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金融 管管更健康
- 發佈時間:2015-09-29 08:40:51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2015年7月18日,由央行牽頭的十部委共同發佈《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了監管機構在網際網路金融主要業態的職責分工以及監管原則。《指導意見》發佈後,行業的反應似乎是喜憂參半。有觀點認為,《指導意見》將導致90%的P2P網貸平臺關閉;也有人興高采烈,稱P2P網貸平臺迎來了合法化的時代。
實際上,《指導意見》的關鍵詞是“促進”、“健康”與“發展”。對於網際網路金融而言,健康才能發展,不健康則必然走向死亡。要促進網際網路金融的健康發展,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必須“有人管”。網際網路金融經歷相當長時期的野蠻生長,已經到了不得不管的地步。在P2P網貸領域,在其高速發展的同時,問題網貸也大幅度攀升。2015年以來,新增問題平臺419家,是去年同期的7.5倍,超過去年全年的數量。“跑路”的網貸平臺日漸增多,必將造成越來越嚴重的後果。這就表明,這個行業的發展不健康。
在《指導意見》明確各監管機構職責之前,對於網際網路金融,各監管機構實際上都以“誰的孩子誰抱”為監管原則。但由於草根的網際網路金融沒有向任何監管機構申領過“準生證”,“沒爹沒娘”,各監管機構誰都不願主動認領,這就導致網際網路金融無人管的狀態。
《指導意見》雖明確了各監管機構的職責分工,但並沒有徹底解決“有人管”的問題。一方面,該分工是非常粗糙的,具體到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産品及服務,到底歸口到哪一個監管機構,這需要進一步明確。另一方面,在各監管機構內部,要將網際網路金融監管落實到具體職能部門及崗位上,也存在監管體制建構和理順的問題。因此,要做到“有人管”,《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還有一個落地的過程。
二是必須“善管”。《指導意見》提出了分類監管的思路,這個思路是正確的,但如何貫徹落實好這個思路,找到合適的監管方法和手段去引導與規範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指導意見》把這個艱巨任務留給了各監管機構。中國網際網路金融的創新與發展已經走在世界前列,這對監管機構而言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因為,這意味著,國際上沒有現成的經驗可照搬或借鑒,中國需要監管創新。“善管”要求監管機構不僅要小心呵護並促進網際網路金融的創新與發展,同時必須管住和管好網際網路金融帶來的各種風險。只有“善管”才能在保證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的同時促進其發展。
三是行業必須得“服管”。行業的自覺與社會責任感必須與監管相協同,才能確保網際網路金融健康可持續發展。中國的網際網路金融是在監管空隙中發展起來的,監管缺失雖為網際網路金融創新與發展創造了便利,但也導致了諸多亂象。尤其是P2P網貸欺詐,不僅給許多投資者和消費者帶來巨大經濟損失,也使整個網際網路金融行業面臨巨大的聲譽風險。目前,網際網路金融發展已經處在一個拐點上,如果行業能夠凈化、規範,該行業就可實現轉型,從無序野蠻生長轉入穩定持續發展;如果行業仍放任自流,則可能在一次次災難性的金融詐騙中毀滅。因此,只有行業接受監管、服從監管、配合監管,行業才能建立起自律,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行政監管,有效保持網際網路金融的健康活力,促進其持續穩定發展。
(作者單位為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本文原標題為《網際網路金融必須健康才能發展》,刊載于《當代金融家》201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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