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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支付寶花唄被非法套現 網際網路催生新型侵財犯罪

  • 發佈時間:2015-10-21 09:33:49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支付寶“花唄”被非法套現 網際網路催生新型侵財犯罪

  近來,侵財犯罪案件名目繁多,花樣百齣。近日,浙江省義烏市公安局在執法中發現有三類新型侵財犯罪方式,如複製VISA卡預授權實施詐騙、網路手段盜竊銀行卡資金、以及利用支付寶“花唄”非法套現等等,每類案件都極易迷惑人。警方提醒大家要注意防範,謹防上當受騙。

  複製VISA卡預授權實施詐騙

  5月份以來,犯罪嫌疑人周某、劉某夥同“阿飛”(另案處理)經事先預謀,以用複製的國際VISA銀行卡預授權刷卡消費的方式進行詐騙。

  8月25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劉某竄至義烏市多家星級酒店、賓館,由周某在前臺辦理入住手續時事先用複製的國際VISA銀行卡進行預授權刷卡,次日劉某先後在賓館、酒店內共計消費購買軟中華牌香煙14余條、硬中華牌香煙3條和利群牌香煙5條,後逃離現場。

  次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劉某在義烏市某酒店被警方工作人員抓獲,並當場繳獲兩人在賓館購買的物品。

  辦案民警分析此類案件特點時認為,犯罪嫌疑人結夥作案,用假VISA卡先到星級酒店刷大額的預授權,再到酒店消費高檔的香煙和酒。一方面,本案中前臺工作人員未按規定核對持卡人資訊就直接刷卡。另一方面,酒店工作人員未按規定進行“四實”登記。同時,也反映出酒店工作人員防範意識不強。

  網路手段盜竊銀行卡資金

  今年以來,義烏市發生多起利用網路手段竊取被害人的銀行卡交易資訊,並冒充被害人身份,通過支付寶、財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方式購買理財産品,盜刷被害人卡內資金的案件。

  8月13日,被害人樓某(女,36歲,義烏人)報案稱:其名下一張工商銀行卡和一張農業銀行卡在8月11日21時至12日0時30分期間被人以冒充身份的方式,通過第三方支付方式進行消費,共計被盜刷人民幣12萬餘元。

  “犯罪嫌疑人先通過網路手段在被害人電腦上種植木馬程式,竊取被害人的銀行卡交易資訊,之後通過第三方支付方式購買理財産品,盜刷被害人卡內資金。”辦案民警分析此類案件特點時認為,選擇作案對象一般是有網銀交易情況的個人或經商者。一方面警惕性不高,識別較難。另一方面,作案過程隱蔽,不易發現。該類案件與一般的電信詐騙有所區別,電信詐騙發現早、止損快,而此類案件若被害人的銀行卡沒有關聯過手機,就很難察覺自己的資金被動用,容易耽誤追贓止損的有利時機。

  民警提醒,該類案件屬於新型侵財犯罪案件,作案手段及過程非常隱蔽。因此,建議所有用卡人的銀行卡應當關聯自己的手機號並設置交易短信提醒業務,同時保管好自己的網銀和U盾,及時清理電腦或手機上的病毒和木馬,不要隨意點擊無關內容或下載情況不明的程式。

  利用支付寶“花唄”非法套現

  “花唄”是由支付寶螞蟻微貸提供給消費者“這月買、下月還”的網購服務,消費者可以用“花唄”在淘寶、天貓上購物,在確認收貨後的下個月10日前還款即可,還款之後消費額度會恢復,最長的免息期可以有41天,超過期限還有未還清餘額的話,消費者需要按每天萬分之五來繳納費用,且是複利計息,與一般的銀行信用卡大致相當。

  自從此項業務于2014年12月30日起被推廣至今,義烏市已接報涉及“花唄”被提前套現的網路詐騙多起,直接經濟損失近7萬元,且有逐月增加的趨勢。

  6月4日,受害人劉某在某網吧朋友推薦下,在某網店上用支付寶“花唄”業務套現,但是付了3000元錢後對方未按照約定將購物款打回,共計損失3000元;6月14日,彭某手機收到短信稱其阿里巴巴賬號在網頁登陸,並有重置密碼的驗證,後其發現自己的的淘寶賬號被人利用淘寶的“花唄”功能,消費了2999元……

  辦案民警分析此類案件特點時認為,由於“花唄”信用額度最高可透支3萬,這種詐騙主要針對支付寶芝麻信用分在600分以上的,可以開通“花唄”業務的人群。犯罪嫌疑人利用釣魚網站後臺非法獲取受害人支付寶賬號、密碼,或者通過虛構事實,假借“花唄”提額、“花唄”套現返利等理由,騙取受害人支付寶賬號、密碼,開通“花唄”功能,利用“花唄”先付後還的功能,提前套現、消費。

  民警提醒,大家切忌隨意點擊陌生人發送的不明連結,勿隨意輸入銀行卡賬號、密碼、個人身份資訊等,更勿輕易告知他人自己的支付寶賬號、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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