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屢次"躺槍"怎麼辦?規範發展是不替人"背鍋"的關鍵
- 發佈時間:2016-04-19 07:1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網貸之家最新發佈的報告顯示,2016年3月,P2P網貸行業實現了1364.03億元的整體成交量,刷新了2015年12月1337.48億元的單月最高成交量,較2016年2月環比上升了20.70%,是2015年3月成交量的2.77倍。
數據還顯示,截至2016年3月底,網貸行業正常運營平臺數量為2461家,環比下降了2.3%。截至2016年3月底,累計問題平臺達到1523家,網貸行業累計平臺數量達到3984家(含問題平臺)。
值得注意的是,P2P網貸一邊蓬勃發展,一邊問題不斷,還時常淪為線下理財公司的“背鍋俠”。而這背後,行業人士一直在積極探索整個行業更好、更健康的發展之道。如近日江蘇省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出臺《江蘇省網貸平臺産品模式備案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要求會員單位中網貸平臺在開展網際網路金融業務時,應對所發行網際網路金融産品類別、業務模式進行事前備案。
拍拍貸CEO張俊表示,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離不開國家的規範治理,離不開行業的自律,更離不開媒體客觀公正的監督和報道。現在是移動互聯網的時代,一旦被謠言誤傷,容易引起恐慌,甚至引發系統性風險,給平臺和投資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真偽P2P如何辨別?
對於P2P行業魚龍混雜,線下財富管理公司冒充P2P的情況,普通投資人該如何辨別真假?
銅掌櫃首席資訊官金少策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線下財富管理公司的定位是第三方理財顧問服務,根據投資者的理財需求,為其提供現金、投資、保障在內的全方位理財規劃建議。區別於規範的P2P平臺,這些公司有一些特點:如開設門店、大肆廣告宣傳、有理財經理、線下交易等。要辨別是真正的P2P和偽P2P,從每人平均投資額也能看出一點端倪,按照P2P行業的每人平均投資額,3萬、5萬元以上的投資額其運營模式涉及線下的可能性很大。
同時,金少策表示,央行等十部委《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發後,監管實施細則也應聲落地,一些不規範、打著網際網路金融旗號的線下財富管理公司,面對監管政策難以應對,很多線下不合法合規的公司就選擇了跑路。未來,可能會有更多的線下財富管理公司出現跑路,他們或許之前曾經想趁著P2P行業的興起撈一筆,但在運營模式上卻是老一套的線下財富管理模式,這種模式沒有生命力,預計日漸被淘汰。
而對於目前投資者對於P2P和線下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分不清楚的情況,開鑫貸總經理周治翰則表示,隨著行業逐漸規範性發展,投資人教育的推進,投資人理財知識的不斷積累,相信未來不管是媒體還是投資人,都會對行業有更清醒的認識,將各種模式進行區隔。
加強投資者教育成行業共識
2016年是行業規範年,隨著《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等文件的發佈,張俊稱,可以預見,嚴格的銀行資金存管和資訊披露等制度,將對現有的網貸平臺進行洗牌。未來將有大量不合規的平臺主動離場或被動淘汰,網際網路金融行業未來會高度整合。
與此同時,《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徵求意見稿》出臺後,部分中小平臺自認無法完全滿足監管條例,在權衡營業狀況後,主動選擇停業,如有號稱有國資背景的“安心金融”等平臺。
近日《財經》報道稱,國務院組織14個部委將在全國範圍內啟動有關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的專項整治,為期一年。對此,周治翰表示,這輪整頓是應該的,短期內會引發行業陣痛,但長期來看仍有利於行業發展。只要不是“一刀切”的方式,而是真正地把行業毒瘤去除,那我們相信,網際網路金融會更加健康發展。
除了政府監管和行業自身的規範發展,投資者教育也成為眾多P2P行業人士談及最多的話題之一。
金少策表示,加強投資者風險教育,培養合格投資者非常有必要。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任重道遠,作為普惠金融的主要推動者和踐行者,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需要一個良好的環境,這個環境需要平臺、投資者、媒體、監管部門等一同去營造,作為平臺來説,在某種程度上也應該承擔起投資者風險教育的責任。
周治翰亦告訴記者,目前投資人對網際網路金融産品了解並不深,識別、防範和處置風險的能力也亟待提高,在這樣的背景下,優質的互金企業應該承擔起這份社會責任,可以與相關行業自律組織、政府部門等協同開展投資者教育。
但也有P2P平臺反映,公司單獨在進行投資者教育活動時常被誤解,希望行業協會等能多加組織。
而在具體投資操作上,張俊則建議:投資者要積累辨別和控制風險的能力。不要相信明星效應,也不要聽人推薦,更不要只盯收益率,高收益的背後是高風險。在投資過程中,要堅持小額、分散的投資原則。小額有兩層含義,一是平臺上的標的足夠小,避免大的不可控風險發生;二是每筆投資的金額足夠小,甚至可以50元、100元地投,降低發生大損失的可能性。分散則是指多個平臺的分散、長短期標的匹配、高低收益産品組合等,應將多數資金分配在收益穩健的低風險産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