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P2P平臺套現難辯 專家稱投資人風險巨大
- 發佈時間:2015-04-27 07:50:01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孫毅
柏可林 攝
目前第三方支付平臺並沒有針對P2P平臺與其他商家進行分類,因此利用信用卡透過第三方支付端口劃撥的資金難辨是正常商家消費還是用於P2P平臺充值,從技術層面上講,並不能遏制這種情況
充值端口被叫停的僅是直接通過銀行支付的渠道,且是幾家大型國有銀行,其他股份制銀行並沒有暫停。此外,目前多家平臺用信用卡支付是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轉賬,這一操作也並未被叫停
信用卡和P2P投資,一個是傳統金融的産物,另一個則是網際網路金融的産物,原本看上去差異挺大的兩個事物近年來卻“結合”到了一起,衍生出一種新的投資模式——信用卡P2P。對於大部分人來説,“信用卡P2P”這個詞很陌生,不過對那些熱衷於網際網路理財的投資者來説,P2P平臺已經成為他們“借雞生蛋”的不二之選。
按照字面意思來理解,信用卡P2P就是使用信用卡可用的額度資金,利用信用卡還款時間的空檔期,將資金通過某種手段充值到P2P平臺,從而實現P2P的投資理財,獲取收益。這種“空手套白狼”的行為,在業內人士眼中無疑是投資者為自己埋下了一顆你不知道何時會爆炸的炸彈,其中蘊含的諸多風險不可小覷。
實際上,信用卡持卡人用信用卡投資P2P平臺這一現象一直存在,且投資者損失慘重的案例也頻發。此前有媒體曝出深圳一些信用卡套現用戶投資P2P,遭遇平臺跑路,30萬投資打水漂。
這一模式的操作原理是,信用卡一般有50天左右的免息期,使用信用卡通過第三方支付向P2P理財賬戶充值後,選擇期限低於50天的項目投資,項目借款期限到了之後不僅可以拿回本金還信用卡,還能獲取一部分利息,就這樣“賺到點收入”。
使用信用卡投資P2P,實質説就是投資者借銀行的錢投資。央行曾下發文件明確表示“利用信用卡套現是違法行為”。也就是説,這種情況一旦被查出,投資者是要負相應法律責任的。
正規的P2P平臺不僅對借款人有著嚴格的審核,對投資人信用卡套現之類的行為也同樣有所控制。業內專家指出,P2P行業正走向規範,行業的規範和健康對平臺和投資者都無疑是有利的;反過來,行業的健康發展需要平臺和投資者的共同呵護。
信用卡充值“禁而不止”
利用信用卡免息期透支,然後充值到P2P平臺投資短期的高息標的,是不少人在玩的空手套白狼手法
《國際金融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儘管央行明文禁止非法套現,亦于近期禁止使用信用卡在P2P網貸平臺上充值,但借道第三方支付利用信用卡套現投資理財的行為仍然難以杜絕,而這正是信用卡壞賬增加的主因。
日前,有消息稱,作為P2P平台資金流入通道的第三方支付在春節前後收到央行的“一口禁令”,目前已經暫停信用卡充值業務。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這一禁令的背後,一方面可以看出行業嫁接信用卡累積的風險已經達到一定程度;而另一方面則代表著隨著行業不斷發展,多方利益主體在這一模式中的盈利佔比已經發生變化,各方動力不足,業務暫停也是未來趨勢。可是,《國際金融報》記者就此向各方了解發現,目前部分國有大行確實禁止了直接對接P2P平臺,但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並沒有對相關通道進行限制,因此借道擦邊的現象並沒有完全杜絕。比如,只要在搜索引擎中輸入“可以用信用卡充值的P2P平臺”,就能輕鬆找到網友的推薦。
專家分析稱,目前第三方支付平臺並沒有針對P2P平臺與其他商家進行分類,因此利用信用卡透過第三方支付端口劃撥的資金難辨是正常商家消費還是用於P2P平臺充值,從技術層面上講,並不能遏制這種情況。這是由於充值端口被叫停的僅是直接通過銀行支付的渠道,且是幾家大型國有銀行,其他股份制銀行並沒有暫停。此外,目前多家平臺用信用卡支付是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轉賬,這一操作也並未被叫停。
早在2012年初,央行發佈《支付機構網際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要求支付機構提醒客戶“不得利用信用卡透支為支付賬戶充值”。但是,有些投資者利用第三方平臺漏洞套取資金投資。此外,還有些平臺接入支援信用卡支付的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而持卡人直接用信用卡P2P平臺充值。
一位銀行信用卡中心負責人向《國際金融報》記者明確指出,一旦使用信用卡投資的P2P平臺發生風險事件,投資人將面臨巨大的信用卡償付風險,損失本金和利息,償還信用卡、法律風險等問題,“套現、惡意透支等都屬違法”。該信用卡中心負責人表示,時下確實有一些人利用信用卡的賬期,採取套現、惡意透支手段進行投資,獲取高額收益。這名負責人稱,信用卡的主要功能是消費透支,還有銀行特約商戶的消費優惠、信用卡積分等。
