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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亂象背後浮出發展模式弊端

  • 發佈時間:2016-02-24 07:4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中國人民銀行(央行)正加快清理第三方支付行業,不合規支付機構都將面臨整頓洗牌。

  央行自2015年3月起至今近一年的時間裏,沒有發過任何一張第三方支付牌照,而在這段時間內,有3家因嚴重違規被吊銷牌照。

  隨著網路借貸行業(P2P)的監管力度加大,部分銀行也關上了第三方支付通向P2P平臺的閘門。1月28日,消息稱,農行于1月22日發佈《關於立即停止與違規違約支付機構合作的通知》指出,近期,P2P網貸平颱風險事件頻發,涉及客戶群體及資金損失金額較大,引起社會和輿論廣泛關注。“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向P2P平臺提供了農行卡支付通道,導致風險蔓延至我行,給我行聲譽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為此,農行要求“立即關閉全部涉P2P交易介面”。

  目前包括易寶支付、匯付天下、寶付支付、貝付支付、通聯支付在內的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已響應農行要求。第三方支付公司貝付支付已于1月26日關閉了農行對P2P的支付渠道,公司官網顯示,與其合作的P2P企業有658金融網、鑫合匯、投融社、黃河金融、錢多多等數家。

  除了支付機構違規跑路等現象,支付卡數據及資訊外泄也時有發生。1月18日,據《華爾街日報(部落格,微網志)》報道,凱悅酒店集團遭遇支付卡數據等資訊洩露事件,波及到全球約50個國家的250家酒店,約佔凱悅運營中酒店數量的40%。

  第三方支付行業或將面臨加速整頓。

  吊銷3家違規牌照

  央行對於第三方支付企業採取的是牌照制的監管方式。

  央行于2010年6月公佈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從事支付業務需要獲得第三方支付牌照,也稱《支付業務許可證》。根據業務類型銀行卡收單、網路支付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三大類,其中網路支付又細分為網際網路支付、移動支付、數字電視支付和固定電話支付。

  據悉,2011年5月、2011年8月、2011年12月、2012年6月以及2014年7月,央行先後發放5批270張左右支付牌照,此後半年多時間裏再未批復一家,至2015年3月再次發牌,僅有廣東廣物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一家(開展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獲得牌照,一系列舉措被認為是監管趨緊的信號。

  然而,在上述200多家獲得支付牌照的企業中,有3家因嚴重違規被吊銷牌照,分別在2015年8月24日、2015年10月8日及2016年1月7日。

  目前,不完全統計顯示,包括BAT(百度、阿里巴巴、騰訊)、三大運營商(中國聯通(600050,股吧)、中國移動、中國電信)在內持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業,一年的交易規模逾20萬億。實際上,2011年首批牌照發放以來,第三方支付市場的“健康”令人擔憂。

  此外有媒體報道稱,北京僅海澱區就有22家第三方支付企業,海澱區政府曾明確表示,由於行業門檻降低,大量外包商、代理商、二級商紛紛涌入,中間環節過多,企業之間惡性競爭激烈,燒錢搶用戶,低成本違規,造成大量高風險的商業投機行為等,已嚴重影響到收單行業的健康發展。

  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門發佈《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其中除對網際網路金融提出監管以外,也將第三方支付行業納入網際網路金融範疇。

  《意見》中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從事網際網路支付,應遵守現行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第三方支付機構與其他機構開展合作的,應清晰界定各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建立有效的風險隔離機制和客戶權益保障機制。要向客戶充分披露服務資訊,清晰地提示業務風險,不得誇大支付服務仲介的性質和職能。網際網路支付業務由人民銀行負責監管。

  隨後,2015年12月28日,央行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堅持支付賬戶實名制底線,要求支付機構遵循“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建立健全客戶身份識別機制,切實落實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要求,防範和遏制違法犯罪活動。同時,《辦法》著重突出對客戶權益的保護,在客戶資金安全、資訊安全、自主選擇權、知情權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管理規定,並要求支付機構健全客戶投訴處理、客戶損失賠付等機制,提升客戶服務水準。對於權責關係相對較為複雜的銀行卡快捷支付業務,《辦法》還明確了業務授權等相關要求,在確保支付便捷的同時保障客戶合法權益。

  監管高壓下驅逐劣幣

  第三方支付市場規模正在迅速增長中。易觀智庫發佈的《2016-2018年中國第三方支付市場趨勢預測專題報告》顯示,中國第三方網際網路線上支付市場保持相對穩定的增速,2015年同比上漲55%,漲幅比2014年高4.4個百分點。預計未來三年,第三方網際網路線上支付市場交易規模漲幅將有所放緩,2018年中國第三方網際網路線上支付市場交易規模或將達到33.51萬億元。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銀行室主任曾剛認為,今年以來,無論是指導意見徵求稿的發佈,還是相繼登出支付牌照,都已透露出央行對於第三方支付行業的嚴厲整頓。到了這個階段,第三方支付行業的發展已經面臨著市場洗牌、監管洗牌兩方面的壓力,整個行業正處於發展的重要節點。

  近年來,非銀行支付機構業務快速發展,客戶備付金規模迅速增長,相關資金風險隱患和問題也逐漸暴露。消息稱,央行將研究建立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富友支付總裁吳偉則直言,未來牌照登出會常態化。目前支付機構數量眾多,同質化競爭嚴重,大部分支付公司的生存境況並不好,不能良性持續發展的公司會劍走偏鋒,引發系統性風險。建立退出機制,既能對支付公司合規性形成約束和威懾,也可以通過淘汰減少惡性競爭。監管的“高壓”有助於良幣驅逐劣幣,對市場是好事。

  記者注意到,第三方支付牌照發放後,監管逐步完善,但與此同時,一批沒有支付牌照但是通過支付公司進行業務拓展的“二清”公司也如火如荼發展起來。所謂的“二清”公司,是針對一清機構而言。即結算資金經過一次清算後,先轉至二清機構開立的第三方賬戶,再經由該第三方賬戶處理後,結算至商戶的收款賬戶。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國內“二清”公司超過2000家。這些所謂“二清”公司的業務,未獲得央行支付業務許可,卻在持牌收單機構下實際從事支付業務。據業內總結,這些“二清”公司蘊藏著鉅額套現的金融風險,且清算資金風險巨大,容易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因為“二清”公司的賬戶、資金等完全脫離相關監管機構的監管,風險很大。為此,市場上也就頻現不少“二清”公司亂象:或卷款“跑路”,或不能按時結算給商戶,或在消費者付款後引發維權糾紛。此外,這類公司還可通過“套碼”、“跳碼”等擾亂收單市場。

  對此,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樊爽文此前公開表示,要有效解決“二清”氾濫的問題,需規範銀行卡收單業務,發揮監管部門、行業協會、銀行卡清算機構和收單機構等各方作用,儘快改革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加強外包服務管理。第三方支付行業尤其需要加強管理,一方面要發起自上而下的行業自檢行為,對“二清”虛構商戶實際經營情況、偽造客戶簽購單等方式予以全面檢查;另一方面,監管層也要對持牌的第三方支付企業實行嚴管,嚴懲發展“二清”機構的行為,以杜絕風險。

  易觀智庫分析師郝竹婧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今年第三方支付平臺將逐漸回歸支付本身,平臺安全要求提高。由於支付寶、微信支付有大量的用戶,且經過近兩年多對用戶習慣的培養,預計未來第三方移動支付市場仍由支付寶和財付通佔據主導地位,其他支付機構分食剩餘市場份額。此外,行業洗牌速度加快,技術實力強和市場佔有率高的企業將逐步控制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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