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或將面臨四大新規
- 發佈時間:2015-01-27 08:33:02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瘋長”中的P2P行業近日劃歸銀監會監管,眾所期盼的相關監管細則發佈也已“箭在弦上”。針對行業目前魚龍混雜、資訊披露不明、資金託管不到位、“跑路”平臺不斷出現等問題,業內預期監管部門可能會從設立準入“門檻”、完善資訊披露、引入資金託管、去擔保化等方面來為P2P“立規矩”。
沒實力的不能入行
網貸之家數據顯示,2014年全年P2P網貸行業問題平臺達275家,是2013年76家的3.6倍,而確定為“詐騙或跑路”的問題平臺佔比達25%。問題平臺的大量出現與行業準入“門檻”的缺失有很大關係,由於入行太容易,一些資金實力弱小、技術能力欠缺的“草根”平臺僅靠超高的預期收益率來引人關注,最後資金鏈斷裂,不得不以“跑路”收場。因而,業內預期監管層會從設立行業準入“門檻”入手。
“未來P2P平臺可能被定位為‘資訊仲介’,這就要求平臺要具備蒐集、整理、篩選、分析、核實相關資訊的能力,要制定一系列完善的規章、流程,並且要有業務發展所需要的相應IT設備,這些都要求企業具有一定的資金實力。幾個人做個網站,上午上線下午‘跑路’肯定是不行的。”業內人士表示,“準入‘門檻’中應該會包括資本金方面的規定。”
另外,開展P2P業務,平臺還必須具備一定的風險控制能力,而這就要求平臺必須擁有一批有相關經驗的專業人才。業內預期今年會有更多的銀行係、國資係、上市係背景的P2P平臺加入競爭行列。
信披不能含含糊糊
“聽朋友説投資P2P收益高,可我登錄了幾個平臺,感覺有的借款人情況説得挺含糊的。”市民李先生説。“那些借款資訊説得含含糊糊的,我總感覺弄不好就是平臺自己想要融資,所謂的借款資訊,沒準兒就是編出來的。”市民劉先生也心存疑慮。
對於投資者的重重顧慮,業內預期未來監管層會要求P2P平臺進行真實完整的資訊披露,不能“暗箱操作”。資訊披露不僅包括借款方的相關資訊,還應包括平臺自身的經營狀況,比如平臺的成交量、借款利率水準、逾期率、壞賬率等。P2P平臺應定期接受外部審計,並能提供相關審計報告。
平臺不能自己管錢
如果允許P2P平臺把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裝進自己的口袋,就會給一些存心詐騙或者經營不善的平臺“跑路”製造便利條件。因而,業內預期,未來監管層不會允許P2P平臺自己管錢,也不能設立資金池,而應引入資金託管機制。“發佈虛假借款資訊,設立資金池,挪用投資者資金,這是許多‘跑路’平臺的常用手段。”有P2P企業人士指出,有些平臺雖然聲稱接受了第三方機構的資金託管,但其實是假託管。
去年,監管部門已要求P2P平臺不得建立資金池。也有監管層人士表示投資者資金應由銀行等第三方進行託管,不能以存款代替託管,以避免非法集資。
不能給自己做擔保
“如果是P2P平臺自己做擔保,壞賬一多,平臺自己資金週轉不過來,還不就一跑了之了?”市民王先生説出了自己的擔憂。對此,有監管層人士表示,作為資訊平臺,P2P企業不能自己為自己提供擔保,而應引入擔保公司參與。
現在,有的P2P平臺雖然聲稱與擔保公司建立了合作關係,但合作的擔保公司並無實力為平臺“保駕護航”。有業內人士認為,監管部門應對為P2P平臺提供擔保服務的擔保公司資質進行明確。另外,P2P平臺也不應對投資者的本金和收益作出承諾。新報記者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