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慣偷14歲起流竄全國作案 6年來專偷高檔小區
- 發佈時間:2015-12-16 09:15:5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田燕
昨日,珠海市香洲區法院開庭審理一起盜竊案件,其中一位95後“江洋大盜”14歲就開始在全國流竄作案,該案當庭宣判。法院邀請了香洲區第十中學80多名初中學生前來旁聽。庭後,法官還對現場的學生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教育。
上海杭州大連廣州都曾作案
在庭審現場了解到,被告人小富(化名)現年20歲,他從14歲就開始了盜竊生涯。據小富的供述,由於家庭生活條件艱苦,他讀初中時就開始夥同其他同伴或者自己一人進行入戶盜竊。其中,2009年9月,被告人小富與被告人小龍(化名,24歲)一同前往某小區內進行入戶盜竊,偷走被害人手機一台、阿瑪尼手錶兩塊和雷朋太陽眼鏡一副等物品。
從2009年開始,小富前往全國各大城市流竄作案,先後在上海、杭州、廣州、大連、南京等城市進行入戶盜竊,瞄準的都是比較高檔的小區。他盜竊的物品既有現金,也有金銀珠寶和奢侈品。許多受害人報案稱被盜大量的金銀珠寶,因沒有發票而無法進行價值評估。僅現場保留有指紋並有受害人報案的盜竊案就達30多宗。
被告人小超(化名,今年19歲)也曾在廣州和珠海多個小區進行入室盜竊,盜竊的物品有玉器、珠串及現金。2015年,小超曾約同小富一同前往大連市進行盜竊。在大連,小富進入某美容美體養生會所,以砸窗戶的方式入室盜竊。
贓物變現吸毒揮霍
據了解,小富和小超把盜竊得來的贓物變現,平常用以吸毒和揮霍。兩每人平均有兩次盜竊被抓的記錄,或因年紀過輕未達刑事年齡被釋放,或從輕處罰。
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階段後,法庭當庭對三名被告人進行庭審教育。隨後,香洲法院對該案3名被告人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小富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罰金五萬元,小超拘役十個月,罰金五千元,小龍拘役五個月,罰金兩千元。