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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罵死人”賠4萬 排隊體檢引發爭吵1人猝死

  • 發佈時間:2016-01-08 07:50:29  來源:金陵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王某腿部殘疾、張某眼睛殘疾,二人在醫院等待免費體檢時,因排隊發生爭吵,二人隨口一句“你瞎了嗎?”“你腿斷了嗎?”相互戳中對方痛點,於是大吵起來。不想,在經歷了3—5分鐘的爭吵後,紛爭是平息了,可張某卻倒地猝死。由此,王某背上了“罵死人”的罪名,甚至被告上法庭,被索賠近80萬元。

  排隊體檢引發爭吵 一人猝死

  2014年5月24日,張某前往某衛生院參加免費體檢活動。在排隊等待做B超期間,王某因腿部有殘疾,便將隨身攜帶的背包放在隊伍裏排隊,人坐到旁邊的椅子上等候。患有眼疾、左眼失明多年的張某站到了王某的背包前面。

  “你眼瞎了?沒看到我包在佔位嗎?”王某喊道。“你腿斷了麼,不會站這排隊?你坐那誰知道你要排隊?”張某心氣不順回復道。

  平日裏這點事情吵吵也就過去了。可張某真是左眼失明多年,王某也的確腿不利索,兩人話語都戳中了對方的痛處。雙方爭吵起來,但還算理智,都沒有動手。後經旁人勸阻,平息下來。然而,隨後不久,張某突然倒地不起,經搶救無效于當天死亡。

  張某的意外死亡,給王某帶來了意想不到的麻煩,就因為之前二人吵了一架。張某的親屬認為,張某本身就有心臟病、血管瘤等疾病(醫囑建議避免情緒激動),王某在大庭廣眾之下對張某加以侮辱性的語言攻擊,對張某的身心造成極大刺激及傷害,導致張某死亡。遂告上法庭,要求王某賠償損失近80萬元。

  “罵死人”承擔5%的賠償責任

  面對這場官司,王某很委屈,稱自己並不知道張某患有心臟病和血管瘤等疾病,罵人吵架是不對,但沒想到張某會死。

  昆山法院審理認為,從雙方爭吵到張某死亡之間相隔時間不長。

  從爭吵的激烈程度看,吵架時間持續至少3到5分鐘,證人能證明當時吵架聲音較大,程度較為激烈。從死亡原因上看,張某經診斷為猝死,因未進行屍檢,無法確定準確死亡原因,但從一般常理看,激烈的爭吵對病情的惡化和心情的變化及行動會産生一定的不利影響,而張某所患疾病恰恰容易在激動情況和行動受影響情況下猝死。

  從一般社會常理來看,雙方爭吵與張某死亡之間具有一定的因果關係。

  既然存在因果關係,但一個巴掌拍不響,王某的過錯有多大呢?法院認為,王某、張某均達到退休年齡,本應安享晚年,因體檢排隊産生爭執進而發生爭吵,實屬不該,就發生爭吵本身而言,雙方均有過錯,任何一方稍作忍讓均不會發生如此爭執。綜合雙方過錯、因果關係,酌情認定王某承擔5%的責任。原告主張的損失經法院核算總額符合法律規定,即總損失近80萬元,由王某承擔5%即4萬元。

  今年1月4日,法院依法判決王某賠償張某家屬4萬元。

  法官提醒

  生活中

  多一分寬容

  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因為一時的衝動釀成慘痛的結果,致使後悔莫及。本案中的王某和張某本為同村鄉親,本應互敬互愛謙讓對方,卻因為排隊問題引發糾紛,釀成慘劇,實屬不該。張某一家因張某的去世悲痛不已,王某賠錢不説相信其內心也在自責。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在此提醒廣大市民,生活工作過程中要多一分寬容和忍讓,切不可讓衝動衝昏了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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