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07月18日 星期四

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公佈 餘額支付最多1萬元/天

  • 發佈時間:2015-12-29 15:24:07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中國人民銀行28日公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以小額支付偏重便捷、大額支付偏重安全的思路,對個人網路支付賬戶分為三類,每類使用支付賬戶餘額付款的交易限額不同。

  央行有關負責人解釋説,Ⅰ類賬戶主要適用於客戶小額、臨時支付。為兼顧便捷性和安全性,Ⅰ類賬戶的交易限額相對較低,但支付機構可以通過強化客戶身份驗證,將Ⅰ類賬戶升級為Ⅱ類或Ⅲ類賬戶,提高交易限額。

  央行有關負責人強調,這些分類方式及付款功能、交易限額管理措施僅針對支付賬戶,客戶使用銀行賬戶付款(例如銀行網關支付、銀行卡快捷支付等)不受這些功能和限額的約束。

  這一辦法堅持支付賬戶實名制底線。今後央行將進一步研究改革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整頓支付機構參與銀行間資金清算和各類跨業經營活動,切實保障客戶資金和資訊安全。同時,抓緊開展網際網路金融領域專項整治,實現新型金融業態監管全覆蓋,切實維護金融穩定。

  個人網路支付賬戶

  分類 身份核實 額付款限額

  Ⅰ類賬戶 非面對面方式,通過至少一 自賬戶開立起累計1000元

  個外部渠道驗證身份(如聯

  網核查居民身份證資訊)

  Ⅱ類賬戶 面對面驗證身份,或以非面 年累計10萬元

  對面方式通過至少三個外部

  渠道驗證身份

  Ⅲ類賬戶 面對面驗證身份,或以非面 年累計20萬元,餘額付款

  對面方式通過至少五個外部 功能在前兩類都有的消費、

  渠道驗證身份轉賬基礎上增加了投資理財

  解讀 支付賬戶與銀行賬戶有明顯不同

  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支付賬戶最初是支付機構為方便客戶網上支付和解決電子商務交易中買賣雙方信任度不高而為其開立的,與銀行賬戶有明顯不同。

  一是提供賬戶服務的主體不同,支付賬戶由支付機構為客戶開立,主要用於電子商務交易的收付款結算。銀行賬戶由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客戶開立,賬戶資金除了用於支付結算外,還具有保值、增值等目的。

  二是賬戶資金餘額的性質和保障機制不同。支付賬戶餘額類似于預付費卡中的餘額,是支付機構以其自身名義存放在銀行,並實際由支付機構支配與控制。該餘額不受存款保險條例保護。一旦支付機構出現經營風險或信用風險,將可能導致客戶遭受財産損失。

  餘額支付單日累計限額最高1萬元

  央行有關負責人稱,為引導支付機構提高交易驗證方式的安全性,辦法規定,對於交易驗證安全級別較高的支付賬戶“餘額”付款交易,支付機構可以與客戶自主約定單日累計限額;但對於安全級別不足的支付賬戶“餘額”付款交易,辦法規定了單日累計限額。

  單日累計1000元、5000元的限額能夠有效滿足絕大部分客戶使用支付賬戶“餘額”進行付款的需求。此外,綜合評級較高且實名制落實較好的支付機構單日支付限額最高可提升到現有額度的2倍。

  需要強調的是,10萬元、20萬元的年累計限額,以及1000元、5000元的單日累計限額,都僅針對個人支付賬戶“餘額”付款交易。客戶通過支付機構進行銀行網關支付、銀行卡快捷支付,年累計限額、單日累計限額根據相關規定由支付機構、銀行和客戶自主約定,不受上述限額約束。

  大額“紅包”可通過快捷支付發放

  在7月底徵求意見時,不少人擔心如果未進行實名認證會影響微信紅包使用,以及一些小額支付的便捷性。對此,新版辦法特別新增了一類支付賬戶,只通過一個外部渠道開立的Ⅰ類支付賬戶,賬戶餘額可用於消費和轉賬,但限額僅有1000元。

  也就是説,沒有綁定銀行卡的微信用戶可通過微信零錢包收發紅包,但累計發紅包的金額不能超過1000元。如果發紅包金額已經超過1000元,還想再發就得追加身份認證,成為Ⅱ類或Ⅲ類賬戶。

  辦法規定,支付機構採用不包括數字證書、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含)以上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單個客戶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金額應不超過5000元。

  那如果想發放5000元以上的紅包該咋辦?

  若支付機構被評為A類且Ⅱ類和Ⅲ類賬戶實名比例達到95%以上,即可獲得相應的監管獎勵。其中就包括5000元的日累計限額可以提高至10000元。也就是説,想發大紅包,不僅需將Ⅰ類賬戶升級為Ⅱ、Ⅲ類賬戶,還得選擇綜合評級高、實名制落實情況好的平臺。

  “較好的支付機構單日支付限額最高可以提升到現在額度的2倍,未來這個倍數還將動態變化。”央行支付清算司司長謝眾表示,對支付機構分類監管的細則及評級準則正在制定過程中。

  當然,目前限額可能依然無法滿足個別大額需求,想發放10000元以上紅包怎麼辦?

  央行相關人士建議,不夠部分還可以通過網關或快捷支付方式發放紅包。

  “儘管我們做了一些調整,但對網路支付的定位沒有改變,還是以小額快捷便民為宗旨,因此仍需進行必要的限額管理。”謝眾表示。

  支付機構需改進系統 新規明年7月實施

  臨近春節,馬上要依照新規發微信紅包了嗎?其實並沒有那麼快,因為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實施。

  謝眾表示,為達到新規要求,各家支付機構需要改進系統,監管部門也需要對分類管理的指標體系進行制定和試點,都需要一段時間過渡。

  發個紅包而已,為啥也要遵守這麼多的規定?其實,微信紅包只是百姓網路支付受到影響的一個縮影。

  “新規將滲透到客戶網上支付的方方面面,通過強化支付機構的內部管理,可以有效防範風險,充分保護社會公眾的資金安全,促進金融服務行業的積極創新。”蔡洪波説,一系列規定並非要為難客戶,而是想讓支付機構落實好實名制要求,提升支付安全水準,強化“安全底線”。

熱圖一覽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