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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星期二

P2P網貸平臺深陷“非法”漩渦 成個人“資金池”

  • 發佈時間:2016-02-24 09:00:58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近年來,P2P網路貸款深陷“非法”漩渦。隨著P2P借貸網站數量和貸款規模迅速飆升,兌付危機、倒閉、卷款跑路現象也頻頻出現,有的平臺甚至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為此,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發佈了《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對P2P網路借貸、網際網路支付、股權眾籌等業務範圍進行界定,並明確了各領域監管部門職能職責。與此同時,監管部門也對P2P網貸涉嫌非法吸存進行嚴厲打擊。如2015年12月初,因e租寶及關聯公司涉嫌非法集資,e租寶實際控制人、鈺誠集團董事長丁寧被警方控制。

  《法制日報》案件版今日選取的三起案例,亦是監管部門打擊P2P網貸違法行為的典型案例。

  浙江省溫州市“順順貸”推出P2P網路借貸服務平臺,對外界宣稱管理團隊具有多年的金融借貸領域經驗、完善的風險控制體系,並有第三方資金監管,投資者以“利息+獎勵”模式收益。然而,運營僅3個多月,其經營者便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175名投資者合計339.9萬餘元款項未收回,這是為何?

  今天上午,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溫州順順貸民間融資資訊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林某涉嫌集資詐騙一案。

  化工行業“轉行”金融行業

  今年39歲的林某是浙江溫州人,高中文化。

  站在被告人席的林某戴著一副黑框眼鏡,面容清秀,回答問題思路清晰。

  林某説,在做“順順貸”P2P網貸平臺之前做了多年化工批發,認識不少做生意的人還有銀行的人,逐漸發現“生意人”有時會資金週轉困難,無法及時歸還銀行欠款,他在中間撮合做“墊資還貸”的生意,可以賺錢。

  2014年,林某從陳某等人處借款從事“墊資還貸”生意,並欠款數百萬元。在此之前,林某名下的房産已經向中國銀行抵押貸款,其妻子名下的房産也在2015年3月20日,向金華銀行抵押貸款人民幣258萬元。

  除了做“墊資還貸”的生意,林某還從事介紹貸款業務。他介紹丁某、許某(另案處理)、張某(另案處理)等人至金華銀行、浙江稠州銀行貸款,並讓張某某偽造相關證件,其中張某獲得貸款20萬元給林某使用,並約定貸款由林某歸還。

  涉足網貸利潤高前景好

  林某在做“墊資還貸”的生意時候,接觸到了“P2P”網路借貸服務平臺這種“網際網路+金融”的新生事物。

  “我聽人説做這個利潤高,發展前景好。”林某説,雖然自己對P2P網貸行業不太熟悉,之前也毫無相關經驗,但大概了解相關規定。在看到別的P2P網貸平臺的盈利模式後,他對這個“網際網路+金融”模式很看好,躍躍欲試。

  當時林某的資金因為“墊資還貸”被客戶佔用,名下房産也抵押了,他便把獲取利潤的希望都寄託在了“順順貸”上。

  2014年12月3日,林某註冊成立溫州順順貸民間融資資訊服務有限公司,找來張某當公司法定代表人,自己實際對公司負責。公司註冊資本1000萬元僅是認繳金額,未實際繳納。

  林某找人模倣其他P2P平臺,製作推出了網路服務平臺“順順貸”,宣傳“順順貸”是由上述公司運營打造的個人借款與出借提供服務的網路服務平臺,為有資金需要的借款人和有理財需求的投資人搭建的仲介平臺。

  “順順貸”在2015年1月4日正式運營,以年利率18%、20.4%及獎勵金(首充獎、續投獎、推薦獎等)吸引投資客戶。

  “這些行銷模式都是模倣別的平臺做的。”林某在法庭上説。

  據公訴機關指控,至2014年4月20日止,該平臺發佈81個信用標(包括壓歲錢紅包天標、獎勵標、新手特權標、VIP專享標等),用於提升網站人氣和自融資金。

  親朋註冊內部賬號充人氣

  “順順貸”P2P網貸平臺還推出了74個抵押標(房標、車標、金標等),大部分抵押借款每人平均不是真實的以“順順貸”為仲介平臺借款的人,而是順順貸員工、親友、欠林某錢款的債務人。

  讓這些人註冊內部賬號去發佈資訊、投標,是為了提升公司業務量、充人氣。

  公訴機關指控,至2015年4月20日止,“順順貸”平臺共計註冊會員649人,其中真實投資人為272人,虛擬投標註冊會員377人,該377每人平均是順順貸公司內部進行註冊,用於投標提升人氣。

  272名真實投資人以線上充值(豐付、寶付、支付寶)或線下充值(直接轉入順順貸銀行賬戶)的方式,共計投資人民幣575.4萬餘元。

  平臺運營兩個月資金吃緊

  272名真實投資者投入的575.4萬餘元到了“順順貸”公司賬戶後,由“順順貸”公司人員轉入林某私人賬戶,林某將這些錢用於歸還個人欠款和“順順貸”公司運營成本。

  “我沒有想到運營這個平臺成本這麼高。”林某在法庭上稱,P2P網貸平臺需要的行銷、廣告費用龐大,他之前估算太理想化,為了擴大業務量與影響力,只有不斷加大投入用於行銷廣告、支付員工工資、投資者收益。

  “3月下旬資金開始緊張。”林某説,因為網貸平臺上的有些“標”到期了,客戶集中提款,給他造成很大資金壓力。一方面自己從事“墊資還貸”借給別人的錢尚未回籠,另一方面他還要支付投資者利息、獎勵及公司營運成本。

  “這種惡性迴圈已經無法收場。”林某説,“順順貸”P2P網貸平臺到底賺了多少錢,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因為這個行業太新,專業的財務人員招聘不到,公司找的財務做不了賬,個人賬戶和公司賬戶混同。

  思前想後,2015年4月20日,林某向公安機關主動投案。

  “我投案時,這個平臺運營還是正常的。”林某説。

  據公訴機關指控,至2015年4月20日,有97名真實投資人已結清投資款,仍有175人共計人民幣339.9萬餘元欠款未收回。

  員工證言揭開真實面目

  法庭上,公訴機關出示了“順順貸”公司的14名員工的證言。他們均證實,“順順貸”的實際老闆是林某。風險管理人員僅有1人,其按照林某的指使將借貸資訊上傳“順順貸”平臺而不負責審核內容,並非對外宣傳的“完善的風險控制體系”,而且這個平臺沒有第三方資金監管。

  “我對指控的事實沒有異議,但是對於罪名希望法院按照法律規定判決。”法庭上,林某對公訴機關指控其涉嫌構成“集資詐騙罪”的罪名有異議,其當庭表示,欠175名投資者的339.9萬元自己還是有能力償還的,如果之前的債權都可以如數收回,即便無法收回,他以後還可以繼續乾老本行,做化工批發生意,把錢還了。

  截至發稿,庭審尚在進行中。鹿城區法院將另定時間繼續開庭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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