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網際網路金融風險 關鍵是將其納入法治化軌道
- 發佈時間:2015-12-02 09:15:2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最近,央行已將網際網路金融統計納入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擬與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共同研究制定網際網路金融統計標準和統計制度,共同規劃和建設高起點網際網路金融統計分析監測大數據系統。
目前,由於缺乏基礎統計數據的原因,社會各界對網際網路金融整體風險的認識與判斷分歧較大。因此,建立和完善網際網路金融數據統計監測體系很迫切,它既是各級政府加大網際網路金融監管力度有效手段,更是應對網際網路金融飛速發展的現實需要。收集整理網際網路金融機構數量、相關業務經營及財務數據,建立全面反映互網金融發展狀況的報表體系,為監管部門提供準確的行業數據,十分急迫。目前有兩大原因迫切要求建立網際網路金融數據統計監測體系:
一方面,我國網際網路金融發展迅猛,制定監管政策,需掌握準確資訊。2015年6月底,中國P2P網貸正常運營平臺數量達2028家,比2014年年底增加了28.76%,總體成交量接近萬億元。而由於缺乏準確統計數據分析監測體系,體量如此龐大的網際網路金融到底多少存在問題和隱患,監管部門心中無數,致使監管措施跟不上,無法遏制關門跑路現象發生,給網際網路金融發展蒙上了陰影。
另一方面,統計資訊收集、監測與分析是監管最基礎工作。央行此次將網際網路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網際網路基金銷售、網際網路保險、網際網路信託和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等七個業態納入統計數據範圍,基本囊括了網際網路金融全部業態,抓準了網際網路金融監管要害;同時採取網際網路金融業務總量和産品風險資訊及部分業態逐筆明細數兩種統計方式,通過直接採集、合作收集、大數據挖掘等辦法,全面揭示了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現狀與趨勢,為監管部門實行精確監管、將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提供了決策依據。
顯然,統計工作先行值得點讚,但要看到此舉只是將網際網路金融業引向健康發展的第一步,僅此還遠遠不足以防範化解網際網路金融風險。目前還需在機制建設上加快進度,尤其在法治化進程中更應有所作為,否則網際網路金融統計監測體系也只是無法發揮監管作用的一具“軀殼”。首先,政府應增強緊迫感,儘快推出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機制,對網際網路金融業態經營範圍、經營手段和經營方向進行明確規定,既防止“過左”又要防止“過右”。目前,央行等十部委已發佈《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這雖為網際網路金融發展指明瞭方向,但並沒有將整個行業納入法治化軌道,使網際網路金融依然處於尷尬的灰色地帶,不利於監管有序進行,更不利於防範化解網際網路金融風險,這種局面必須改變。其次,加強監管協作與配合,形成監管合力,打破過去“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監管現狀,將監管覆蓋全部網際網路金融業態及其活動過程;併發動社會力量參與,建立社會立體監管體系,提高網際網路金融監管社會參與度和透明度,使網際網路金融風險能隨時暴露在公眾視野之下,更使網際網路金融混亂無序行為失去社會生存土壤。(莫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