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管理辦法徵求意見截止 賬戶開立門檻提高存爭議
- 發佈時間:2015-08-31 19:39: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7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目前已結束徵求意見期。據介紹,有多家行業協會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反饋了意見。經過一個月的激烈爭論,意見爭議主要集中在五個方面。管理辦法下一步如何在安全、便捷、公平競爭、創新中找到平衡點,將成為未來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關鍵。
意見爭議集中度較高
增加交叉驗證方式、依據安全級別限額、嚴控支付賬戶出口、交易驗證權責劃分……這些都是此次徵求意見稿中爭論的焦點,在一些支付機構和消費者看來,其中不少要求有些“強人所難”。
爭議一:賬戶開立門檻提高。目前開設一個支付寶賬戶只用上傳身份證照片、綁定銀行卡即可,而意見稿要求,開立賬戶需五重驗證。上傳文憑學歷、納稅證明、水電繳費單等材料對於城市的工薪族不難,但對於農村用戶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兒了。
爭議二:要求支付指令驗證方式與支付限額。數字證書與電子簽名對於使用電腦網購的用戶不難,但對於目前已廣泛使用手機購物的“掌上一族”來説有些困難。而且,日累計5000元、年累計20萬元的限額,則對於一些喜歡網購奢侈品、網上理財達人來説,也會感到不便。
爭議三:支付賬戶不能向他人銀行借記卡轉賬。轉賬業務已成為網路支付機構民生服務中的基本服務,目前是免費的,而徵求意見稿支付賬戶不得向他人借記卡轉賬,受制于各家銀行對第三方支付轉賬額度的限制,不少客戶只能選擇銀行網銀轉賬,使得轉賬成本上升。
爭議四:超過200元的支付指令機構不得代替銀行驗證。200元的額度已經很低,如果支付機構要求驗證一次,接著銀行又驗證一次,快捷支付的客戶體驗將大打折扣。
爭議五:支付機構不能為P2P等金融機構開設賬戶,且限定綜合類支付賬戶限額。由於P2P行業風險較高,銀行目前基本不對P2P進行資金託管,因而不少P2P企業把資金託管的業務交由第三方支付。此項規定一旦落實,銀行能順利接手P2P行業資金託管嗎?
監管層希望推動支付行業創新發展
有些支付機構認為,出於安全性考慮,意見稿的規範無可厚非,但一些規定確實與目前實際情況和現實操作有較大距離,這將直接影響網路支付的便捷性,甚至影響支付機構的創新發展。
“目前只有公安網和銀行快捷渠道可以驗證,而稅務、工商、人行徵信、教育等部門的公民資訊不全面,偏遠農村用戶資訊採集又存在相當大困難。”一位支付寶人士認為,應逐步開展交叉驗證,隨著業務使用的增加,支付機構才能夠採集更多數據進行有效驗證。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學院教授黃震表示,針對目前支付機構業務的無序擴張,很多業務確實要納入監管,但對網路支付不能基於對傳統金融的管理做法。不能只考慮以提高開戶門檻、提升驗證級別等來防範風險,卻忽視了網路支付對普惠金融的作用。
從最具爭議的幾條要求可以看出,實名制、賬戶實行分類限額、提高支付指令驗證的安全級別、不能為金融類機構開戶等要求,成為監管部門約束支付機構的“安全底線”。
央行有關人士表示,對於意見稿,只要不違反安全“底線”,監管部門也希望能找出有比交叉驗證更可信的方法落實實名制,鼓勵支付機構創新安全技術,根據百姓實際需求調整支付限額。“我們不想把標準一下子定得很高,是想積極推動支付行業創新發展。只有安全無後顧之憂,創新才能大步流星。”
監管將逐步體現公平競爭
其實,此次公開徵求意見稿較上一版對業內人士的徵求意見稿已經有不少進步,而且對於支付賬戶第一次做了合法化的明確。今後,隨著支付機構的賬戶功能和銀行的賬戶功能差距日漸縮小,對二者的監管也將逐步體現公平競爭。
中國光大銀行電子銀行部總經理楊兵兵表示:“傳統銀行和網際網路機構都有網路支付賬戶,商業銀行要求面簽,網路機構不需面簽,這就涉及了公平競爭的問題。目前,不少傳統銀行通過直銷銀行進行網際網路轉型,監管也應該與時俱進。”
在傳統銀行抱怨監管部門管得太緊,面簽要求成本高的同時,支付機構則抱怨監管對創新支援力度不夠。“金融服務不可能是100%安全的,必須在安全和便利之間有所取捨。”螞蟻金服首席戰略官陳龍建議,在各類限額、賬戶開戶驗證的數量、支付指令驗證方式等方面增加一定彈性和包容度,在兼顧安全性的同時,有助於支付機構在用戶體驗方面做得更好。
“讓支付機構也做面簽是不現實的,但可以通過交叉驗證把實名制水準往上提升。而對於銀行也可以松鬆綁,承認直銷銀行遠端開戶方式,給有限的小額對外支付許可權,把原來的要求放低,又不觸及實名制的要求。”央行相關人士表示。
專家表示,對於一項業務要不要監管、如何監管,是由這個業務屬性確定的,而確定這個業務屬性重點要看其會不會引發系統性風險、資金來源面向的是百姓還是機構投資者,以進行不同層次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