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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網貸VS線下理財公司 究竟是誰為互金行業蒙上黑紗?

  • 發佈時間:2016-04-28 09:50: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近幾年來,P2P行業一直風波不斷,頻出問題;專家稱從前期的e租寶、快鹿,再到近期被輿論熱炒炒的融宜寶涉嫌非吸,這些“偽P2P”事件無疑給真正的網貸行業造成巨大負面衝擊,同時也引發了相關金融體系的動蕩。

  P2P網貸和線下理財公司本質區別何在?

  由於輿論導向以及大眾群體大多不能明確區分P2P網貸和線下理財公司的區別所在,故不少“偽P2P”事件發生時,許多P2P網貸平臺無故躺槍。

  為此,央廣網財經記者採訪了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曾主任表示:“從性質上來講,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其一,P2P網貸的界定是線上的,純粹的資訊仲介,提供貸款人和借款人之間的直接交易平臺,擔保、自融等業務都不是P2P應有的業務;其二,就其存在形式而言,它只作為資訊仲介存在,而線下理財就存在資金仲介和信用仲介等形式。”

  同時,二者目標人群不同。P2P平臺由於是通過網際網路操作,投資者人群廣泛,面向全國;而線下理財則更多的吸引當地或附近城市的投資者,以老年群體居多。

  再者,二者資金募集渠道也有差異。線下理財是指財富管理公司,為投資人提供綜合理財規劃服務;線下理財募集資金是通過線下,比如眾多的理財門店,還有的是線下拉客、親友推薦等。

  P2P網貸平臺和線下理財誰是風險高發地?

  由於所謂的“P2P網貸平臺”頻爆料出跑路、非法集資等問題給網貸行業蒙上陰影,同時給投資者們帶來巨大經濟損失,大家往往認為P2P網貸是風險高發地;但事實是這樣嗎?

  “真正的P2P網貸平臺,一般很少會出事,因為本身不承擔風險;但凡出現大面積的違約或者資金佔用的情形,這都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P2P;之前監管整治的力度還是比較弱的,所以導致魚龍混雜的局面,給P2P網貸行業帶來不好的影響。”曾剛主任解釋道。

  “現在風險高發頻出事的所謂“P2P”,從嚴格意義上講不是真正的P2P網貸平臺,只是借用了P2P的名號,由於宣傳原因導致了大眾的誤解,其實這企業所做的業務跟P2P是無關的,實際上在做的還是傳統的線下業務;拿出事的e租寶為例,其開展的業務裏就只有部分是做P2P的。”曾剛主任這樣向央廣網記者表示。

  此外,據了解,線下理財公司因為業務隱蔽性較強、資訊高度不透明、很難進行有效監管,這也是風險高發的原因之一。調查顯示,線下理財公司的投資人不少年齡大於50歲,這些群體由於自控能力相對較弱、缺乏資訊獲取渠道及必要的知識,容易被銷售人員通過贈送禮品等優惠活動忽悠坑騙勸其進行投資。

  當然,這樣也不代表投資者們對真正的P2P網貸平臺可直接忽視風險,對於一些收益率較高、運營成本過大、壞賬率過高的平臺依舊是風險高發地帶,投資者們需要持有謹入態度。

  P2P網貸平臺監管方案已正式落地

  P2P網路借貸之所以會出現諸多風險高發的“偽P2P”打著網際網路金融創新的幌子做一些不符合規定以及非法的勾當,這跟起出相關網際網路平臺的監管較弱肯定也不無關係。

  近日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方案正式落地,有力地為監管劃上一層新的安全防護線。

  據悉,目前《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正式下發。另外,據相關知情人透露,此次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將對各地網貸平臺逐一排查,建立“一戶一檔”,並根據網貸機構是否滿足資訊仲介的定性及是否有非法集資等情況將P2P平臺分為合規類、整改類和取締類三類,進行分類處置,其中,對於涉嫌從事非法集資的取締類平臺,將給予行政處罰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曾剛主任對此表示:“這些偽P2P給廣大投資者們帶來很多經濟損失,同時給社會也造成了不好的影響;對不合規、不合理的、觸犯法律紅線的網路借貸進行清理整治;一方面保護了投資者,另一方面,有利於規範網際網路金融行業,樹立這個行業的新風氣。”

  在此方案實施之前,P2P網路借貸行業的整治也經歷了一個較長的做加法的過程。

  2015年07月18日,《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出臺,自此結束了P2P行業近8年的“三無”局面,也為P2P後續出臺的相關政策尊定了基礎。此後,P2P正式開啟監管時代的大門,迎來P2P網路借貸資訊仲介的新時代。

  2015年07月31日,《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正式落地,給了P2P第三方支付機構加了一道新框。據了解,部分內容並不被P2P從業者所看好。此後,央行將會對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做進一步地修改和完善。

  2015年08月0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劃分了P2P平臺的利率紅線。P2P的高息時代自此一去不返,超過24%以上的年化收益率不為法律保護。這也提醒了投資者們更需謹慎放投。

  2015年11月03日,《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正式發佈。網際網路金融首次被寫入中央五年規劃,這讓行業看到了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空間。同時,意味著網際網路金融作為一種新的經濟形態已經被正式確立,未來P2P地位也將進一步得到提升。

  2015年12月28日,隨著《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下面統稱《辦法》)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並給予18個月的過渡期之後,不僅再一次明確P2P網貸的資訊仲介地位、規劃12跳警戒線,還定了全面嚴格的資訊披露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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