,想要取得賣基金資格並不是件易事。法規對保險經紀公司和代理公司提出了硬性指標,要求註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公司負責基金銷售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並具備從業經歷,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少於10人。保險公司的門檻更高,要求註冊資本要在5億元以上,償付能力充足率達標;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少於30人等。要想獲得代銷資格,保險機構還要成立專門負責基金銷售業務的部門。業內人士表示,由於代銷利潤相對比較薄,目前保險仲介機構對成立專門的銷售部門的意願並不強。

  其次,由於保險銷售誤導頻頻上演、理賠糾紛不斷曝出,也讓市場對保險行銷員代銷基金産生質疑,投資者通過保險行銷員買基金的意願並不強。再次,也有保險行銷員表示代銷基金獲得佣金比保險少很多,其推薦意願不如保險。

  濟安金信副總經理、基金評價中心主任王群航表示:“基金銷售專業度要求較高,保險機構需要通過較長期的培訓使其逐漸熟悉基金産品特點,因此短期不會産生立竿見影的效果。”

  可見,為了打破銀行在基金銷售領域獨大的局面,無論是監管層還是資管機構都做了很多努力,未來的藍圖是宏大的,但是距離實現藍圖還有一段距離,還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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