然而,上述信用卡中心負責人還向記者透露,只要客戶沒有明顯違法犯罪行為,未損害銀行利益,銀行實則很少去追究。“信用卡違規問題,其實銀行心知肚明,只是出於各種考慮而睜只眼閉只眼。”該人士略顯無奈地表示,前幾年為了搶佔市場,銀行在信用卡大力推行之時,確曾有一些亂象,如今,各家銀行都已經意識到問題,並開始加強管理。“不過,諸如利用信用卡賬期進行投資獲利等情況,銀行不好掌控,而一些網點個別銀行工作人員出於某種原因幫助‘掩飾’,導致監管難度提高。”
此外,接受採訪的多家銀行人士均表示,隨著監管加強,一旦發現客戶違法違規,銀行肯定會採取降低信用額度、封卡等措施以維護銀行利益,不會姑息。
三種信用卡P2P模式
網貸平臺可以通過設置虛擬消費交易,投資人用第三方支付賬戶選擇信用卡支付,由網貸平臺將錢轉入貸款人賬戶
用信用卡投資P2P是國家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為,但是這方面法律還不健全,存在一些監管空白的灰色地帶,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和P2P平臺為了謀取利益會默認投資人的這種行為。
一些投資人向P2P網貸平臺賬戶充值時,選擇支援信用卡支付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或是利用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漏洞套取資金進行P2P投資。如今比較常見的是申請POS機刷信用卡,先將信用卡額度充值到自己的第三方支付賬號中,然後再進行P2P投資。
據《國際金融報》記者了解,多數可以利用信用卡額度理財的網貸平臺都是借助第三方支付平臺或其他套現方式來實現。網貸平臺可以通過設置虛擬消費交易,投資人用第三方支付賬戶選擇信用卡支付,再由網貸平臺將錢轉入貸款人賬戶。這種方式下,信用卡資金走的是消費渠道,而非取現渠道,因此無需繳納手續費。投資者便可利用50天左右的免息期,幾乎零成本獲得相對高額的投資收益。
例如,你有一張5萬元額度的信用卡,在支援信用卡投資的P2P平臺上直接用於短期債權或者可轉讓債權的投資(流動性高,可在短期內及時變現),假設這家P2P平臺的收益為18%(行業平均收益),在信用卡大約50天的免息期到時,把5萬元本金還進信用卡,你共可獲得利息收益1250元,並且可以迴圈操作。
信用卡P2P和一般P2P最大的區別在於使用信用卡額度,最關鍵的一步是將信用卡資金轉到銀行賬戶上,然後用相關賬戶進行P2P投資。在第三方支付機構十分發達,POS機申請便捷的情況下,信用卡P2P越來越普遍,主要有三種模式。
第一種模式是直接在P2P網貸平臺操作,向P2P網貸平臺賬戶充值時,選擇支援信用卡支付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比如浙江某P2P平臺充值,支援五六種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信用卡充值,除了一家不需要手續費,其餘幾家手續費費率為0.025%-0.35%,主流的手續費費率在0.1%以下,遠低於信用卡正常取現的手續費。
第二種模式是利用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漏洞套取資金進行P2P。某基金手機網站過去一年多時間裏都可以使用銀行信用卡向其賬戶充值,再提現到借記卡,進行P2P投資,每次最多充值5000元,每天最多50000元,不少投資者採用這一通道信用卡套現。由於這種模式被越來越多的信用卡P2P投資者採用,該基金也注意到了其中的漏洞,因此3月1日起關閉了其手機網站,投資者只能另尋其他有類似漏洞的第三方支付機構。
第三種模式是申請POS機刷信用卡,將信用卡額度充值到自己的第三方支付賬號中,然後進行P2P投資。據悉,POS機主流價格1000元左右,刷卡手續費也有很大不同,一般用POS機刷卡手續費為0.3%-2%,進行信用卡P2P,一般採用費率較低的POS機,手續費費率一般為0.3%-0.6%。
其中,第一種模式是時下被使用最多的。這種投資,主流P2P平臺的手續費率在0.1%以下,遠低於信用卡正常取現的手續費。
信用卡P2P風險巨大
當P2P平臺因種種原因出現倒閉或提現困難,投資者也面臨借款者無法按時償還本金的風險,這種情況下,對於利用信用卡投資的用戶來説,則是一個很大的風險。
實際上,信用卡套現投資P2P本身就是想利用40到50天的免息期來一場空手套白狼,因此這樣的投資用戶多會選擇“秒標”或“天標”等短期標。而據《國際金融報》記者了解,一些規範的大平臺很少發放這種“秒標”或“天標”,反而是一些小平臺多發放這類標。
