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代購”奢侈品 三“白富美”被判刑
- 發佈時間:2016-04-13 08:04:00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佛山首例“人肉代購”逃稅案審結
廣州日報訊 (記者劉藝明、溫利 通訊員劉宇靖)順德的三名“白富美”從國外“人肉代購”大量奢侈品,並通過“螞蟻搬家”的方式從香港通關回順德交付買家。她們有些“大客”一人就購買了兩三百萬元的奢侈品。記者昨日從佛山中院了解到,該院近日審結了這起佛山首例“人肉代購”逃稅案,三名“白富美”分別因走私普通貨物罪獲刑。有法律專家表示,空姐、導遊和留學生成為了“螞蟻搬家”式走私的主力,不僅網店的店主要注意,幫助網店代購的人員也要注意,這種行為都是涉嫌違法的。
“白富美”海外留學發現代購“商機”
生於1987年的阿希是順德人,曾留學英國。2012年夏天,阿希回國後發現周圍很多人從國外帶奢侈品回來轉賣賺錢。之後,阿希説服同是順德“白富美”的阿妍一起出資做代購生意。兩人一拍即合。
她們選擇了“人肉代購”的方式,即先到英國購買,採用自己攜帶或者郵寄的方式,將貨品轉運到香港,一部分直接在香港交給客戶,一部分以每次攜帶一兩件貨品的方式從香港通關回順德交付買家。過程中,由阿希充當買手及帶貨入境,阿妍則負責接單並將客戶需求轉發給阿希。
阿妍説沒有見過阿希曾提供進境申報單、稅單,也不清楚其採購的貨物進境時有無向海關申報。
但是,阿希卻清楚地知道:如果將奢侈品直接帶回內地或者郵寄回內地,她們就要承擔關稅、進口增值稅等邊境稅,利潤空間縮減,甚至喪失價格優勢。為了更多的利潤,要將貨品先轉運到免稅的自由港——香港,然後零散攜帶通關。
生意紅火
大客一次消費兩三百萬
她們代購的主要是Hermes、Chanel、Prada等奢侈品牌的包包、鞋子、配飾等,起初並不賣現貨,而是將一些奢侈品牌的包包、鞋子、服飾的圖片上傳到網路平臺,接受客戶預定,或者客戶將需要的奢侈品圖片發給她們,由阿希去英國購買回來。
2013年2月,二人商量著每人投資125萬元在順德開了一家服裝店,作為實體代購商店,既可經營少量現貨産品,也可按消費者的需要到國外購買。
由於人手不足,除了聘請四五名員工負責店面銷售外,阿希還讓妹妹阿藍參與到她們的生意中,讓她幫忙用同樣方法協助攜帶貨物入境,並對偷帶回來的物品進行登記、記錄,並對銷售情況做賬統計等。短短一年多的時間,她們記錄國外採購和國內銷售情況的記錄本就有5本。
澳門人舒姐是她們的大客戶,從2012年下半年到2014年初,她總共向她們購買了價值兩三百萬元人民幣的奢侈品。阿希説,像舒姐這樣的大客戶還有嬌姐等幾個。
法院認定:
三人構成普通走私罪
2014年3月5日,廣州海關順德緝私分局偵查人員對她們的服裝店進行搜查並扣押了貨物133件。同日,偵查人員從阿希處扣押了國外購貨小票39頁、從阿藍處扣押了國外購貨小票134頁。上述5本記錄國外採購和國內銷售情況的記錄本亦被查獲。
由於無法認定國外購貨小票上的貨物已全部走私入境,也無法認定銷售記錄本上的貨物都是從國外走私入境的,偵查人員只能將銷售記錄本、在扣貨物清單和購貨小票進行對賬。
最終對賬結果顯示,2012年9月至2014年1月期間,3人通過上述方式偷運物品共計75項,核定偷逃稅款共計人民幣144372.51元。
3人于當年3月5日被羈押,後被取保候審。值得一提的是,案發後5天,阿希曾委託其親屬以“退還違法所得款”的名義向偵查機關預交了人民幣100萬元。
最終,佛山中院判阿希、阿妍犯走私普通貨物罪,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判處阿藍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免予刑事處罰。
部門回應:
以牟利為目的瞞報即屬走私
佛山海關表示,該案主要是偷逃稅,以牟利為目的,故意不向海關申報,逃避海關監管,性質是違法走私。
相關部門表示,自跨境電商稅收新政出臺後,海關總署要求從嚴抽查,加強查驗,其中“人肉代購”也會加強。海關一直都在嚴查,在不造成通關“堵車”的情況下抽查5%的遊客量。
專家説法
“螞蟻搬家”式走私 三類人是主力
南海政協委員、法學教授、廣東邦南律師事務所律師戴國梁表示,所謂的“人肉代購”,是一種與普通海外代購不同的代購方式,即不通過郵路,直接靠歸國人員將海外的商品帶進海關。“人肉代購”的參與者主要是空姐、導遊和留學生,他們利用可以多次出入境的便利,以及海關監管方面不可能對每一個入境的包裹進行檢查的漏洞,幫助網店代購,這就涉嫌走私的問題。少量多次地從境外帶貨品入境。這是利用偷逃關稅為手段,獲得低價競爭的優勢,不僅網店的店主要注意,幫助網店代購的人員也要注意,這種行為都是涉嫌違法的。
他表示,對“水貨客”因三次攜帶貨物走私,可能會被刑事立案,這就意味著,凡一年內帶私貨被海關以走私行為處罰二次者,第三次帶貨被查將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性質變為刑事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