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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資金託管應擺脫“只托不管”

  • 發佈時間:2014-12-01 00:32:40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殷鵬  責任編輯:畢曉娟

  伴隨P2P網貸火熱的發展,平臺的資金風控一直是行業和監管層關注的焦點。日前在“第十屆中國理財年會暨十年影響力評選頒獎禮”的網際網路金融發展趨勢論壇上,有業界人士呼籲,銀行應儘快推出針對P2P真正的“託管賬戶”,同時對於第三方支付資金託管的業務模式、技術標準、風險保障,及賠付等進行規範界定。

  年關將至,很多平臺面臨兌付高峰期,這考驗著投資者信心。其實,風險最大的並非真正的P2P平臺,而是一些以資金池形式非法集資的“偽P2P機構”。銀監會曾多次強調P2P行業應當進行資金託管的監管原則。

  隨著網際網路金融日益活躍和監管細則漸行漸近,商業銀行加快為P2P提供資金託管的腳步。金信網首席執行官安丹方認為,目前銀行對於託管服務非常謹慎,可謂“只托不管”。託管範圍僅限于平颱風險準備金,並非為全部借貸資金,這就意味著在平臺投資人遇到兌付風險時,銀行只會動用P2P平臺被託管的準備金進行賠付,不對資金劃轉和可能的歸屬權爭議負責。銀行應儘快針對P2P推出真正的“託管賬戶”。

  對於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資金託管,安丹方表示,第三方支付行業本身尚不規範,央行曾在收單等問題上對之進行懲處,而傳統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參與的託管模式也存在諸多問題。

  “首先,第三方支付公司並沒有專業能力參與投資監督,也沒有相關法規授予監督權力,換言之,第三方資金託管業務還沒有相應的託管資質;其次,託管流程的標準性及合規性無從確定,即便P2P平臺在第三方支付機構資金託管,也難以杜絕自融、虛構假標等問題”,安丹方呼籲,央行應界定第三方支付資金託管,並對第三方支付的業務模式、技術標準、風險保障,甚至是一旦出現問題對於P2P的有償賠付等進行行業規定。”

  P2P平臺交易天生具備分散化特點,額度也較之基金、信託、保險資産等其他傳統銀行託管業務小,交易操作更為頻繁,“我們發現,實際操作中第三方支付託管存在回款慢、無法按時到賬等問題,第三方支付託管未來需要在應用型和體驗性上進行改善。”安丹方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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