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破獲特大P2P非法吸儲案 資金鏈斷裂老總失聯
- 發佈時間:2016-02-24 09:05:53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三人合夥注資2000萬元註冊成立融資公司,租賃網際網路伺服器,搭建P2P網路借貸平臺,通過網路、媒體大肆宣傳,以承諾支付不低於20.4%的超高年利息,進行融資招標。然而,僅一年半時間,該公司便發出公告稱投資人提現困難,而公司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大股東均不知去向。
由此,一起涉及800余名受害人、涉案金額達8600余萬元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浮出水面。《法制日報》記者今天從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葉瓊、林友東被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提起公訴。
為吸金允諾年利息高達20%
2013年5月,陳某、李某、葉某看到“P2P”融資理財模式很時髦,能夠輕鬆吸納資金,於是合夥注資2000萬元,註冊成立了江蘇恒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陳某為公司實際控權人,李某為法定代表人,葉某為大股東。
公司總部坐落在無錫市濱湖區一幢商務大廈的11樓,裝修豪華,氣派非凡。公司經營範圍為受託資産諮詢服務、投資諮詢、金融資訊諮詢等,並設立了運營客服部、財務部、技術部、業務部、風險控制部,其中業務部又分為無錫業務部、湖州業務部及瑞安業務部。隨後,三人開始“招兵買馬”,廣納人才,推動公司運作。
葉瓊,29歲,浙江溫嶺人,大學文化,被聘為該公司運營客服部總監。
林友東,35歲,浙江瑞安人,小學文化,曾因犯販賣毒品、強迫交易罪被判過刑,但在當地“能量很大”,被聘為公司下屬瑞安營業部負責人,主要負責瑞安地區貸款業務的開展。
兩人經過短期培訓,了解了公司運營規則和營利模式後,就加入了恒融公司的“吸金之旅”。
2013年6月,陳某等人以恒融公司名義,租賃網際網路伺服器,搭建了P2P網路借貸平臺——“恒融財富網路平臺”,並通過“天眼”“火鍋”等網貸門戶網站,以承諾支付不低於20.4%的超高年利息,進行融資招標。投資人可以通過該網站公佈的“國付寶”“寶付”等第三方支付平臺或直接轉賬至網站公佈的陳某等個人銀行賬戶進行充值。
事實上,真正意義上的P2P網路融資平臺,並不能直接掌控資金池,只是提供一種交流通道,讓註冊的投資者在該平臺上與需要用錢的人競標、商談。但陳某等人在搭建該平臺時,刻意讓投資者把資金打到自己掌控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或個人賬戶上,完全脫離了第三方的監管。
説白了,恒融公司就是“吸金”再放高利貸,賺取利息差價。一旦資金鏈斷裂,後果不堪設想。
召開見面會打消投資人顧慮
20.4%的年息確實誘人,但大多數投資者還是比較謹慎,不太容易上鉤。為打消投資者的顧慮,“彰顯”公司規範、有實力,恒融公司想出很多花招,比如在主流媒體進行廣告宣傳,並對外宣稱由投資人組成了監管委員會,對所涉業務真實性定期對外發佈調查報告。這些花招中最重磅的是,投資人見面會。
2013年8月初,陳某、葉某專門召開投資人見面推介會,帶領投資人到無錫遊山玩水,到陳某個人擁有的遊艇俱樂部、豪華KTV奢侈消費。葉瓊趁機向他們介紹“線上”“線下”投資理財模式,並吹噓,陳老闆通過P2P理財很快發家致富,不僅在無錫有兩處實業,在瑞安還有五金廠,其妻在瑞安也開設了幼兒園等。
通過嚴密的組織、精心的包裝、蓄意的引誘,恒融公司張開了“吸金”大口。
恒融公司在“線上”瘋狂吸金的同時,“線下”抵押放貸也異常瘋狂。
林友東的“舞臺”主要在“線下”。林友東在家鄉瑞安望湖家園租了房子作為辦事處,招聘了兩名工作人員,開展抵押貸款業務。他的任務就是千方百計拉人貸款。
林友東用於放貸的本錢,便是陳某等人從線上吸納來的上億元資金。
2013年12月,受害人林某急需用錢,通過朋友介紹認識林友東,林某提出以房屋抵押貸款15萬元,借期6個月。林某攜帶房産證、土地證、戶口簿、身份證等找到林友東,林友東將抵押資料傳給葉瓊和大老闆陳某審核評估。
通過審核後,林友東就到瑞安市民間借貸中心備案,並在房管所將該房産的抵押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然後與林某簽訂抵押借款合同。但合同上卻顯示貸款金額是30萬元,不是15萬元,林某提出異議。
林友東解釋,他按照公司內部運營規定,收到公司總部打過來的30萬元後,會返給林某15萬元,所以林某只需寫15萬元的借款收據。幾天后,林友東將葉瓊匯來的30萬元轉給了林某,但其中的15萬元只是轉了一圈又返回給了林友東。
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底,林友東如法炮製,為林某、池某等4人辦理了房屋抵押、汽車抵押貸款,合同金額虛高至230萬元,實際貸款額只有105萬元。
如此這般,林友東把金額虛高的借款合同、他項權證上傳給葉瓊及大老闆陳某進行網站發標,再吸引投資人投資並競標,實施新一輪的“吸金大法”。
資金鏈斷裂老總不知去向
事實上,恒融公司伎倆很簡單,先是“越俎代庖”“收下”網路這端投資者的錢,等到積蓄到一定程度後,自己再拿去放高利貸。2014年6月,受害人石某通過廣告了解到恒融公司的P2P業務後,投資了51萬餘元。石某最終損失了14萬餘元。
像石某一樣,很多人都中了圈套,投進去大筆錢收到小額利息後,本金基本打了水漂。
2014年11月12日,受害人尤某向無錫公安機關報案:稱其曾在“恒融財富網站”投資P2P項目,但近日公司網站發出公告稱提現困難,其30萬元本金無法收回,由此案發。
葉瓊、林友東分別於2014年11月21日、26日落入法網。
公安機關查明,從2013年5月至2014年11月,恒融公司向不特定公眾800余人吸收存款共計人民幣8600余萬元,投資人提現人民幣3300萬餘元。因幕後大老闆陳某、大股東李某、葉某至今未歸案,尚有非法吸收的5300余萬元鉅款下落不明,投資人無法收回。
該案承辦人檢察官趙濤認為,恒融公司的P2P投資模式實質就是將借款需求設計為理財産品出售給投資人,“以委託理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2015年9月24日,葉瓊、林友東被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16年1月25日,此案開庭審理,擇日宣判。
陳某、李某、葉某正在網上追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