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互金協會先出手 P2P網貸信披細則出臺時不我待
- 發佈時間:2016-02-20 07:2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滬粵蘇三地的互金協會已相繼出臺P2P信披的相關指引
隨著《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的發佈,P2P網貸行業逐步邁入監管時代。雖然監管細則的最終版本還未確定,但是多地的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對P2P平臺的監管已經行動起來,其中對P2P平臺的資訊披露要求也作出了地方性規則。
目前,江蘇省網際網路金融協會、上海市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協會、廣東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等地都已先後發佈了相關P2P平臺資訊披露指引。此外,據了解,深圳也將在春節後推出強制性監管細則,對網際網路金融資訊披露做出細緻規定。
對於地方加強P2P平臺的資訊披露管理,中投顧問金融行業研究員霍肖樺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P2P平臺的本質是資訊仲介,是以資訊交流為核心的資金融通平臺,P2P的本質決定了其信披的高要求,平臺需及時、準確、充分地將經營資訊、財務資訊、風險資訊向外界披露”。在他看來,多地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對P2P平臺的信披都有嚴苛的要求,也有助於發揮市場外部監督作用,同時也避免監管層因資訊缺失制定出不合適的監管措施。
三地已出臺信披指引
地方性規則各有側重
一直以來,資訊不透明都是制約P2P網貸行業發展的障礙之一。平臺的運作情況不透明、資金運作不透明、資産端資訊不透明等問題,也讓不少投資者望而卻步。因此,為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徵求意見稿》明確要求,網貸仲介機構做好融資資訊披露及風險揭示,並細化到仲介機構需要向出借人披露包括借款人基本資訊、融資項目資訊、風險評估及可能産生的風險後果。
事實上,在《徵求意見稿》發佈之前,多地的網際網路金融協會都已經先動了起來,尤其對信披作出了地方性規則。去年8月份,上海、廣東、江蘇三地的網際網路金融協會便相繼出臺了P2P信披的相關指引。
其中,去年8月初出臺的《上海個體網路借貸行業(P2P)平臺資訊披露指引》引起了業內的廣泛關注,被稱為“史上最嚴信披指引規定”。上海市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協會明確指出,P2P企業應向平臺投資人及其他利益相關方進行資訊披露,並且鼓勵P2P企業向社會公眾公開披露涉及本企業的更多資訊。
從內容上看,上海地區要求對外披露的資訊至少包括五方面,即主體資訊:主要包括基本情況、獎懲情況、主要股東情況、法人治理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況,以及員工情況;産品資訊:主要包括主要産品(服務)種類、各類産品(服務)基本情況;業務資訊:主要包括交易發生情況、交易餘額情況、逾期交易情況;財務資訊:主要包括會計報表、外部審計報告;其他資訊:主要包括客戶資金清結算(存、託管)情況、合作機構情況、信用評級情況(如有)、客戶損失代償備付金相關情況(如有)。
隨後,廣東網際網路金融協會也聯合多家P2P平臺發佈了《廣東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網路借貸(P2P)平臺資訊披露指引(草案)》。該指引指出,網貸企業應當遵循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和可比性的原則,及時披露包括網貸企業主體資訊、産品資訊、業務資訊、財務資訊、其他資訊等五大項內容。
值得一提的是,在這些內容中,業務資訊方面的資訊披露比例佔比最高,要求網貸企業在每月前10日內披露交易發生情況及餘額情,同時要求每個季度結束後30日內披露截至上季度末主要産品90天以上逾期金額、90天以上逾期率、90天以上累計逾期率。此外,該指引還明確表示,平臺如有獨立第三方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主體信用等級資訊,也需及時披露。
據江蘇省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秘書長陸岷峰介紹,在制定《江蘇省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網路借貸(P2P)平臺資訊披露指引(徵求意見稿)》的過程中,參考了上交所、深交所、商業銀行,以及上海P2P的資訊披露指引,制定了符合江蘇P2P行業實際情況的資訊披露標準。該指引最大亮點在於,P2P平臺對逾期率、壞賬率的計算方法首次被規範。指引規定“當項目出現逾期時,需立即在平臺官網發佈公告;應于每季度結束10日內,披露截至該季度末逾期90天以上的貸款總額,及其佔貸款餘額的比重”。
地方嚴格信披已成趨勢
利於發揮場外監督作用
除了上述已出臺的信披指引外,近日,江蘇、上海、深圳、杭州、福州等十個省市的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組織在深圳發佈了“行業自律公約32條”。該公約對信披方面也有所強調,要求網際網路金融企業要加強信披披露、完善資訊披露標準,持續提升業務透明度。
此外,深圳地區也在跟進信披規則制定的步伐。據深圳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內部人士表示,去年底,深圳監管部門暫停網際網路金融企業註冊,開始清存量、停增量的行業整頓,目前正在制定地方監管細則,預計春節後可推出信披方面的監管細則,對資訊披露做出詳細規定。
有業內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網際網路金融的本質是金融,金融的核心是風險控制。地各方出臺的指引對平臺的借款資訊、逾期情況、資産端等方面提出詳盡的披露要求,從另一方面來説也有利於平臺發現自身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整。
對於地方的信披要求對P2P來説是否過於嚴苛,霍肖樺在接受則認為,這有助於發揮市場外部監督作用,同時也避免監管層因資訊缺失制定出不合適的監管措施。“如今P2P平臺跑路不罕見,網貸的高風險已成為社會大環境的一個認知,使得投資者在P2P平臺的選擇上越發小心謹慎,而平臺進行充分清晰的資訊披露是對自身實力的證明,能夠贏得投資者的信任與青睞。對於行業來説,平臺進行資訊披露有利於提高網貸行業的透明度,有助於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