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人士:網際網路金融應堅持底線監管和負面清單管理
- 發佈時間:2015-05-19 22:15:5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網際網路金融蓬勃發展的同時,監管制度體系如何跟上一直是業界關注的話題。
在19日舉行的2015中國(上海)網際網路金融峰會上,上海證監局副局長霍瑞戎指出,網際網路金融極大地擴張了傳統金融行業的市場規模和客戶數量,如貨幣市場基金的規模從4000億元擴展到2.16萬億元。“網際網路技術使資金需求和供給雙方在網際網路上完成融通,減少了中間環節,提升了運作效率,推動了金融脫媒。”
霍瑞戎認為,監管部門在網際網路金融發展中需處理好四方面關係,首先是業務模式的變化,包括底線監管和“負面清單”管理,放鬆不必要的管制,統一線上、線下標準,增強監管規則的彈性;第二是後臺服務和合規要求跟進不足,應進一步強化誠信合規意識。網際網路金融業務並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屬性,對誠信與合規的要求,線上和線下不應有所區別;第三,隨著市場發展,投資者長尾化與進一步強化投資者交易的關係要處理好;第四,資訊安全和系統性風險隱患加大,應進一步強化風險評估,防範系統性風險。
上海銀監局副局長蔣明康也在當日的峰會上表示,國務院關於網際網路金融三個領域即股權眾籌、網路借貸、第三方支付的監管分工已經確定,制度正在加快推進之中。銀行業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及行為的監管原則是一致的,堅持風險為本,底線不能破,紅線不能碰。
2014年8月,上海市政府頒布了《關於促進本市網際網路金融産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也對打擊網際網路金融領域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等做出原則性的規定。不同層次的法規和行業標準持續地完善、細化,才能保障網際網路金融産業有很好的願景。
“無論從網際網路中來還是到網際網路中去,都必須持之以恒地重視金融倫理和從業人員操守。”蔣明康説,目標的實現模式可以因網際網路而變,但金融的商業原則和為客戶創造價值的目標不能變。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是金融監管部門主要職責之一,也是需要重點關注和持續改進的領域,這也是所有金融企業包括網際網路金融組織在內,安身立命的第一要務。只有不斷地提升社會公眾的信心,網際網路金融發展與創新才有穩固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