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賬戶與第三方支付賬戶或將迎來大變革
- 發佈時間:2016-03-21 08:4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據新華社報道稱,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3月12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記者會上透露,央行將從4月1日開始運作新的銀行賬戶體系,7月1日開始運作新的非銀行支付賬戶體系,以適應消費者日益多樣化的、個性化的消費支付需求。
據介紹,支付賬戶分兩大類:一類是公眾到銀行開立的銀行賬戶。另一類是隨著電子商務發展和公眾日常小額支付需要,不斷發展壯大的第三方支付,稱為非銀行支付賬戶。
受訪業界人士稱,對銀行賬戶的進一步健全以及第三方支付的革新,將有利於適應目前市場發展需求,滿足“網際網路+”時代消費者日益多樣化、個性化的消費支付需求,同時在支付安全與便捷性之間達成平衡,推動國家整體金融體制改革的有序穩健發展。
銀行賬戶與第三方支付賬戶將迎來大變革
新華社報道稱,范一飛透露,按照這種新的劃分,新的銀行賬戶體系4月1日開始實行,支付賬戶體系7月1日運作。“我們會密切關注業態的變化,及時出臺新的措施,使得支付産業、支付市場健康發展。”
據他介紹,從去年開始,央行加大了對銀行賬戶以及支付賬戶分類管理力度,進一步推動支付體系便捷安全發展,落實賬戶實名制要求,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銀行賬戶在現有個人賬戶基礎上增設兩類功能依次遞減的賬戶,便於網上理財、日常小額支付需要。支付賬戶按照實名強度以及支付限額分為三類,功能逐次增強。
對於4月1日運作新的銀行賬戶體系,2015年 12月25日央行曾下發《關於改進個人銀行賬戶服務 加強賬戶管理的通知》為銀行賬戶體系界定了清晰的分類管理同時明確遠端開戶制度銀行、遠端視頻櫃員機和智慧櫃員機等自助機具、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開立銀行賬戶,同時將銀行賬戶分為3類,Ⅰ類銀行賬戶、Ⅱ類銀行賬戶或Ⅲ類銀行賬戶。
同時,對於7月1日開始運作新的非銀行支付賬戶體系, 2015年12月28日央行在《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中要求“支付機構應對個人支付賬戶進行分類管理。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監管辦法充分考慮支付服務市場創新和發展需要,清晰界定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的內涵和邊界,明確了監管標準和規則”定位第三方支付賬戶屬性是小額、快捷、便民小微!
對此,華泰證券首席金融分析師羅毅發研報稱,銀行要在支付體系重新搶回失去的份額。4月1日銀行賬戶辦法與7月1日支付賬戶辦法實行,內容其實都在向銀行等正規金融傾斜。他認為,未來正規金融需要在內部改革上更加發力,例如分拆網際網路部門;而網際網路公司,也要注意行業的邊界。
由於第三方支付問題對網際網路金融行業也有影響,因而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對此新規也有自己不同的看法。
愛財有道COO王楊對《中國經營報》記者分析稱,“過去兩年互金行業發展速度較快,第三方支付作為網際網路金融領域重要分支,有效地滿足了人們的支付需求,對促進普惠金融縱深發展具有積極作用。但是在高速發展過程中亂象頻出、問題不斷,需要加以規範。同時,銀行賬戶體系對國家徵信體系對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推動國家徵信體系建設、保障國家金融體系整體穩健發展等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但需要結合國家對推動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監管相協調的管理思路,通過有序創新,提升服務效率。”
為此,王楊認為,對銀行賬戶的進一步健全以及第三方支付的革新,將有利於適應目前市場發展需求,滿足“網際網路+”時代消費者日益多樣化、個性化的消費支付需求,同時在支付安全與便捷性之間達成平衡,推動國家整體金融體制改革的有序穩健發展。
石榴殼CEO張英傑也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此類政策跟此前央行針對第三方支付的相關政策一脈相承。從業務上看,監管層或旨在希望支付公司從事小額業務,而大額業務由銀行主導。P2P單筆投資額度相對較大,屬於大額業務,風險較大,以銀行來主導,相對第三方支付平臺來説,對風險的控制能力要高很多。”
張英傑進一步表示,“我比較看好小額業務未來的發展前景。政策在保護銀行大額業務的同時,也鼓勵銀行進入小額業務領域,因為對於銀行而言,中間業務佔比大,利潤空間也較大。”
貨幣寬鬆或影響去産能速度
對於上述新規,受訪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稱,良好的資金安全環境是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基礎之一,或將進一步促進第三方支付領域與整個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的健康發展。
王楊對記者分析稱,“良好的資金安全環境是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基礎之一。目前國家對網際網路金融各個領域、各項監管政策不斷加強推進以及落地實施,在行業逐步規範發展的宏觀趨勢背景下,央行推出個人賬戶體系的分類管理制度,是一個積極的信號釋放,針對不同的安全等級和資金使用需求開放不同的支付額度和功能,能避免現在一刀切的賬戶體系給用戶帶來的‘用大錢不讓,用小錢麻煩’的尷尬。”
與此同時,在他看來,新規對於網際網路金融、電商行業中一直嚴格守法合規經營的優質平臺是一個利好。因為通過此項舉措,將進一步促進第三方支付領域、以及整個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的洗牌,去劣存優,健康發展,從而讓網際網路金融在國家産業結構改革、降低社會融資成本、優化資本運作、助推實體經濟發展等方面真正長期發揮積極作用。
但他也同時指出,這會對行業平臺如何兼顧用戶體驗以及支付安全、便捷等方面提出新的考驗。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 “規範發展網際網路金融”,這是“網際網路金融”連續第三年寫入《政府工作報告》。而去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表述為“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對於“促進”轉變為“規範”,有分析稱,2016年或將是網際網路金融規範元年。
有受訪企業稱,P2P行業未來健康發展最重要的核心並非監管,而在於資訊披露。
“雖然有些政策對P2P行業監管加強,但我們認為P2P行業未來健康發展最重要的核心並非監管,而在於資訊披露是否規範,甚至包括公司運營等資訊是否可以詳盡真實披露。”張英傑認為。
因為在他看來,P2P的定位是資訊仲介,平臺能夠真實詳盡地進行資訊披露,是網際網路借貸行業存在的基礎。因此,資訊披露的規範性、深度和真實度是P2P行業健康發展的核心和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