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09月17日 星期二

P2P評級口水戰何時休

  • 發佈時間:2015-04-07 08:46:01  來源:東方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導語:監管一日不落地,P2P平臺頭上的那把劍依然高懸著,類似大公國際評級事件這樣的口水戰恐怕也就不會停止。

  經濟觀察網 陶輝東/文 P2P評級口水戰似乎還在業內蔓延。廣東網際網路金融協會近日對大公國際隔空喊話,稱後者若有意做好P2P評級,應該好好研究行業,可以交流合作。這已經不是P2P業界第一次對大公國際的評級行為表達不滿了。

  大公國際旗下大公信用數據有限公司第一次發佈評級名單時,北京和廣東兩地的行業協會就公開發表聲明表達不滿,一些被拉黑的平臺也不甘沉默,有的表示“大公國際,我們不約”,有的甚至直言: “可以説髒話嗎”。大公國際的評級報告是行業首份,引發爭議本屬正常,不正常的是爭論之激烈幾乎成了罵戰,用網際網路圈的話這就叫“撕逼”了。這背後的原因就不單單是一次未能服人的評級了,而是在監管依然缺位的情況下行業所承受壓力的一次小爆發。

  《大公網際網路金融信用風險黑名單管理辦法》列明瞭將平臺列入黑名單的8種情形,這裡摘錄前四條:

  (一)未經審批,或超越經營範圍……

  (二)未按照法律、法規履行資訊公示或披露義務……

  (三)違反網際網路金融相關監管規定,違規設立資金池、違規擔保……

  (四)利用網際網路金融平臺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資……

  看起來很不錯,只是有一個問題:這裡的“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具體是指什麼?大公國際並未指明,即便大公國際願意指明,恐怕也找不到對象,因為網際網路金融作為新生領域,不論是法律法規亦或監管政策,都還未將它涵蓋在內。

  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裏沒有P2P的位置,用廣東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常年法律顧問曹軍的説法就是:P2P是有“原罪”的。這種原罪的讓這個行業承受了巨大的壓力。大公國際發佈的首個黑名單包含了266個平臺,此外還有676個平臺上了預警名單,兩者一共佔到被評平臺的67%。被拉黑P2P平臺可以調侃這是“撒網式上榜”,也可以指責大公國際的評級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例如,很多被拉黑的平臺辯解稱,法律並未要求公開資訊,這完全是個自覺問題;對於何為違規擔保,一些平臺則認為關聯擔保並非自擔保,因而符合監管精神。

  大公國際在對多家平臺的評級報告裏都提到對債務人資訊披露不充分,如在對融金所的報告中稱“債務人身份證明文件、車輛查定表……核心資訊均有遮擋”。這樣的表述讓很多平臺感到非常不滿:債務人的隱私資訊當然不能隨便公開,這是做平臺的底線。還有平臺人士直呼不公平,銀行也沒有公開債務人資訊,憑什麼對P2P平臺要求這麼苛刻?

  但是這種抱怨也有問題,銀行是國家批准的吸收存款的信用機構,而按之前監管方一直強調的P2P平臺是資訊仲介而不是信用仲介的要求,P2P與銀行兩者的性質截然不同,顯然無法簡單類比。如果嚴格按照過去一年裏被頻繁提及“四條紅線”監管要求來考察,或者説按大公國際所理解的嚴格程度來評判,67%的比例恐怕並不一定就高了。

  或許是因為廣東平臺被大公國際“拉黑”的尤其多,廣東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的態度尤其激烈,表示“必要時會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權”。這樣的表態也只有虛張聲勢的意義罷了。

  P2P在法律法規的模糊地帶摸爬滾打這麼些年,對法律法規研究的頗為透徹,小心地規避著法律風險。但是,這風險直到現在依然是懸挂在行業頭頂的一把利劍。例如前面所列的第四條,按現行的刑法規定,構成非法吸收存款的一個重要特徵是“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P2P通過網路的方式吸引的投資者,不正是“社會不特定對象”嗎?當然,P2P平臺不會往法律的槍口上撞,它們想出的辦法是通過會員註冊將“不特定”轉換成“特定”。只不過這個辦法是否有效,解釋權在法院手裏。

  政府層面對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的鼓勵態度是顯而易見的,“四條紅線”並非正式的監管規定,也還有模糊空間。過去一年裏,監管政策一直只聞樓梯響,遲遲不能落地。有一種解讀認為,之所以要拖著,是監管層希望讓網際網路金融有更多的生長空間,待到發展相對成熟後再監管就水到渠成了。這當然是一種良苦用心。

  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P2P作為一個行業必然需要監管,作為一個金融細分行業,它更加需要完備的監管。監管遲早要來,來得晚是否就一定比來得早要好呢?

  監管無疑已經是P2P行業裏最關心的話題,並且可能將會一直如此直到它出臺。這次大公國際評級引發的風波,表像之下依然是對監管的考量。如網貸之家聯合創始人朱明春所擔心的,大公國際的評級可能會影響到監管層對網貸行業的看法,進一步影響到將要出臺的監管政策。P2P業界對監管可謂又想又怕。“想”是因為這個行業需要監管來指明道路,“怕”則是怕監管太嚴厲限制了行業的發展。

  中國的網際網路金融作為一個世界範圍內都找不到參考對象的新興行業,對它的監管政策不可能一開始就設計得完美,過松或過嚴是難免之事。但是監管不是狼牙棒,如果網際網路金融是一個有生命力的、能滿足我國金融需求的行業,就沒必要擔心一份稍松或稍嚴的監管規定會把這個行業打死。監管一日不落地,P2P平臺頭上的那把劍依然高懸著,類似大公國際評級事件這樣的口水戰恐怕也就不會停止。

  據網貸之家的數據,2014年全國P2P平臺成交量為2528.00億元,今年3月份更是達到了492億元/月。這個規模與銀行相比依然是九牛一毛,在金融體系內還不起眼,讓子彈再飛一會兒也無所謂。但是如果看絕對量,這樣的規模其實已經不小了。另外,全國已經有多家龍頭平臺開始籌劃上市。這個時候出臺監管政策,已經不算早了。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