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女士母親購買的保健品。
劉女士母親寫的筆記。
保健品推銷員發出的宣傳單。
在迅速發展的保健品行業中,老年人成為消費的主力軍。中國保健協會的數據顯示,目前我國保健品的年銷售額約2000億元,其中老年人消費佔了50%以上。
根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發佈的報告,約七成消費者對國內保健食品市場不太滿意。中新網記者調查發現,不少保健品公司打親情牌,用虛假、誇大的行銷方式忽悠老人購買産品,而當老人發現問題時,又陷入維權困境。
事件
大學退休教師夫婦花50萬買保健品
劉女士的母親今年78歲,與老伴都是大學退休教師,兩人每月共領1.5萬元的退休金,但他們把全部積蓄都買了保健品,“8年裏,兩位老人花在買保健品上的錢至少有50萬,甚至偷偷跟老同事借錢買”。
“父母為省錢買保健品,在外吃飯時兩人只吃一份飯。但現在飯後一定要喝100毫升口服液,簡直當湯來喝”,劉女士説,“不過,父親越來越瘦,醫生曾多次提出他營養不良。”
“母親腿關節不好,堅持不肯去醫院。卻在一家保健品公司消費了至少十幾萬,稱可以包養老和免費吃保健品”,她質疑稱,保健品公司連合同都沒開具,更沒提具體怎麼給老人養老。劉女士對此有些無奈。
至於母親沉迷買保健品的原因,劉女士表示,保健品業務員天天到府推銷,給她“洗了腦”。
揭秘
推銷員打“親情牌”跪地行銷
老人為何容易被保健品推銷員忽悠呢?中國保健協會保健品市場工作委員會秘書長王大宏對記者説,老年人渴望被關懷、懼怕孤獨,但很多老人的子女不在其身邊,沒有足夠的時間照顧他們。一些非法行銷人員利用了老人心理上的空缺,通過精神慰藉等手段引誘他們購買産品。
據媒體近期報道,廣東一位老人4年花20萬買保健品,稱“因為寂寞,又有錢,希望有人多陪陪自己”。
有保健品推銷員透露,通過家訪可以從老人那裏獲得核心資訊,包括老人的經濟條件、身體狀況、家裏誰做主等。
劉女士説,老兩口平時是母親做主。不同保健品行銷公司的十幾名推銷員頻繁家訪,有時送些便宜的麵粉和水果。母親膝蓋不好,一名女業務員甚至跪在地上給老人涂精油、做按摩,讓母親很受感動。
記者了解到,“親情攻勢”是一些保健品推銷員常用的手段,許多推銷員甚至一到府就喊“爸爸媽媽、爺爺奶奶”,還會幫老人做家務、陪聊。
通過組織會議、旅遊給老人洗腦
在打出“親情牌”之後,保健品公司還會通過送産品福利、組織開會、免費診療等方式對老人進行進一步洗腦。
記者發現,一些保健品公司送出的“福利”五花八門,有“老幹部特供藥食同源産品‘蜂靈膠囊’”“生命軟膠磁能手錶”“人體經絡點穴理療筆”等。
劉女士母親有專門的保健筆電,上面寫著各種保健品行銷活動的時間和地點,以及有“院士、導師、教授、醫生”等頭銜的名人講座。劉女士説,在一次活動中,有位聲稱“給領導人看過病的名醫”跪在臺上給老人們磕頭並高喊“爸媽”,結果母親花一萬元買了“能救命”的卵白蛋白。
記者聯繫到一名保健品推銷員,從他微信朋友圈所發的視頻中看到,一名中年男子在臺上慷慨激昂地介紹産品,台下幾十名老人狂熱地舉手呼應。
但不少保健品行銷場所嚴禁年輕人入內,理由是“只給老年人提供服務”。記者以購買産品為名嘗試聯繫了數名推銷員,但他們十分警惕,要求説出“介紹人”姓名,並拒絕透露活動地點。
調查
老人購買部分保健食品為假貨
劉女士提供的照片顯示,父母家裏的地板上堆積著各類保健品,有5萬元的磁療床墊和床罩、8千元一盒的蟻黃精、上千元的海燕窩、配方羊奶粉和抗輻射口服液、骨膠原膠囊等。
記者發現,老人購買的部分“保健食品”並沒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的“藍帽子標誌”。例如,老人購買的一種推銷員所謂“血燕窩”要價五千元兩盒,不僅缺標誌,而且實為海底燕窩,即珊瑚草,根本不是燕窩。
老人還買過一款1.5萬元的“光量子晶片”內褲。説明書稱,這款晶片根據愛因斯坦的量子物理製作而成,從日本引進。此前已有媒體曝光過所謂的“光量子晶片”騙局,稱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根本無法查詢到説明書標注的醫療器械註冊證號。
“抗腫瘤、長壽” 一些保健品廣告誇大功效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去年11月和今年4月發佈通報稱,監測到數起保健食品廣告宣傳內容均含有不科學的功效斷言。以及利用患者名義或形象做功效證明等問題,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嚴重危害公眾飲食用藥安全。
記者發現,有些保健品公司的宣傳單上印著“抗腫瘤”“長壽”“能量”等字眼。但關於保健食品的“治病”功效,《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保健食品的標簽、説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日發佈報告稱,針對老年人和病人,以會議行銷方式誇大虛假宣傳保健治療作用的,其中不少並非保健食品,如食用菌産品宣傳抑制腫瘤和調節內分泌、“清斷食”果蔬汁宣稱排毒養顏和減肥等。
專家説法
哪些保健品行銷方式涉嫌違法?
以講座、會議等形式進行的行銷是否合法呢?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閆兵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這種行銷方式本身並不違法,但確實有“用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現象,比如沒有行醫資格的人開講座,免費義診時編造或誇大老人的疾病,宣傳保健品的治病效果,這些都是違法行為,嚴重時甚至會涉及刑事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以電話、講座、會議、組織旅遊等形式進行虛假、誇大或者欺騙性宣傳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主辦方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王大宏也對記者表示,講座、會議等行銷本質是一種商業模式,這種模式本身並無是非對錯。他強調,“講座、會議等行銷就像一把菜刀。如果用來切菜,就是善舉;如果用來殺人,就是惡行。”
消費者維權面臨取證難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但現實中,消費者卻面臨維權難,其中取證難是問題之一。
關於虛假宣傳造成的消費者權益受損問題,記者撥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設立的“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電話諮詢,工作人員稱,如果只是推銷員口頭上誇大了保健品的功效,而産品説明書沒有問題,則不予以受理。她表示,即使消費者有錄音證據也不行,因為工商部門“只看書面憑證”。
記者隨後撥打“12331”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投訴的話,需提供商家的具體位置和名稱,否則無法受理。她建議消費者去正規藥店買保健品,因為很多推銷員沒有固定場所。
閆兵表示,如果保健品本身沒有品質問題,消費者又沒有書面證據的話,確實存在維權難題。如果消費者認為購買了“價格虛高”的保健品,雖然從法律上講,可以與銷售方解除合同,但賣方有自主定價權,所以在現實中很難維權。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話,又要承擔較高成本。
根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發佈的報告,高達76.03%的消費者最期盼“加強政府監管執法,嚴厲打擊虛假宣傳”。他們同時希望主管部門完善法律法規並加大科學消費宣傳,積極回應廣大消費者的疑惑與關切。(完)
(責任編輯: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