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意見出臺第三方資金託管或成最大改革點
- 發佈時間:2015-07-24 10:49: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7月18日,央行會同有關部委發佈了《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近日,筆者採訪了幾位P2P網貸平臺的管理者,聽取他們對《意見》的解讀。
翼龍貸董事長王思聰:草根平臺面臨生死關頭
翼龍貸董事長王思聰表示,“《意見》首次從法律角度明確規定,P2P網貸平臺不能建資金池、資金不能錯配。這一點不管是對草根P2P平臺,還是對銀行等金融集團的P2P業務,都有重要影響。不能資訊錯配要求整個行業資訊更加透明,踏踏實實做好資訊仲介平臺,這對草根平臺則將是一個生死關頭。同時,《意見》要求P2P平臺需要用銀行作為支付平臺,許多P2P平臺採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資金託管是不符合《意見》要求的,第三方支付是商業合作,並沒有銀行軟監管的職能。使得眾多草根平臺將面臨很大風險。”
理財范CEO申磊:銀行級資金託管方向不可逆
理財范CEO申磊認為,“銀行級資金託管是行業內規範平臺一直以來的強烈意願。在此之前,行業採用第三方支付做平台資金託管是過渡性的舉措。因為在監管沒有明確之前,銀行不願意輕易涉足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平臺為了保護投資人資金安全,做好資金隔離,只能通過第三方支付的方式解決。現在,隨著《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的出臺,未來整個行業一定會從第三方支付向銀行級託管轉移,雖然這需要一點時間,但方向是不可逆的。”
開鑫貸副總經理周治翰:資訊仲介屬性有助於P2P投資回歸理性
開鑫貸副總經理周治翰説,“在《意見》出臺之前,監管部門就已經多次強調P2P平臺的資訊仲介屬性。這一定位也早已成為業內共識。但是在實際情況中,一些P2P平臺在發生壞賬時,選擇用平臺兜底的方式來剛性兌付,使得平臺在某種程度上扮演了信用仲介的角色。在我看來,風險準備金制度作為許多平臺加強風險保障的方式之一,也應該屬於平臺提供的增值服務。現在《意見》正式明文規定資訊仲介屬性,有利於P2P投資回歸理性,遵循投資收益與風險相匹配的原則,打破剛性兌付。”
他説,“《意見》已經明確規定,‘除另有規定外,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因此,目前多家平臺採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資金託管,需要進行一定改造,該項規定對行業衝擊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