一家國內較有知名度的網貸平臺負責人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像一些國資背景或者經營時間比較久的,知名度比較大的品牌平臺,目前還沒有出現問題,出問題的大多是新出現的平臺。“小平臺的風控能力、規範程度、專業操作能力等都有待考驗,還有一些平臺涉嫌秒標詐騙、自融等,都給投資人帶來很大的風險”。
與購買銀行理財産品不同,P2P投資者需要承受來自P2P平臺和借款人的雙重風險。當P2P平臺因種種原因出現倒閉或提現困難,投資者也面臨借款者無法按時償還本金的風險,這種情況下,對於利用信用卡投資的用戶來説,則是一個很大的風險。
中國政法大學金融法教授劉少軍認為,一旦使用信用卡投資的P2P平臺發生風險事件,投資人將承擔巨大的信用卡償付風險。“如果一位投資者信用卡P2P的5萬元投資不能及時收回本金,那麼將面臨的信用卡利息支出,對應的利率一般為18%左右,也就是説一個月需要750元的利息支出,這比一般P2P網貸項目13%的利率還高。更有甚者,連10%的最低還款額都不能支付的話,罰息將會更高。”劉少軍舉例道。
此外,投資者還將面臨信用卡額度調低風險和不良信用記錄風險。據了解,銀行對於用戶使用信用卡連續大額套現或通過其他手段進行投資的行為,一般會選擇適度降低信用卡額度的方式進行處理。同時,用戶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利用信用卡進行P2P投資,不僅可能影響自己的信用卡額度,還有可能會帶來個人信用的不良記錄。一旦被銀行認定為惡意信用卡套現投資,那麼將影響到投資者未來的房貸、車貸等個貸業務,甚至是無法貸款,更嚴重的還可能觸犯法律。
值得注意的是,信用卡套現是違法行為,要面臨較大的法律風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
銀行催收欠款出奇招
縱觀各大銀行,公開“老賴”名單、禁止“老賴”高消費、把“老賴”納入“黑名單”等,也都是頗具成效的摸索,只是要想“根除”這一問題,談何容易
持卡人利用信用卡投資P2P,無法按時償還成為壞賬一筆,銀行對此也是萬分頭痛,無奈之下在催收信用卡欠款時只好花樣百齣。
正是由於信用卡逾期加劇,客戶“失聯”增多,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不得不發佈了一項名為“全民催收大會戰”活動,向社會公眾徵集嚴重逾期客戶的現有有效聯繫方式。浦發銀行信用卡部在官方網站挂出了1349名嚴重逾期客戶的名單,其中上海客戶209名。
該徵集令指出,在4月1日到6月30日期間,如果有人提供了有效的聯繫方式,促使嚴重逾期客戶成功還款,則可以按還款憑證等獲得信用卡中心的獎勵,包括以刷卡金形式發放逾期客戶實際償還金額的4%,最高不超過5000元等。
《國際金融報》記者從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了解到,這些被徵集聯繫方式的客戶均屬於信用卡長期逾期,為了維護該行合法權益,同時避免這些客戶信用記錄進一步惡化,從而特意舉辦這一“全民催收”的活動。
“如果客戶發生信用卡逾期之後失聯了,銀行團隊馬上就要到府催收。”該大行人士指出,失聯的原因有多種,看是否有惡意行為、還是違約後逃避。如果一旦核實是欺詐行為,銀行一般馬上將這些逾期計為不良。“我們現在是通過這些方式去追討,也是銀行的合法權益。希望通過我們這樣的活動,能夠提醒持卡人來還款,維持他良好的信用記錄。”畢竟,對於信用卡持卡人來説,做到按時還款是非常重要的,隨著我國個人徵信系統的逐步完善,個人信用將會影響到個人經濟生活的諸多方面。
一位信用卡行業人士指出,一般而言,銀行會對信用卡逾期有一兩個月的寬限,在3個月之後才會正式計入逾期,在此前後銀行有專門團隊給逾期客戶打電話、發短信,提醒還款。如果電話拒接、不接也不還款,銀行才會通知辦卡時客戶填寫的兩位指定聯繫人,並到府催收。如果客戶還不還款,銀行則發律師函給當初辦卡時客戶填寫的地址。但大城市地址變更較快,這一方式很難奏效。
“銀行判斷信用卡逾期的關鍵節點在3個月,1到3個月期間不還款可能是臨時性的資金短缺,打一兩個電話就行;真正的不良以3個月不還款計。”前述信用卡行業人士説,6個月不還款則被認定為壞賬,一年不還款則符合財政部規定的核銷條件了。
此前央行給出的數據顯示,信用卡壞賬風險愈演愈烈。截至2014年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償信貸同比增逾四成。據2014年年報顯示,多家銀行信用卡不良率破2%。
想方設法催收信用卡欠款的並非只有浦發銀行一家,這幾乎是所有銀行都不得不面臨的難題。比如,工商銀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員就向記者坦言,追討信用卡壞賬是一項十足十的“苦差事”。不過,該工作人員也表示,由於牽涉到客戶隱私等原因,類似于浦發銀行這樣的方法,工商銀行應該不會效倣。其實,縱觀各大銀行,公開“老賴”名單、禁止“老賴”高消費、把“老賴”納入“黑名單”等,也都是頗具成效的摸索,只是要想“根除”這一問題,談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