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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星期五

監管應為P2P創新預留空間

  • 發佈時間:2015-05-28 02:36:10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余雪菲  責任編輯:胡愛善

  近日,銀監會普惠金融部副主任文海興在2015清華五道口全球金融論壇上表示,對於P2P網貸平臺的監管,監管機構的首要任務是在劃好業務紅線的同時,要為業務創新預留空間。

  文海興透露,未來的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政策制定將會包括“網際網路金融技術創新”、“防範金融業務風險”、“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及“加強協調監管”四方面的內容。

  近期有媒體報道,銀監會普惠部關於網路借貸業務監管規定的草案已擬定,監管細則落地時間加速。對此消息,多家P2P網貸負責人對京華時報記者表示,希望P2P監管政策可以儘快出臺,抑制P2P網貸“野蠻生長”,維護金融穩定,保護消費者權益,提升金融效率。同時,作為新生的網際網路金融行業,也希望監管層留下創新空間。

  螞蟻金融服務集團首席戰略官陳龍認為,金融創新監管應遵循金融的本質。金融不定性越大的産品或者行業越難網際網路化、去中心化,它的發展相對也會越慢,對傳統金融的衝擊也會更緩慢,而它良性發展越需要監管和行業自律的推動。不定性相對小的金融更值得創新力量去推動,監管介入得少一點。

  據了解,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監管呼聲不斷。目前第三方支付由央行負責監管,P2P網貸由銀監會負責監管,眾籌由證監會負責監管,網際網路保險由保監會負責監管。

  央行牽頭制定的指導細則備受關注。今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曾表示,關於規範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的指導文件會很快出臺。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表示,指導意見有望年內出臺,網際網路金融作為在夾縫中生存的金融業態,監管層明確表態要協同監管、創新監管,調整現有分業監管模式,實行協調監管,未來有望逐漸走向綜合監管。

  黃震認為,監管政策應該更多地採用柔性監管,而不是剛性監管,發展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作為政府與市場之間的緩衝地帶。要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行業自律中的作用,通過他們形成行業慣例、行業標準,再轉化成為國家的標準或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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