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金融“監管年”開啟 三大焦點需待細則厘清
- 發佈時間:2015-07-20 13:55:05 來源:中國日報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業界翹盼已久的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政策終於落地。7月18日,十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發佈的時間恰逢週末,卻被刷爆了網路、微信圈,眾多業內、學術界人士對《指導意見》紛紛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融360CEO葉大清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指導意見》嚴於預期,預計各部門具體意見的出臺將會更加嚴格。由於詳細的監管細則出臺和落地還需要時間,現階段不宜過度解讀。可以肯定的是,行業規範和準入機制將推動良幣驅逐劣幣,更助於提高P2P和網際網路金融的長期健康發展。
積木盒子CEO董駿表示,《指導意見》第一次從中央政策的角度肯定了基於網際網路的金融創新,並系統勾勒了行政服務、稅收、法律等基礎構架層面的支援與鼓勵舉措。對於當前逐漸成型的幾類創新模式,如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網際網路基金銷售等,都提出了務實的指導,體現了監管部門對於行業調研做足了功課。並且,在資金託管、資訊披露及安全等方面,都明確了操作底線和業務邊界。
對近年來野蠻生長中的P2P網貸,業內人士更是各抒己見,在對《指導意見》給予高度肯定的同時,也提出了自己的不同觀點。其焦點主要集中于P2P的資金的存管、資訊披露、違法行為的法律追究等。
對第三方存管要求,易寶支付CEO唐彬持不同看法,他認為,《指導意見》關鍵在於配套措施能否接地氣並保留足夠的彈性空間。如第十四條規定只能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存管既不符合網貸市場現有實際(其實總體而言銀行無興趣,也無快速響應能力支援P2P託管),更不利於未來發展。
投哪網CEO吳顯勇認為,指導意見確立了網際網路金融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的制度,並明確了銀行作為資金託管的重要機構,將為希望規範經營長遠發展的平臺提供發展契機。
“不論是存管還是託管,都不代表資金管理機構對交易過程和真實性負責,不能起到防雷作用,平臺是否可靠,最核心的仍然是其業務是否健康良性發展。”P2P網貸獨立評論人弈飛説道。
P2P平臺的資訊披露一直飽受詬病。金信網首席運營官安丹方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透明的風險指標是風險控制的重點,但是目前行業缺乏對敏感指標的統一計算口徑,各個平臺的呆壞賬界定標準和計算方式差距較大,行業沒有統一的貸款分級標準,沒有對貸款的跟蹤評級機制。因此,即便監管層要求強制資訊披露,信披的有效性也是值得懷疑的。在監管層對網際網路金融的資訊披露進行強制要求之前,應建立一個統一的資訊披露指標和披露標準。
網際網路金融發展在中國碰到最大的問題就是法律滯後。目前,針對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的法律以及細則卻還是空白。如果沒有法律支撐,單純依靠行政監管,恐怕行業亂象得不到有效治理。
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肖颯表示,《指導意見》僅是政策並非法規或法律,不能根源上為平臺脫敏。《指導意見》確實給了網貸行業一個名分,但鋻於其效力有限,一旦具體的P2P平臺涉嫌違法業務,或者存在非吸的問題,仍然難逃法律的追究。但就目前情況而言,僅憑政策性文件是無法從根本上影響企業行為的法律定性,唯有事實和法律,才是司法裁判的依據和準繩。
人人聚財CEO許建文表示,“等到銀監會的具體監管細則落地時,行業將有很多公司倒閉,我判斷會有90%的平臺面臨關門或者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