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古不是書法的品評標準(圖)
- 發佈時間:2015-04-14 09:30:11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田燕
明代徐渭草書《白燕詩卷》
王世國(廣東省書法評論家協會主席)
當下,一些人在品評書法時,卻把所謂“高古”作為評判書法優劣高下標準,若被指為“取法高古”,便是好的,否則就是不好的、低下的。流風所及,一些人便摹寫秦漢篆隸、魏碑,以求“取法高古”,甚至刻意描摹秦漢碑版中,那些刀鋒刻劃以及被歲月風雨浸蝕的痕跡,故作顫抖曲折之筆,以求“古拙”效果。這給當下書壇帶了一些不良習氣。
其實,“高古”並非是品評書法優劣高下的標準,而是指一種藝術風格。唐代司空徒《二十四詩品》中提出了24種藝術風格,“高古”僅是其中之一。書法風格同樣豐富多彩,不同風格之間並沒有優劣高下之分,只是帶給人們不同的審美感受。而一些人卻主張書法要“取法高古”,以秦漢篆隸和北魏碑版為“上”,輕視楷、行、草書。例如,饒宗頤《書法六問》中主張,學習書法要先從秦、漢、魏開始。饒老此説正確,但他又説:“若從唐人起步,則始終如矮人觀場矣。”如此輕賤唐代書法,這就有失偏頗了。
書法藝術的成熟和發展高峰不是在秦漢,而是在魏晉,從那時開始,書法才成為一種人們自覺追求的藝術類型。對此李澤厚《美的歷程》中有過確論:“書法是把這種 線的藝術 高度集中化純粹化的藝術,為中國所獨有。這也是從魏晉開始自覺的。正是魏晉時期,嚴正整肅、氣勢雄渾的漢隸而變為真、行、草、楷,中下層不知名沒地位的行當,變而為門閥名士們的高妙意興和專業所在。”這裡,他對真、行、草、楷的産生,大聲謳歌。
對於書法來説,東漢、魏晉以後草、楷、行書的出現具有非凡的意義。在此之前,殷商甲骨、周朝金文、秦漢篆隸甚至北魏碑版,完全是為了歌功頌德、紀事立言,書寫者或受王命、或為公務、或受人請托,書寫的內容基本上與書寫者沒有多大關係,寫字純粹是實用;其中大多數只是摹寫字形,少數高手佳作才算得上是書法。而東漢、魏晉以後,草、楷、行書的出現,紙張的普遍使用,不僅大大方便了書寫,而且書寫內容更多地從公務擴展到個人事務,使個人情感和興意的表達成為可能,從而賦予書寫能夠成為藝術的本質特性。這才有了王羲之“寫《樂毅》則情怫鬱,書《畫讚》意涉瑰奇……”
可以這樣説,草、楷、行書體的産生,是書法藝術發展史上的一次革命,是書寫者的個性解放。所以,從東漢趙壹《非草書》中可以看到,當時人們對新書體——草書的出現是多麼歡欣鼓舞、趨之若鶩。就連崇尚秦漢篆隸和北魏碑版的饒老,其《書法六問》中也不得不承認“晉代以來,書法更成為了一種抒發書寫者內心感情的藝術。這一情況在晚明表達得尤其淋漓盡致。”“我們不妨説書法,尤其是行書、草書,是冰解凍後的長河,是瀑布形的音樂,是人們抒發感情的廣闊天地。”所以,篆隸書體在晉唐以後開始衰落,儘管對先秦漢魏金石碑版的收集、整理和研究並沒有停止過,但是直到清代前期,它都沒有引起絕大多數書法家的興趣。
唐代孫過庭《書譜》中指出:“古質而今妍”是書法發展的必然結果,今人“何必易雕宮于穴處,反玉輅于椎輪”呢?所以,如果將“高古”作為一種書法風格來追求,或者將篆隸魏碑作為一種書體來學習,都無可厚非。但是,品評書法,言必秦漢北魏,用“高古”來嚇唬人,那就錯了。其實,楷有“八法”遠甚于“篆只一法”“隸有波磔”;以楷入草、作草如真,比起以篆入草、以隸入草,更能夠帶來草書線條的萬千變化和鮮明的節奏;而行草書寫更有利於書法家個性的表達和情感的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